沈以藩的写字楼在他的厂里头,他的工作很忙,我突然间出现,令他约会程序大乱,万不得已,只得推知其中一两个比较不重要的人物。
他还是欢迎我的。
我一向喜欢突击检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看到事情的真相。
“有发现吗?”他问。
“柯小姐的弟弟同她很亲爱?”我问。
他点点头,“女人总是爱她们的兄弟。”
“她兄弟爱不爱她?”
“很会利用她。”
“你呢,你对他有没有好感?”
沈以藩微笑,“我是一个生意人。家父曾说,人是最佳投资。尤其是众人看不起的,落魄的人,若我略对他好一点,他便感激涕零,以知己视我,何乐而不为呢,人弃我取,义气十足,说不定一日可加利用,就算一无用处,当名烂头蟀也不错。”
我点头,“他做什么?”
“他是个模特儿。”
“他爱交男朋友?”
“不是什么秘密。”
“他姐姐供他生活?”
“是。”
我看着老沈英俊的脸。他并不是一共好相与的人物。蠢人在本市不能活过三个月,傻人寿命更短。漂亮的他骨子里是个深沉的,有计划的,才干大于一切的人。这一代的公子哥儿往往比小职员更勤奋工作,以他的标准来说,他对柯倩算是一往情深。
“你很爱她?”
他点头,“出乎我自己意料。”
“开头也并不是认真的吧。”
“你说得很对。”
他案头有一只十九世纪古董银相架,套看柯倩的一张生活照。
他对我完全的信任合我感觉愉快。
我问:“如果她回头,你还会不会要她?”
“自然,否则花这么多工夫干什么?就是为着要知道敌人是谁,个别击破。”
我微笑,“你真的爱她是不是?”
“惨得不得了。”他寂寥的说:“真没想到会被这个女人控制我。老实说,失去她也许是福气,痛苦一会儿还不是丢在脑后,恢复自由,此刻想尽办法叫她回头,等于在自己身体上加一副枷锁。”
我很讶异他把事情看得那么通透。
他说下去,“除了婚约,我一切都可以给她。”
“令尊不会让你娶她?”
“绝不。”
“也许这是她要离开的因由。”
“不会。她看轻婚姻。”
“女人们都想结婚。”
“不是她。”
“何以这么肯定?”
“她在十六岁时结过婚。”
呵。
“由父母把她嫁给一个小生意人,得了一笔礼金。而这段婚姻,还是由我出尽百宝替她摆脱。她谈虎色变。”
他真的爱她。
“老实说,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是会令她离开你的。”
“我也看不出,所以想知道。”
“你怎么知道她不再爱你?”
“凭感觉。男女之间有许多事是极敏感的。”
我站起来告辞。
沈以藩真心爱柯倩,毫无疑问。
对柯倩来说,他应是最理想伴侣。
但是为了什么产生感情危机?
我回到公司,轮到阿戚在喝咖啡。
我问他:“你怎么回来了?”
“什么都打探不到。”
“柯倩在哪里?”
“在国际录音室。”
“有没有人接送她?”
“没有,她自己开车进出。”
“奇怪,这么干净?”
“就是这么干净。”
“我不相信,再盯下去。”
“她楼下廿四小时都有人守着,已经守了大半年,一点结果都没有。”
“谁?谁调查她?”
阿戚笑,“你也很久没出来走了,小郭,还有谁?娱乐记者呀。”
“他们得到什么结论?”
“他们连沈以藩都没见过。”阿威说:“柯倩是个非常守秘的女人。”
“她与老沈在什么地方见面?”我纳罕地问:“据我所知,沈氏住在家中,上有父母,下有甥侄,不方便与女朋友幽会。”
“也许在别的地方有一所房子。”
“那多麻烦。”
“也许真的没有第三者。”
“也许。”
“她弟弟在录音间等她。”
“很少有姐弟这么接近。”我说。
阿戚笑,“那是因为做姐姐的不一定肯为兄弟买房子置汽车,他在姐姐身边耗,所得好处比工作酬劳为多,自然亲密。”
我说:“于是你妒忌了,因为你没有一个好姐姐。”
“那简直是一定的。”他笑。
阿戚嘱我往录音间去追下半场,出发前遇到阿毋回来。
“有什么新闻?”我问。
阿毋摇摇头,“都说柯倩这数年来一件桃色新闻也没有。”
我说:“这是不正常的。”
“你才不正常。”阿毋不服气,“你不给她做个好女孩?”
我想一想,“我亲身去看看。”
我在录音间有熟人,一混混进去。
她正与工作人员操练,十多廿位仁兄仁姐围住她,苍蝇都飞不进去,除非是孙悟空,否则难以接近。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柯倩本人。
也难怪这么多人爱看明星真相,照片与影片中看过千百次,但是看真人还是不同的。
她个子并不高大,面孔漂亮得似洋娃娃,整个人比我想像中袖珍。
今日她穿便装:牛仔裤、卫生衫,束一条男装鳄鱼皮带,穿一双懒佬鞋,戴只男装金表,潇洒之极。
我看过盛妆的柯倩,低胸晚服,面孔上贴金片,深紫色唇膏,一脸世纪末糜烂及厌倦的神情。
没想到今日的她也这么好看。
她是个有内容的女人,老实说,青春玉女可爱管可爱,论起味道来,不及略为沧桑的柯倩。
他弟弟也在,吊儿郎当的踱来踱去做巡场,一忽儿递茶,一忽儿送口香糖,别人不大看得起他,他也不介意,姿态非常女性化。
这种人现在太多太多,也见怪不怪。
他一下子坐二下子立,我发觉他左耳上还戴只耳环,成套的手链与项链,手臂上背一只名牌手袋,不知就里的人,但觉得他时髦清秀漂亮。
他五官跟柯倩有七分像,但柯倩沉着,是个做事的人,他则轻佻浮躁,有点神经兮兮,说起话来,一团一团。
他过来与我打招呼,“嗨”一声坐我身边。
“你是哪里的?”他问。
我巴不得他过来攀谈。
我微笑话:“我是公司里的人。”
这样的话他也相信,立刻说:“我们以前没见过吧?”
“没有,”我说:“我是小郭。”
“我叫菲立。”
“你好。”我们握手。
他问:“你看咪咪怎么样?”
“一流。”
他很高兴,“是世界一流。”
我耸耸肩,这我就不知道,但何必去扫他的兴,各人自有做梦的权利。
“一会儿一起吃午饭如何?”菲立问我。
我即时问:“还有什么人?”
“几个熟朋友同这里全体人马。”
我不感兴趣,人太多了。
他说下去,炫耀地自傲地,“咪咪每日时间表都由我编排。”
“哗,多么吃重的工作,”我暗暗好笑,“很多人要看你的脸色呢。”
“是呀,不过我做事很公正,那些人该见就见,哪些人不该见就不见,绝无偏袒。”
我问:“公私两方面都由你管?”激一激他,“私事还是她自己作主吧。”
“才不,她最听我的话,”果然谷子都红了,“她才不会结交我不喜欢的人。”
这么幼稚的一个人,我还有点良知,不忍再耍他,同他玩下去,导他升仙。
“当然,”我说,“姐弟情深嘛。”
他又高兴起来,“我们两人自幼相依为命。”
一眼就知道,菲立这种个性的人,自卑感很重,自尊心特强,最受人演捧,最容易被得罪,哄他数句,他便乐为人做死士去了,一言不合,他便踩上来没完没了,异常肤浅,最易被人利用。
他也有件武器,祭出来无往不利,这是他的福气,有一个好姐姐叫柯倩,否则他早已无地容身。
转眼间午饭时间已到,柯倩过来招呼每一个人。
见我与她爱弟同坐,便微笑说:“一起好不好?”一点架子都没有。
我立即被她笑容收买。
这时候菲立的朋友到了。
我定睛打量。
那个男的是菲立的同道中人,只是更瘦更小更文弱。那个女的倒是个尤物,一头乌发长及腰际,天还未凉快,已穿上秋装,一边冒汗一边标青。
我想起来,她是时装模特儿,混血儿,叫夏乐蒂伊利沙白,场子很多,人很红。
菲立为我介绍。我看清楚地。
她的一双眼睛是淡蓝色的,彷佛可以自瞳孔中直看到她脑袋里去,有点可怕,还是黑眼睛踏实点。
菲立问我:“我们去吃正宗咖哩,你来吗?在印度人的家里吃,用手抓。”
哗,要我的老命。自小我是个猥琐狷介的人,具洁癖,在吃方面尤其不敢冒险,管什么吃了会做神仙,不干净就不要搞,你嘲笑我也好,说我没文化亦可,总之与大肠菌无缘。
我把头摇得要摔出来。
夏乐蒂忍不住笑了,“不要紧的。”
“不不不,我们改天见吧。”逃之夭夭。
他们在背后讪笑我。
改天介绍我的朋友小蔡给他们。
小蔡上至蚯蚓下至禾虫,四只脚的除出桌子,还有炸弹也是例外,否则什么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