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阿玉和阿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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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阿玉。

  说实在的,我们是怎么在一起住了这些日子的?我与她。

  嗳,想起来了,后来家杰来了电话。

  他不敢说什么,我倒是与他攀谈了几分钟,说什么雪停啦,不那么冷啦,什么什么啦,一种非常英国化、非常真伪难辨的愉快。

  他后来问我有没有空,周末他有网球赛,请我到他大学去。

  我说:“噢,对不起,我已经答应了汤米了,我们去跳舞。”

  他没说什么,挂了电话。

  阿玉很气,她真容易气,我有时候真为她的细胞担心。

  她说:“何必听这电话?”

  “我怎么晓得是他打来的?”

  “也不必说那么久!”

  “我是一个无所谓的人,喜欢给人一点面子。”

  “他后悔了?又来求你了?”

  我笑,“他为什么要求我?我算老几?天下女人又没死光,他来求我干么?”

  “他一定是后侮了。”

  “我不知道,他后不后侮,与我无关,我还没那么空呢,把时间去研究他后不后悔——嗳,你那份报告,做好了吧?”

  “明天交。”

  “妈呀!”我说:“我今天吃完晚饭,马上写第一章!”

  “我又来问你,汤米是谁?”

  “没有谁,杜撰的。”

  阿玉笑了:“说你聪明,又藏不住说;说你祖心,还很有点鬼主意。”

  “不敢当,不敢当。”我说。

  “吃饭吧,吃完快写你的第一章。”

  “是!得令。”

  结果我吃完饭,真的开始写我的第一章。我觉得打字比较威风,但是打字也比较慢,考虑了很久,决定用手起草稿,再抄一次,然后等安排清楚了之后,再抄一次,那种痛苦,自是不必形容的了。

  我一共打算写五章。每章一千字,可是连目录、图片、表格、统计数目字在内,那工程浩大,简直比金字塔还恐怖。看样子恐怕三五年的时间还差不多,但我只剩下三个礼拜,怎么办?

  只好坐下来写。

  我写论文或是功课,总是把一间房间弄得水泄不通,满地都是纸,而且绝对弄不清楚那一张是①,那一张是②,桌子上全是纸,而且呻吟声不绝,一下子要泡咖啡,一下子要喝茶。

  阿玉说:“你啊!你这个人,念书像受刑一样。”

  我说:“嗳,别侮辱我,我是很喜欢念书的。”

  “哼!我那些社会悲剧好一点。”

  我笑了。

  社会悲剧是一个笑话。

  其次我们在一个中国餐馆吃宵夜,忽然进来几个惨绿少年,头发又染又熨,硬是想做外国人,一摇一晃的坐下来,身边夹着几个洋婆子。我实在看不过眼了,就跟阿玉说:“真得怪他们的父母。”阿玉笑:“他们的父母才不承认呢。”我说:“那么怪谁?”

  “一定怪社会,这年头凡是有不对之事,都是社会的错。”阿玉说。

  我拍手笑道:“哈!社会大悲剧。”

  这是“社会大悲剧”的来源,没想到阿玉这么来侮辱我。

  “可是你也得承认我有一个好处。”

  “什么好处?”阿玉朝我一瞪眼。

  “我皮厚,本来我早就生气走了。”

  “你皮如果不厚,”她笑,“早成了个好人了。”我又没杀人没放火,怎么能派我是坏人呢?这年头,做坏人做坏事,一概都不必负责,除非真拉到警察局去了,还得延了律师来告,经过法官判决,才能定罪,漏了网的人不知道多少。

  大概做人只好恁良心,可是各人良心构造又不同。有些人可绝了,刚刚遗弃了妻子与乱七八糟的女人去姘居,还对朋友拍胸拍肺的说:“我对得起良心。”

  听的人倒没有生气,只是有一种寒毛凛凛的诧异与恐怖,怎么这种东西也算是人?总算明白衣冠禽兽是什么玩意儿了。

  禽兽也是好的。以前我认识一个男孩子,他家里养着条大丹狗,那狗——

  “阿瓦,你要是今天不写了,就请把纸收起来吧。”

  “是是,”我应着阿玉,开始收拾。

  今天写了三张纸,不错呢。

  ——那条大丹狗,实在是神气的,你跟它拍了许多照,都想充那条狗是我的。那年也是个夏天。当一个女孩子十七八岁的时候,她碰到的男人,大多数男孩不懂鲍蒂昔里,那多没有味道呢。这不是面子问题,而是实在的生活问题。

  我收拾了东西,到了外头房间,看见阿玉在细细擦她那幅画,莫地格里安尼的“爱丽斯”。

  其实我们应该挂几幅齐白石的,即使是翻版也与翻版的莫地格里安尼一样美。可是找不到。

  我问她:“龙懂不懂齐白石?”

  阿玉看我一眼,“不懂?不懂我会请他来吃饭,弄得一头油烟吗?”

  “啊,”我肃然起敬,真是不敢当。

  这样的人总算被她找到了。看样子他们还真的谈了不少话呢,连齐白石都扯上去了,真叫人羡慕。

  “你们会结婚吗?”

  阿玉坐下来,“我真不知道,如果不嫁给他,简直不知道嫁给谁才好!真没想到还有他这么一个人存在。”

  “那你是嫁定他了。”我问。

  “也不一定要嫁……”

  “同居?”我睁大了眼。

  “也不是同居,只要他天天看我就好,不来的时候,把我放在心里,也就够了。”阿玉说。

  “这样就够了?”我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你不知道,这才贪心呢。”她微微一笑,“结了婚算什么保障?同居更是滑稽,要一个人真正刻骨铭心的记着我,那才难呢。”

  “那还是结婚吧,结婚比较容易点。”

  “我也是这么想。”她说:“结婚是天下再容易没有的事,我要是想结婚,早结了十次八次了,还坐在这边赶论文呢!”

  但凡女子过了廿岁,总有点泼辣,而且也不怕难为情的了,连阿玉都如此,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那么没有他,你是不活了?”

  “我不知道。”她的眼睛凝望着窗外。“在他来之前,我的生活是空的,他来了以后,填满了。一样的数十年光景,生命是不一样了。”

  “别这么肉麻,好不好?”我说。

  “你不会明白的。”

  “我太明白了,”我说;“你把你的快乐精神完全寄托在他身上。我不赞成,圣经上说:人都是撒谎的。你不能这么纯情,万一他移一移身体,你靠得他那么紧,岂不是要摔个大劲斗?”

  阿玉忽然轻轻吟道:“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我听了这词,不响。韦在的词。韦庄这人真是毒草。词都是毒草,只除了满江红与大江东去,那两首因此又不像词了。真没办法,活在这世界上,无论做哪一种人,都有烦恼,但是若做个粗人,到底好点,到底好点。

  家杰是完蛋了。

  又完了一个,数数目历,自从暑假过后,秋季开始,已经完了三个啦,暑假时候又完了两个,完全好像放氢气球似的,顶得意,但是就放那么天了。

  下一个是谁呢?我在想。

  这边大学里稍微像人的几个中国学生全认识,还有什么新鲜人马没有?

  阿玉常说:像我们这样,都甘一、二岁了,该物色的不是男朋友,而是丈夫。可是我一想到“丈夫”两字,先入脑袋的是丈夫那一家人虎视眈眈的姿态。洗衣服,煮饭,理家事,我不干。

  光是男朋友就可以了,我不相信我阿瓦会找不到男朋友,六十岁的老太婆还嫁了个德高望重的教授呢,王八总有绿豆来配,不用担这个心。

  阿玉不一样,她根本就是孤芳自赏,我是赞成一个女孩子,假使有芬芳的话,应该给多多人赏,不出风头白不出,到老了也有段风采史。

  不过阿玉也运气不错,磁到了一个叫她口服心眼的男人。

  天气从严寒转为中寒,不用抓手笼了,只须戴手套便行,我把那只貂皮摸了又摸,摸了又摸,搁些樟脑丸子,包在一张软纸里,放进厨里。

  龙与阿玉的关系很明显化了,自从得知他懂齐白石(也许也懂八大山人、黄宾虹、石涛)之后,我对他很客气,毕竟“可惜无声”与原子层是不大相干的两样东西,他要是两个都懂,就不简单。

  其实嫁丈夫,不要嫁漂亮的,要嫁个有钱的,妈的我阿瓦吃苦也吃够了,文凭是最体面的嫁妆,那是一定要的,可是丈夫漂亮中什么用?我要的是个貌仅中姿,听话的,肯给我钱花的男人,争着和我拿貂皮大衣,永远跟着我身后的。

  现在我对钱也有观念了,要一整笔的,不要那一点薪水。要真有钱的,不是那干博士,赚一个月用一个月,饿不死养不活,开驾烂车,住个宿舍,有个鬼用,钱要多,要不也就算了。

  当然龙是好的,龙算是如意郎君那一类的。

  阿玉要抓住他。她是不屑抓住任何人的,即使是龙,这一点我与阿玉蛮像。

  但是我讲究暂时性的快乐,我不是不信神佛,俗语有“只见活人受苦,哪见死鬼熬罪”之类的话,想想也对。要做什么,先做了再说,管那么多,也别活了。我的论文弥留在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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