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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情

  韦玉华终于搬了出来。

  终于,是因为她自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家出走,人家是与母亲夹不来,她则与父母亲都无法交通适应。

  玉华形容她的少年期:「如一个人被麻布袋罩着身体遭拳打脚踢,有怨无路诉。」

  也许是过份了,这是她身受的感觉,别人很难了解。但是过去的,也就是过去了,尤其不能令玉华释然,那过去的每一天都是她生命中宝贵的一部份,一去不再回头,她为自己不值。

  更加逼切地要搬出去,一待大学毕业,找到第一份工作,立刻在中等住宅区找到小小公寓房子,租了下来,并且把历年为小孩子补习的节蓄取出装修小小单位。

  现款都花光了,玉华每天晚上吃一只长条法国面包。

  但是值得,这是独立生活的第一步。

  两年后,她要把这幢小公寓分期付款买下来,她不在乎是否能够找到理想伴侣,她并不希企异性来接手料理她的生活,她决意凭双手去争取她所需要的一切,十块就是十块,廿元就是廿元,不好高,不骛远,脚踏实地。

  玉华要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现代女性,不是单凭嘴巴嚷嚷独立,然后一见到男人,立刻双膝放软的充头货。

  这是心态问题,玉华见过一些前辈阿姨姐姐钓金龟的悲剧,连时间精力肉身灵魂都赔贴,沽沾自喜做着毫无希望的蚀本生意而毫不自觉……

  生意?是,因为女方有所企图,她拿她所有的去换她所需的,便是原始的生意交易。

  感情中渗了这么复杂的因素,怎么能平起平坐。

  这也许是玉华做人唯一的原则。

  平时,在别人眼中,她也就是个聪明伶俐圆滑得过了头的时髦女性。

  唉,且把韦玉华严肃的一面放下,齐来看看她活泼的日常生活。

  话说玉华已把公寓装修得七七八八,这个属于她的小天地充份表露了她的爱好与品味。

  客厅架子上欠一只钟,她决定到古董店去选只三四十年代的座钟,最好数字有夜光的那种,熄了灯也看得见绿色的萤光字。

  玉华很遗憾,父母什么资产都没有留给她,韦老太是那种防子女如防贼般的老人家,一次黄金价格暴升,玉华认为应该出货套现,提醒老母几句,韦老太却说:「金子?我哪儿有金子,今天天气好热,你吃过饭没有?」

  五华马上明白老妈的心理.以后都没有再提过一个字。

  怎么又说到这种题目上去了,好生无味,人生路上总有荆棘,与这篇故事,一点联系都没有。

  这个故事,主要同玉华要买的那只钟有关。

  那天下班,她经过一间小小古董店面前,驻足,即时看到她心目中的时钟。

  外型精致,钟座用木制,题面上写着阿拉伯字母一二三四,萤光粉清晰完整,是一次与二次大战期间的式样,玉举微笑,她喜欢它。

  她推门进去。

  这种开在庙街的所谓古董店铺,卖的大都是什么货色,本地人与游客心中也都有数。

  玉华预算的极限是一千大元。

  掌柜的是一个年轻人.

  玉华笑说:「我想看看个窗里的那只钟。」

  年轻人剑眉星目,本来一脸笑容,听到玉华这句话,有点尴尬,说道:「对不起,那件货是非卖品。」

  玉华一怔。

  当然,这是他们做生意的一贯手法。

  客人看中什么,什么使即时变成非卖品,好让客人更加希望得到它,以便漫天讨价。

  玉华问:「不卖,搁橱窗里干什么?」

  年轻人很坦率:「吸引顾客。」

  「你还有什么类似的座钟?」

  「有,请过这边来。」

  一边搁着三五座粗糙的仿制品,售价也不低廉。

  玉华摇摇头。

  「不喜欢?」

  「不喜欢。你们只有这些?」

  「对不起。」

  「你是店主?」

  「正是。」年轻人微笑。

  不象。

  年轻人解释:「叔公半年前过身,把这家店留给我。」

  「生意好吗?」

  「托赖,还过得去。」

  年轻人斟上一杯香茗。

  「我告诉你怎么样,我给你八百块,买你橱窗那座钟。」

  年轻人笑了,摇摇头,「非卖品。」

  玉华又说:「一千块.我只得一千块。」

  「我叫柳志成,贵姓大名?」

  「韦玉华。」

  「韦小姐,那座钟真是非卖品。」

  「世上没有非卖品这事,关键在你想卖多少。」

  柳志成一怔,这个女孩子好厉害,个性这么强,说话竟如此直率。

  他说:「它是不祥物,叔公说很少人降得住它,不卖出去,也是为着顾客好。」

  玉华反正有空,听见这话,好奇心大炽,又见没有其它顾客上门,便坐下来,问他,「怎么样不祥?」

  柳志成端的好涵养,笑笑说:「你不会想知道。」

  玉华有点不好意思,人人皆有私隐,不一定肯告诉陌生人。

  她搭讪的说:「谢谢你招呼。」

  「有空再来看看。」

  玉华告辞。

  柳志成送到门口。

  他穿白衬衫及卡其裤,自有一股潇洒之气质,玉华十分欣赏。

  她朝他笑笑,截住一部街车,回家去。

  买不买到那座钟倒是其次,她不过用它做装饰用,没有它,也可以买别的,现在令她感兴趣的,是钟背后的那段故事。

  不祥,怎么样不祥?

  玉华很想知道。

  第二天中午,玉华又逛到柳家古玩店去。

  橱窗中那只钟不见了,啊哈!玉华大乐,可逮到了,昨天还说不卖,今天遇到慷慨的客人,马上易主。

  她推开店门,指着柳志成笑问:「你把它卖了多少?」

  柳志成抬起头来,见是玉华,心里先有三分欢喜,见她如此活泼烂漫,更添两分好感,他决定作弄她,慢吞吞地说:「卖掉了?没有卖掉,我取下来抹油。」

  玉华一听,知道自己太过武断,立刻气馁,怪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柳志成忍不住笑起来,同时轻轻把座钟搬出来。

  玉华看到座钟,更加爱不释手。

  一次生两次熟,柳志成又对这个女孩子十分存好感,便安慰她:「它真的是非卖品,来,我把它的秘密告诉你如何。」

  玉华的精神又来,「真的。」

  「我知道你有兴趣。」

  玉华坐下来,聚精会神地预备听故事。

  柳志成看看她,心想:这双大眼睛好动人,他咳嗽一声,才能集中思维。

  「叔公说:这只钟,有奇幻神秘的力量。」

  玉华诧异,「是吗,它能够做什么?」

  「它使你做梦。」

  玉华真正遭到迷惑了,「梦?什么梦?美梦抑或噩梦?」

  「两者都有。」

  「怎么可能,我不明白,请说得详细一点。」

  「你看到钟面的十二个数字吗?家叔公说,每逢时针与分针在午夜十二点正会合的时候,奇怪的事会得发生。」

  玉华趋身过去,「什么事?」

  「指针不再移动,时间停顿下来,这只钟会把人带到另外一个空间去。」

  玉华先是呆呆的听着,忽然之间,她觉得这个故事荒谬得无以复加,忍不住仰起头大笑起来。

  然后她站起来,「我要回公司了。」

  柳志成看着她,「你不相信这故事是不是?」

  玉华很婉转地说:「你讲故事的技巧可能不太好。」

  柳志成气结,他摇摇头,「信不信随你。」

  「我不是不信,我只是不明白,一只小小座钟如何控制空间。」玉华用手托着腮。

  「我也不明白。」

  「你试过没有?」

  柳志成摇摇头。

  「你叔公试过没有?」

  柳志成答:「恐怕有吧,他一直说人类渴望未卜先知是最愚昧的行为,一旦知道将来事,目前的生活就没有意义。」

  玉华不为所动,她说:「一千块买你这只钟。」

  柳志成摇摇头:「但是我今夜可以请你吃饭。」

  「好,我下班来找你。」

  玉华临走之前用手摸一摸座钟。

  那天她做得比较晚,柳氏古玩的店主并没有不耐烦,他在店堂等他。

  两人吃了顿很舒服的日本菜,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柳志成在大学里念的是商科,谈吐幽默,玉华喜欢他那股悠然之态,他并非与世无争,积极中却不强求,与时下一般穷凶极恶争取的年轻才俊是有点分别。

  他送她回去。

  玉华道别时问:「那只钟,真可以把人带进未来?」

  柳志成笑,「你不会相信这种事。」

  「不,我的思想很开放,很愿意接受新事物。」

  「那只钟已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

  「你会不会把钟借给我放一个晚上?」

  柳志成仍是摇头。

  玉华抱怨,「你这个人,乱卖弄神秘感。」

  他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笑,「明天轮到你请喝下午茶。」

  玉华乐意地点点头。

  她与柳志成开始约会。

  玉华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男生。

  但是每次到古玩店去,她的目光总忍不住落在座钟上。

  一次她感喟的说:「我们生命受时间控制,千真万确,粉红色婴儿终于也会变成衰翁老妇,每一只钟都是神秘的,是,它们均确有不可告人的力量,因为它们把时间具体地用时针分针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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