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说:“你有一张婴儿似的脸。”
“我是一个男人。”我补充一句,“一个规矩的男人。”
“我真喜欢你。”她说。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电话给你。”
“真的?”她问。
“真的。”
“你不过在说笑,像你这么样子的男孩子,是不会认识外国人的。”
“我不是认识了你?如果你对我不好,我还会到处去诋毁你呢,说你与我睡过。”
她微笑。她不会相信我会做这种事。
火车开动着。
“你连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说,“而且也不问。”
“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着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几只细小银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着。
她把其中一只脱了下来,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只结,很别致的。我扬了扬手,很得意的样子。
火车驶得飞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渴睡起来,我枕在她手臂上,睡着了,我们在火车上得好几个小时呢。我已经够累了,实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个机会,有一种安全感,一种莫名其妙的温暖舒服。而且我不会过站,因为她会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车收票员叫我起来,“黑池!黑池!”那老头子的声音一声叫。
我睁开眼睛,马上说,“安琪,我到了。”我转头,“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间去了?我到处找她,问其他的人。
收票员说:“那个金发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车了。”
“什么?”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车了。她说:到了黑池,叫你起来。”
“她走了?”我震惊。
“是的,”收票员摇摇头,“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发着呆,走了。我摸着她给的银戒指。
车到了黑池,我下车。火车缓缓的又开动。她走了,安琪,留下一只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只戒指,旅馆费是我出的,火车票却是她付的,两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头金发。
我叫了计程车,向大学驶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够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这样的。我们同时误了车,又再一同乘车回来,然后就完了。
顺风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