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自己说,只要身体健康,又有正常收入,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的面孔,但为什么我一点欢容都没有?
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四肢活动力强,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为什么我心戚戚?
事不关己的人瞧着我这副多情种子样,会得嘲笑我不会做人。女人嘛,多得是。做人嘛,要拿得起放得下。还有,切记要看得开,什么都不要担心。
这种道理谁不懂,谁不会说。
针刺到肉,忽然发痛,就变成镜中的我那模样。
不过受伤深浅也视人而定,我是太会得难过了,之骥,他就没事,略为憔悴一、二日,自然而然又恢复过来。我还在犹疑该不该把胡须刮一刮,他已经一身光鲜的出去了。
他穿本季最新式的阔领子西装。我的天,阔领子又回来了?我茫然。叫我何去何从,真想伏在桌子上哭,为自己的迟钝为自己的落伍而好好的、痛快的洒下眼泪。
之骥又找到了春天,对他来说,所有的约会都带来明媚的阳光,新面孔新人事,于是他又雀跃了,在桃红柳绿间漫步。
橡皮为心肌的人,幸运的人。
我这个运气较差的人在宿舍中,搔破头皮。
一直没见到七弟,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手,插在之骥的臂弯中。
是的。
之骥。
之骥的臂弯。
破镜重圆了呢。
我看见这种情形,脑子里轰一声响,七窍完全封闭,一句话也说不出,嘴唇如铁皮一般,再也不能够自由开合。
我不住的同自己说:“没有这么严重,这个女子,我认识才不过数月,况且一直知道她是之骥的情人。”
我的自制力不够。自小我不是个懂得控制情绪的人,七情六欲都在面孔上,叫人看得一清二楚。之骥比我麻木,没有敏感度,但看上去却较为镇定。
呆半晌我终于过去,说一声:“好吗?”在这一刹那,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知无觉的植物人。
我垂下眼,谁知七弟放下之骚的手,过来站在我身边。
她说:“我有话同之骏说。”
之骥恍然说:“啊,是,你们是见过的。”他走开去。
七弟仰起头,“怎么,生气?生我气?”她微笑问,“笑我没出息2”
我不出声,过半晌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叫我再往前一直走,寻找更绿、更广的草原?算了,我根本是一匹劣马。”
她讽讪着自己,忽然伸个懒腰,看上去仿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性。”
我再次摇头。
她出力地寻找答案,终于讲实话:“我爱他。”
“他?”
“看他多么英俊潇洒,会得玩,具生活情趣,风流体贴,有什么不好?之骥是个最乐观最直接的人。”
“他并不爱你,他甚至不懂得你。”
“我并不想得那么远。”她拒绝知道。
我想她是知道的,还有什么人能比她自己更清楚。
她微笑,嘴角有说不出的苦涩,“我们快要结婚了。”
“七弟,这是终身大事,你不可能累成这样,我不相信你找不到更好的,我——”
之骥过来,“什么事?之骏,你不是跟你未来大嫂在起争执吧。”
我把半截话吞到肚子里去,像是咽下一大口粗盐,不知怎地,双眼红了,也知道实在不像个样子,别转身就走。
背后听见之骥讶异地说:“这之骏可是怎么样了?平常是极得体的一个人,人人都喜欢的。”
我心灰意冷的回宿舍,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幢近郊的灰房子内,永不涉足外边的世界。
那夜喝水一失手,把一只用了十多年的瓷杯打破,拾起它的时候,心痛欲裂。碰巧有人经过,很随便的置评:“不要紧,现在有种从胶水,什么东西都可以在十秒钟内补好。”
是吗,只要十秒钟?多么好。什么东西都能够补?
我抬头,面孔上带着愚蠢惨痛的询问。
那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孩子爱娇的耸耸肩,“什么都可,除去破碎的心。”
她摧毁我的希望,挥挥衣袖而去。
我与杯子的碎片一起坐在地上良久没动。
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参加之骥的婚礼。
婚后他们与爹妈同住。
家里得一乱字。乱得不可开交。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新房内装修完全拆掉,摆新的家具,据说是黑白灰三色,是之骥的主张。
母亲同我说:“我真困惑,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真命天子。”
我更困惑,房间嫌小,因此把我的储物室都打通了,还是觉得不够大。
父亲问要不要在楼上租一层,照样可以天天派人上去收拾煮食。而婚礼迫近。
七弟像个没事人似,照样上下班,面孔上露出一派“当然我什么都不必管,不然何必嫁人”神色,而之骥是个天字第一号闲人,他最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我问七弟:“一切都准备好了?”
“是,婚后就享福,”她淡淡说,“什么事都有公婆照顾,除了上班以外,我只用管吃喝睡。”
我不响。她也该休息了。
“你呢?”她问。
“我在向新加坡大学申请教席。”
她一呆。
我双眼看着远处,“听说那是个好地方,人情味很浓,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是华人社会,适合我。”
“为着避开我,划不来,”她逼近说。
“对旁人来说,很少有划得来的事,”我礼貌的答,“在旁人来说,一切等于一加一那么简单,你不该嫁之骥,我也不该逃避他乡。”
她完全明白,这么聪明的女子,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她走开了。
太阳落在我身上,我比什么都苍白。
人不如旧
有没有试过在街上碰见旧情人?
我碰见了,在昨天。
从咖啡室出来,拖着两个孩子,司机尚没有把车子开过来,天气潮湿,我头发又
好几日没做过,粘在额角,一条洋装裙子被团得稀皱,就是在这种尴尬时分,有一位
衣冠楚楚的男士挡在我面前,叫我一声"小鲁"。
我牵住孩子的手,抬起头,一眼就把这位男士认出来,因为他的样子一成也没有
变。
仍然是高挑身材,穿戴得恰到好处,也许眼角多了一两条皱纹,比以前更加成熟,
但这是立炯,错不了。
我立刻叫出他的名字:"万立炯!"
"李小鲁,"他哈哈的笑出来,"你跟以前一模一样。"爽朗的笑声中却带着感
慨,我一下子就听出来。
一样?我还一样?十年前跟十年后还一样?忽然之间鼻子发酸,强自镇静,搭讪
说:"回来了,几时吃一顿饭?"
"我这个人,你不是不知道,什幺地方黑往什幺地方跑,本城经济崩溃,我偏偏
来到这里。"
他虽然在自嘲,但声音却非常振作。
就在这个时候,司机赶至,女佣把孩子们抱入车子。
立炯给我一张卡片。
我拿在手中,很惘然,真正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只能向他点点头。
我上了车,两个儿子扑上来,继续把我的身体做战场。我轻轻推开他们。
我两边腮帮子有点痒,搔了两搔,才发觉那里的皮肤很热很烧。
看在立炯眼中,算是什幺?
重逢的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但太不公平了,他永远在状态中,而我,他该怎
幺想?他此刻会不会在笑:那真是小鲁?那幺老那幺丑。
要命,真亏他还说我跟以前一样。
一样?
我绝望。今天出来之前,为什幺不好好打扮一下?我并没有七老八十呀!衣柜里
满满是今年时兴的衣裳,为什幺没有穿上?
偏偏一个疏忽,便叫他看到我这个鬼样。
我取出他的卡片仔细一看,发觉他在大学里教书。薪水虽不高,职位也普通,但
生活必然是稳定而愉快的。
他结婚没有?
那一日真不知道是怎幺过的,整日很访惶很唏嘘,千丝万缕,如数百个蚕茧的丝
头一起抽出来,不知如何处理,我一时似置身滚汤中的蚕蛹,一时又如抽丝之人,心
中紧一阵松一阵。
等得允新应酬回来,我发觉自己什幺也没吃过,正闹胃气痛。
我问他什幺时候。
"十二点。"
我抬头看钟,明明半夜两点半。
他老是这样嬉皮笑脸,永远说无论多大的应酬,老是准时在十二点回家。
是吗,他的十二点不是我的十二点,他这个人撒谎与众不同,听的人没相信,他
自己先相信了。
结婚九年,孩子都这幺大了,他还是没有真心。
昨夜就是这样的胡乱睡下。
第二天是发薪水的日子,两个佣人一个司机都要打发,开出支票,查一直户口,
发觉钱不够,匆匆出去存现款,觉得跟允新再次摊牌的时间到了,于是顺带约他吃午
饭。
他很不愿意的出来,心不在焉。
不知怎地,我坐在他对面,他的眼睛却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