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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都说修补部份做得最好,他们连忙把蓝图也改良了。

  我心中想念极光仙子。

  星期日躺在宿舍的小床上思念她,星期一我就会出去打听她的下落,纵使温哥华

  有十万华人,寻找这么出色的一个才女,不是难事。

  星期一上午有课,我以最轻松的步伐走进课室,我忽然发觉自己对建筑系有兴趣。

  时间到了,一个女郎走进来,同学们向她行注目礼──咦,极光仙子!

  她开口:「我叫美莲翁,你们的一级客座讲师,今天走马上任,请各位多多合

  作。」

  我立刻有被骗的感觉,岂有此理。天下的女人没一个是好人,信然。

  我非常生气不悦,决定不睬她。

  下课后她笑咪咪的走过来,我没好气的说:「咱们地位高低有别,你别来跟我说

  话。」

  「你这个人脾气比小妞还别扭,」她不在乎,「我索性迁就你到底。」

  「你这个人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华人在外,应当守望相助。」

  「好一项大道理。」我冷笑。

  「你可以当我是朋友。」

  「你在哥大签了合同?」我问。

  「你没留心听书,我不是讲明自己是客串的吗?」

  「以后呢?」

  「七级课之后打回原形,回到史宾沙事务所去做帮工。」她说。

  「你可有男友/ 情人/ 丈夫?」

  「都曾经有过,我去年离的婚。」她脸上忽然出现一丝沧桑。

  「多么可惜。」我说。

  她又恢复明朗,「你呢,你仿佛快乐得多了,我请你到码头吃海鲜去。」

  「太好了。」

  「咦,不是说地位有别,不理睬我吗?」她故作诧异状。

  她成熟懂事、知情识趣、又具学问,我们很快成为好朋友,我仍然嬉称她极光仙

  子,伊比我大七岁,别具风韵,到我发觉一日不见她精神陷入恍然若失的情况中,事

  情已经太迟了。

  我堕入爱河。

  生活忽然多姿多采,周末我们往公园一坐老半天,看蓝天白云,喂雀鸟吃面包,

  有时到海滩畅泳,有时往百老汇看电影,唐人街吃茶,一切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娱乐,

  剎那间都趣味无穷。

  我的人生观突然改变,对功课努力不懈,给咪咪的信,由三日一封改为一月一封,

  不再抱怨,行在路上吹口哨,每个征像,都证明我在恋爱。

  放学后我去接美莲下班,她会做一个沙律与我共享,她是一个好厨师。

  有一天我跟她说:「我爱你。」

  她听了一怔。

  我问:「你不相信?」

  「我相信我相信,」她连忙说:「你们廿来岁的男孩子惯在爱河中游来游去,根

  本无意擦干身子。」

  「喂!」我大力抗议。

  「不要紧,终于有一天,你会见到你理想的伴侣,为她,你会上岸安憩。」

  我问:「你呢?你可愿意与我共享这份安宁?」

  她笑出来:「我好做你的妈了。」

  「听听这是什么腔调?」我说:「见你对我一见钟情,才下了那么大的劲来讨好

  我,嘿,如今见我对你倾心,你又把话反过来说了。」

  美莲笑得前仰后合。

  我悻悻然,「我不管,我爱你是爱定了。」

  可是她约会的不止是我一个人,她把我当作好友,毫无疑问,但巧妙地与我维持

  一定的距离,她并没有引我入歧途,她是一个正经人,我只是她的好兄弟。

  我一直觉得事情会有所改进,她会把我俩年龄差距问题消弭解决。

  当我看到那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自她公寓中走出来时,我自觉多月来的希望成了

  泡影。

  她还为我们介绍。那中年人姓关,两鬓微白,极有风度,称我为「小朋友」,但

  我对他有说不出的厌恶。

  美莲事后责备我欠缺礼貌:「人家是温哥华华人建筑师中最出名的一个,你对他

  没一点尊敬。」

  我不服气,「我知道,那又有什么稀奇,将来我不但要比他出名,我甚至要比亚

  瑟艾历逊更出名。」

  「好极好极。」美莲语气有点讽刺。

  我气极,「我也知道姓关的最近离的婚,有五个孩子,你打定心思去做继母好

  了!」

  「你这个小子含血喷人,」她恼,「你无端端喝这个飞醋干什么?」

  「我爱你。」

  「去你的。」

  「美莲!你老老实实说,你可爱我?」

  「我不可能爱你。」

  「你不能爱我,还是不爱我?」

  「我呸!我哪有空跟你在文字上头歪缠,不爱你就是不爱你,我一向把你当小弟

  弟。」

  我说:「那你为什么常与我见面?」

  「朋友间天天见面,也稀疏平常呀,你发什么疯?」她责问:「如果你觉得不见

  面好些,倒不如不见。」

  「这话是你说的!」我怪叫起来。

  「你这小子,我不跟你说了,给你缠得头痛。」

  我冲出她的公寓,彷佛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

  我一定要赌这口气,她不来向我道歉,我就不去见她,管她跟哪个老油条一起走,

  她若吃了亏,也没有人会同情她,她活该。

  回到宿舍,狂灌了一顿啤酒,心里略为平静,她如此疼我,一定不会与我绝交。

  我的估计错误。

  美莲一连失踪两个礼拜,我心如热锅上的蚂蚁,她却与姓关的进进出出。

  我终于投降,跑到她公寓门前去等。

  那夜天气罕见的温暖,我心特别烦躁,我买了半打罐装啤酒搁在身边,一直喝。

  等姓关的老头送她回来时,我已经半醉,见到她俩我一语不发,扑上去对牢关老

  头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后退三步。

  他不甘示弱,好家伙,站稳之后还击,我左眼着了一下,顿时痛入心肺,嚎叫起

  来,金星乱冒,跌倒在地,后脑撞在地上,立刻昏迷过去。

  临消失知觉之前,我听见美莲呼唤我的声音。

  醒来的时候,我连眼睛都睁不开,痛的感觉如毒箭般贯通了我的心。

  美莲就在我面前,我大声呻吟,「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你打了人。」板着脸。

  「明明我捱了揍,至少我伤得比那个人重。」

  「吓坏人,差点把你送进医院。」她转身走开。

  「我的眼睛可是瞎了?」我尖声问。

  她自厨房出来,将一块湿漉漉的东西搭在我眼睛上。

  「那是什么?」我问。

  「本来是我的晚餐,」她没好气的答:「八安士上好的鞑靼牛排。」

  「能吸得了淤血吗?」我问。

  「你少噜嗦,」她说:「再烦我就把你赶出去。」

  「那老头怎么了?」我问。

  美莲睁圆了双眼,我不敢再作声。

  她对我说:「小老弟,我想我们该好好的谈一谈。」

  我将脸埋在沙发垫子内,不出声。

  当我「眼疾」痊愈的时候,美莲对我益发冷淡了。

  天气转凉,枫叶开始转红,我们在一起,曾经有过好时光。

  为了她,我连暑假都未曾还乡。咪咪的信充满讶异:「……我以为一到六月三十

  号你便会扑回家,谁知你竟没有回来,你不是恨恶温哥华吗?」

  在我生日那天,美莲约我在温哥华酒店的森林厅吃饭,那是个好地方。

  我知道她有一篇演辞要说。

  果然,酒过三巡,她开始了,先清一清喉咙,她说:「家盟……」

  我很紧张,幸亏我一向具听天由命的格局,眼睁睁的看牢她,听她发挥意见。

  「家盟,从头到尾,你误会了。」

  「我误会了吗?」我轻轻问:「我是那样的一个蠢小子吗?我不见得会胡乱爱上

  比我大的女人,我并不需要母爱。」

  她词穷。

  「……不外是你后悔了,」我说:「因为社会的压力,你不想与一个少年恋爱,

  你的潇洒是表面的……我原谅你,人不能单为恋爱而活。」

  她沉默。

  「美莲,其实我俩大有可为,你何必为这七年的年龄差距而耿耿于怀?」

  她双眼微红,「你不是我,你不明白。」

  我叹口气。「你是怕将来,是不是?将来当我三十五岁的时候,你已是老太婆

  了……女人就这样,专门担心虚无飘渺的事情,你应该好好把握现在。」

  她说:「我要与关订婚了。」

  「那老头子已有五个儿女,他不愁寂寞,你何必去插上一脚?要结婚,也不急于

  一时,慢慢挑个合衬的人物。」

  她一怔,「你忽然长大了,家盟。」

  「是的,我也这么觉得,因你的缘故,我忽然长大了。」

  她说:「我要与你说的话,到此为止。」美莲说。

  「喂,极光仙子,笑一笑,今天是我生日。」

  她哭了。

  我把她搂在怀里。一个女人总是一个女人。

  那天以后,她尽量避开我,我染上了吸烟的恶癖。我真的长人了,并没有自暴自

  弃,仍然努力功课,课余也参加同学间的聚会,随时可以结识大把女孩子,但总有点

  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觉。

  我在给咪咪的信中提及翁美莲,咪咪很了解。她写道:「我与你之间始终有青梅

  竹马,兄弟姊妹的感情存在,真正的男女间恋情似乎有别于此,你不必对我有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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