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口渴吗?”
“给我一杯葡萄糖水。”
景伯立刻递给我。
我诧异的说:“究竟谁是病人呢,是你还是我?”
他红了睑,立刻放下杯子回房去。
姐姐说:“必人,如果留他,就不要再提往事。”
这个道理我懂,我点头。
有恩于人,切忌提着提着,标榜自己,迟早对方会受不住,再一次离去。
“知道。”我说。
“你看你。”姐姐说,“累成那样。叫人痛心。”
我在书房里搁张小床,自己就睡那里。
景伯很虚弱,开头一两日半夜还要喂药,随后就好了。前后大概有三个星期光景我们天天对牢在一起。
婚后这么多年,我们两个人都忙于工作,早上起床打个招呼,立刻出门,中饭又不一起吃,晚上回来,已累得半死,不到两三个小时,已经要休息,难得像今次这样,两个人有机会相处,宛如二度蜜月。
我们之间并不多话,气氛倒还融洽,两个人一起去吃小馆子、郊游,听音乐。
我忽然发觉世上有许多事是比赚钱升职更重要的。
早上八点多才起来,伸个懒腰,做两客丰富的早餐,一起吃,边听无线电新闻。
随后为盆栽淋水,修补衣服上的纽扣之类,也不觉得时间被浪费,反而觉得享受。
最好笑的是,我们第一次看清楚钟点女佣的面孔,以往我们都不在家。
佣人来的时候我与景伯便避出去散步,走到码头边看放暑假的学生钓鱼。
我与景伯的心情异常平静,仿佛当年恋爱般,一切金光闪闪,眼前迷迷茫茫,不想做正经事。
我说:“假满后不知如何收拾旧山河。”
“你没有放假已经很久了。”
“蜜月后没有放过假。”我说。
“为什么不放?你看现在多轻松。”
“为着升职。”我答得很简单。
“野心?”
“不,为看做事方便,升一级便少受数十人的气,不得不升,除非我不打算再做。”
“现在不是已经达到目的?”
“所以毫不犹疑;放假一个月。”
“必人──”
我看着他,他像是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我按看他的手,表示尽在不言中。
“几时胖回来就好了。”我顾左右而言他。
“记得吗,那是我们初相识,你叫我肥蛋。”他说,“你自己瘦,人冢略有几磅肉,就是肥蛋了。”
我哈哈笑起来,肥蛋,多久没听过这样的称呼,连我自己都忘了。
“你不再爱我了。”景伯忽然说。
我不回答他。
他面色很惨痛惋惜,我也不想安慰他。
下午我俩午睡,至六点多起来,开车出去找各式新鲜食物补身。
我同他说,秋季将届,有大闸蟹吃。
去年一年我们买了不少蟹来大嚼,味道之佳,无出其右,都是景伯弄的,拿我洗面孔的一只轻毛刷来洗蟹。
我们可以说是恩爱的夫妻,不知怎么样,感情一下子崩缺,变成现在这样。
晚上我们看电影或是电视,我在编织一件线移,差一只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问自己,这样的日子会不会过腻呢?
我并没有想念办公室。
节蓄的利息亦足够请一个褓姆来照顾孩子,没有什么是绝对无伸缩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个孩子。
孩子,蹒跚的跑来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迟。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迟,如果我可以忘记不愉快的事,我深深叹口气。
景伯终于复原。
他自动再搬出去。
“没有用,”他说:“必人不会原谅我,与其两个人怀着疮疤过一辈子,不如分手。”
他说得对。
姐姐知道已尽人事,摇头说:“太固执了。”
我正式与景伯分手。
不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为一默默自尊。
也许因此害死了我,但一个人的性格控制命运。
我们终于到律师处正式办妥手续。
要分手了,我凄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与我握手。“我们曾经是相爱的。”他的眼睛又红起来。
“多多保重。”我说。
两年后我们可以离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个人总有他的宗旨。
猫型人
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妹妹是火车头,自小与我吵,因为我什么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时,一起活动的机会很多,像上学、去教堂、看电影,都得一块儿,她为此非常不耐烦,时时抱怨。
现在长大了,各自为政,但一见面,她仍然骂我。
“怎么搅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钟。”
“到楼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楼来站在门口,我发觉脚上仍然穿着拖鞋,我顿时怪叫起来。结果我们还是分两路出发。
妹妹老说:“你以为他(指我)早睡了吗?过了三个钟头,发觉他在抽烟呷茶听音乐。”恨得牙痒痒的。
我认为她不会享福。
做人嘛,既来之则安之,一直冲也无处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细货。
妹妹很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当我看到一张这么平静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类呢?
我太高兴了。
我暗暗注视她。
她打开书本的时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娴静。我心更定,看来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烟阶段,因我见她嚼口香糖。
下课的时候,她从从容容的拾起书本,出门去。
在校园,也见过她。
她有一部脚踏车,四排档,大轮子,背后有一只铁丝网篮子,载她上学放学。
永远优优悠悠。
最欣赏她这一点。
今年廿五岁了,还巧遇到这么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们说:“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看上她?”
“沈瑛?不见得出色呀,蛮有气质就是了。但大学里有气质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还清秀。”
总之没有给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换句话说,没有人为她惊艳。
除了我。
够了够了,否则竞争老太多,我又会退缩,我是最不爱趁热闹的一个人。
终于有一日,机会来了。
上午的课,她早来,我亦早到。大家到课室门口相遇,晚秋的阳光特别可贵,影树羽状之叶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细细碎碎撒在我们脚跟下。
她很不经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哗,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讪的说:“这种天气,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闲闲的说:“山顶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时有没有空?”
“刚放学。”她微笑着。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来,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适当时候作出决定。
“谢谢你答应我。”我放下了心。
她侧侧头。
下午四时我开车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脚踏车可以折拢,放进行李箱。
两个人都很静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家本领,上山时认错路,兜了近半小时。
我暗暗注视沈瑛白哲的面孔,看她可有露出不耐烦之神色。
并没有,她侧身观看窗外的风景,什么也没说。
到了山顶,我们虽然肩并肩走到咖啡室,也没有什么可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她并不迫切地要表现自己。
我们两人对牢,缓缓地喝啤酒。
不知恁地,那杯啤酒有点暖,大概是没搁在冰箱里太久的缘故,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埋怨。
我们的生命由时间组成,所以非得好好享受时间不可。
沈瑛懂此道,我也懂。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个小时。
然后结账。我们两个人合骑一辆脚踏车,我坐在车后那只篮子里,双腿荡来荡去,在山顶那条小径兜了个圈子。
我从来没有这样享受过郊游。
太乐了。
沈瑛是最佳拍挡。
就这么简单的上一次山顶,就消磨了好几个小时。
我们并没有再继续下去,搅得精疲力尽。我们下了山就道别,各自回家休息。
我躺在床上,非常窝心,安乐地回忆刚才的情景。
妹妹问我为啥这样开心,我说了原委。
她掩住嘴,“真的,真有人受得了你?”
我白她一眼。
“你遇到了同道中人?她也是慢镜头式的人?不能置信。”
我慢吞吞的说:“不信拉倒。”
“有没有机会?”
“现在还不知道。”
“真结了婚,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慢小宝,那才有趣呢,一瓶牛奶喝三小时,看你们怎么办。”
“慢小宝?那么好,”我向往的说:“睡醒了并不哭闹,只是睁大眼睛静候爸妈来抱他,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