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回来时我元龙高卧,正在享受,问她:“这么快就应酬完了?”
“小声,人家在外边。”
“谁在外边?”
“我的表侄女。”
“不是说自己找到地方住了吗?”
“少废话,起来招呼招呼客人。”
我懒洋洋的坐起来,换上件比较光鲜的衣服,甫跟妻来到客厅,就呆住了。
那个女孩子!
她早已穿着夏季的衣裳,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裙子,那黑而浓的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子,大眼睛炯炯有神,她朝我看来,我被她那青春气息逼得透不过气来。
“囡囡,过来见表姑丈。”
“姑丈。”她向我点点头。
我干笑两声,“一表三千里,”我说:“这里面到底隔了多少层的关系?”
她笑,不出声。
妻说:“是立虹表妹的女儿。”
“立虹?我不记得。”
“三表姨妈堂兄那边的人。”
“恐怕没有什么血统关系吧?”
妻说:“是姻亲。”
“我们的孩子可以与囡囡的孩子成亲吗?”我笑问。
妻白我一眼,跟囡囡说:“别介怀!你的表姑丈是有点毛病。”
那个女孩子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冷冷看我一眼,不出声。
在她面前,我有一丝惭愧,被逼正经起来。
“在美国念书?”我讪讪问。
她答:“纽约,已经做了一年事。”
我连忙作其专家状:“纽约又还好些,美国有些地方,比不毛之地好不了多少。”
“不至于这样啦。”妻说。
“不相信?你到达柯他洲去看看。”
“咄。”
我又问:“回香港来,有什么打算?”
她闲闲的说:“没什么打算,先休息一下再说。”
我心想,希僻作风,如果一整年都做事,他们是要死的,非得做半年休半年再说。
但她长得那么美,粗眉大眼带着拉丁味,我有点迷惑。
我说:“天气很坏。”
她忽然微笑,露出编贝似的牙齿,她说:“坏得令人难忘。”
我怵然而惊。
接着我发觉自己对着一个年轻女孩子说得太多太多,马上闭上嘴,不再言语。
妻跟她絮絮说到香港的风土人情……
我打个阿欠,终于回到房间去睡。
如今的孩子们一代比一代美貌……困着了,如着魔似的不断梦见那美丽的女郎。
第二天醒得迟,因开窗睡觉,老觉得整条被子都湿喀喀,一醒就嚷,叫妻的名字。
一张俏脸探进来,“你醒了?”
是囡囡。
“你?怎么是你?”我讶异。
“表姑出去买案,她要治一桌家常小菜请我,我特来代她看孩子。”
“孩子不是有佣人照顾吗?”
“一个慵人告假,另一个照顾不暇,你要什么?”
“我自己来。”我嚅儒的说。
“算了,别客气了,表姑说过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老爷,什么都要人服侍。”
“没这种事。”我涨红脸。
她笑笑,“我做了早餐,出来吃吧。”
我发觉她穿着短裤与白棉T恤。
她那身裁,真叫人想入非非。
华籍女子的致命伤是曲线不好,即使维持苗条,拚命减肥的结果是变成木板般身材,人家不是这样,人家应凸时凸,应凹时凹。
这个小女孩便是榜样,于是我心头一紧。
早餮是西式的,两个孩子将麦片撒了一地。
我也不理,参加他们行列。
天气其实并没有那么热,很多人还搭着毛衣,不知怎地,囡囡先披上夏衣。
她脚上是一只高统白色球鞋,我很佩服她这一身打扮,华丽的青春便是最佳装饰,只有年华老去的人才会买完名牌衣饰再买名牌。
我的双眼太贪心了,我垂下头。
妻回来,看见孩子们的放肆大吃一惊。
我问她,“你的表侄没有自己的家?她不能回自己的家去?为什么老在我们此地留恋?”
妻看我一眼,“你怕?”
知夫莫若妻,“我怕,我怕得要命,”我说:“谁不怕那么美丽的孩子?”
“七年之痒?”
“十四年之痒。”
“我信任你。”
“我也信我自己,我只是怕。”我说:“囡囡一举一动,莫不提醒我,我已经老了,你看近年来我身上开始长出颜色不同的痔,面孔的皮忽然之间松下来,我不行了,太太,我老了。”
“男人也怕老?”
“许多女人更怕,你们尚可以去美容。”我说:“总而言之,囡囡的青春威胁我。”
“我答应她父母要照顾她。”
“她几岁?”
“廿二。”
“迟早要出事的。”我预言。
“会吗?”妻笑,“不过是吓退我娘家亲戚的一项籍口而已。一
“走看瞧。”
妻大笑。
当然我不会开始追求囡囡。
她所有的也不过是美丽与青春。
不过!
唉,我何必昧着更心说话,青春与美丽难道不是最最大的诱惑?
谁还在乎那么美丽的肉体下是否藏着剔透玲珑的灵魂?
在这种潮热的天气,自我控制份外困难。
不过我是一个苛求的人。
我爱我妻我儿!我不轻易做对他们不忠的事。
我是怎么了?我的思想怎么一下子飞得这么远,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个刚成年女孩子,何必为了她想得太多?
囡囡仿佛与孩子们有说不完的话,我则故意避开她。
可恼的是妻,无端引了这样的一个女郎入室。
如今廿二岁的女孩子比十六岁更为可怖,廿二岁已很懂事,且又成年,一切自主豁出去谁
挡得住?我又想歪了,谁为谁豁出去?
我的头痛。
天气一变就头痛。
我初恋的情人亦有一双大眼睛,漆黑的头发,也爱穿白裙子,家住半山的旧房子,要走五分钟石级才到她大门,每次约会,在石阶下的铁闸等,她会像只白色的蝴蝶般扑下,我以陶醉的神情看住她,当时在我心目中,爱情价至高。
后来我并没有娶她,大家十七八岁,中学毕业后都分道扬镳往英美留学。
后来又认识了大学里同学,亦是中国女,法科高材生,一件孤傲相,美丽兼书卷气,也爱穿白,我爱她若狂,她苦叫我剜出心来示众我也肯,但终于她跟人跑掉。
我心如刀割,不停的叫自己“活下去、活下去。”
后来想穿了,就在父亲的安排下结婚。
但以后看到白裙子,心中就触动。
一次失恋,足以致命。
有人问我.!“失恋是怎样的?”
开头当然是头晕、身热、寝食不安,心如汤煮,了无生念,随后……随后创伤随时间而平复,但永远带看瘀痕,再也不比以前,再也不能够做一个快乐的人。
囡囡的白裙子使我想起更多。
幸而妻从不穿白,伊的服饰永远是得体的,女性化的,优雅的细花。
最难堪的时刻终于来临,周末,妻不在,国回来探我们,下大雨,空气里拧得上水来,我觉得义务上应当送她回去,于是拖了小儿子一起。
谁知半途中塞车,小孩在后座睡熟了,车厢内一片死寂,车窗上雾气腾腾,囡囡无聊地开始在窗上划字,开头是1234,后来便是她自己的名字,然后是我的名字……
我又紧张起来,车上没有一丝声音,只听到水拨划动,不应如此。
我与妻并没有经过热恋的阶段。
我们一起看过戏观过剧,到派对逛过两宵就结婚了,我俩未曾试过花前月下。
一次也是被困车子,原本可以乘机拥吻她,但不知后地,她端庄秀丽的脸使我下不了手。
但囡囡的面孔不一样,她的唇有点厚,线条分明,浓眉微扬,一副不羁的眼神永远带着挑战的意味,我不知她要粉碎哪些男人。
她的美是危险兼侵略性的,而妻的美令我们一家都安心。
但妻像一口清茶,她像烈酒。
我已老大,我受不了酒后的痛楚。
我的心跳得几乎没跃出口腔,谢天谢地,终于到她的家。
雨下得似面条般粗。
我替她开门,撑着伞,但飞溅的雨一下子淋湿她白色的衬衫,薄薄的布料贴在她蜜糖色的皮肤上。
我打着伞,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将双手插口袋内,亦无动作。
过很久,我说:“再见。”
她咬咬嘴唇,转头走了。
那天回到家中!我发脾气说菜色不合胃口。
妻诧异:“你怎么了?”
我恨她无动于中,她信心过份充足,以为结婚十五年之后,丈夫就是煮熟的鸭子,插翼难飞。
我让她继续有信心下去,还是令她失望?
只听她笑问佣人说:“先生这一阵脾气很坏,每逢回南,他便作怪,像一些人患月圆症。”
对了,黄梅天,另一个名称叫黄梅天。
是黄梅的季节吗?照说果实收获应当在秋季,我沉吟,是什么因由呢?
我们这些城市人,再也不懂得园林的优美,自然界的可爱,我们只知道哪种牌子的汽车最威风,以及什么地方的酒席精彩。
丧尽天良。
囡囡有种大自然的味道,雨露与风的感觉。
不过我是个近四十岁的人了,倘若把这一切都交在我手中,我亦无福消受,你让我在星光下露营,迎接大自然,没到半夜我就哭了。我还受得了蚊子咬及大风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