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甲,我那好友,因自觉对女人有太丰富的经验,马上答:“还不错,不过太难驾驭,何必呢?”
我比较喜欢她穿缩水毛衣梳辫子的样子。
艳装的丁香太遥远。
假期过去,我回到学校,她回到工作岗位。
事情就这样完了吗?不不。
我打电话去她写字楼,女秘书说:“她放大假。”
“放多久?”确应该放假。
“一星期。”
“能告诉我,她家中电话吗?”
“不方便。”
“我是你们公司雇用的摄影师。”
“呵,待我查查看。”女秘书说:“是二一五三四五。”
“谢谢帮忙。”
但家里的电话久久也没有人听。
终于有人接,是钟点女佣,“小姐到浅水湾去了。”
这个时间到浅水湾?才初春,水还冷,不过阳光却很好。
我驾车向浅水湾一开去,沙滩能有多大?我想去找她。
皇天不负苦心人,我幸好车,步下沙滩,便看见有一个女郎坐在沙滩椅上,近影树底下,正在晒太阳呢。
这时节的太阳居然有些暖意,她不是丁香是谁,伸着长长的腿,棕色的皮肤细结光润,闭着双眼,长发轰轰烈烈卷曲地自椅背散下来,犹如野马的鬃毛,为什么男人都喜欢女人长发?请来看看这一把头发,条条丝丝都散发看性感性感性感。
她上身仍然穿着那件缩水毛衣,下身是比基尼泳衣下半截,小小的黑色裤子,我的心完全飞跃,除了倾荡,没有第二个感觉。
她身边放看一架小小无线电,正在播放洛史超城那永远不灭的歌:
“……如果我独自站着,
影子是否会掩藏我心的颜色,
蓝色是眼泪,
黑色是天空运行的星,
对你来说,
不会比一面镜子更有意义……”
我一向最爱洛史超域的慢歌,充满感情的声音诉说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但这琐事却是爱情呢,在不打仗的太平时节,还有什么更重要?
爱情,我太响往爱情,生活的平静乏味,除了爱情,没有其他的事可以令我感到真正的活着,现在我每个细胞都奔腾起来。
我走到她身边,轻轻坐下。
她没有察觉。
我唤她,“丁香。”
她的头侧一侧,并没有睁开眼睛,大概是猜不到有人会在这里叫她的名字。
在这么美丽的太阳底下,一切变得很恍惚,具催眠作用,我就是被迷惑了。
“丁香。”
她睁开眼睛,见是我,微微一怔,“是你?”
“是我。”
“你怎么来了?”
“我寻你来的。”
“寻我作什么?”
“想念你。”
她一怔,面孔排红,低声问:“怎么会?”
我微笑,“不知道,感情永远在不知不觉间发生。”
“你是一个有为的年轻人。”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我不明白。”我一怔。
“我不是任何人爱慕的对象。”
我抬起头,远远看见白色的浪缓缓卷上沙滩。她一口拒绝我。为什么?
我心缓缓一阵剌痛。
我问:“我不适合你?”
“不,我根本不能谈这个问题。”
〔为什么?”
“我是个有夫之妇。”
我呆住了。
“什么?我们共事这许多日子,你独来独注,一切独自担当,根本没有提起你有丈夫这件事,事,你结婚多久了。”
“一年。”
“他人呢?”我讶异的问:“为什么不陪伴妻子?”
“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大好。”
“那么离婚。”我断然说。
她轻笑,“对于你们年轻人来说,黑即是黑,白即是白,却不知中间隔着许多层灰色,结婚容易离婚难,你们哪里知道这许多。”
“年轻人?”我反问:“照你这么说,你倒是比我还大?”
“不跟你争这个。”她站起来,叹口气。
我不放松,“他是流氓?”
丁香似不愿多说,我帮她折好帆布椅子。”
“我送你。”我说。
“这倒是要多谢你。”她笑。
我送她回家,她一路上并没有说什么,嘴边一个暧昧的微笑,其实并不是代表什么欢愉,不过是一个惯性的表情。
我心碎,婚姻不愉快而不能离婚,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意志消沉呢?
这世界不如意事常八九。
到了她家她向我道谢道别,声音很温柔。
她说:“好好教书,别误人子弟呵。”
她上楼。
说也奇怪─她一离开,阳光彷佛就随她而去,我整个人阴凉起来,再也无适才煦暖的适意。
我可不管她是杀过人抑或结过婚,我那股牛劲发作,就发誓非得把她追到不可。
我与我的朋友何甲商量,“你替我打听打听,看看她到底是什么底细。”
何甲瞪我,“这就不该了,感情这件事,爱有一种做法,不爱亦有一种做法,不可以四周围打听,你别老土,我的面子都叫你丢尽。”
我只得把根由从头到尾说一次。
他点点头,“这不好,谁没有一两段过去呢?让我看看她为何一口拒绝你。”
何申去了三天,我心焦了三天,像是被人用火慢煎似的,不见有多痛苦,只是寝食难安。
消息来了:“你那朵丁香花,属于此间”个失势的二世祖,他父亲并不宠他,只供给他住以及一日三餐,活脱脱的失匙夹万,生活很痛苦,放太子账的傍友不是没有,希望是渺茫。”
“她不是贪财的女人。”
“贪财两个字还凿在额角不成。”何甲说。
“你若果认识她,你就不会这么想。”
“罢哟,一个男人当然把他心目中的女神想像得十全十美。”
我生气,“我不是那种盲目的人。”
“那么你有什么解释?”
何甲哈哈突起来,然后非常讶异的说:“你自己天真倒也罢了,怎么强逼全世界的人也陪你天真?”
“我去问她。”
“别傻,这样会吓走她,你有什么资格收买她的灵魂?即使她是自由身,她也有权不选择你的,你这个人真是。”
何甲说来句句是道理,不由得我不三思而后行。
“你听我的话,一切听其自然,不要操之过急,该你的就是你的,”但又叹口气,“天下女人那么多,又何必跟人家争老婆。”
我撑着头想很久,“也许是,但我喜欢她。”
“含蓄点,没有人比好色之徒更可怕了。”
丁香与她丈夫分居。二世祖住在祖屋里,应有尽有,丁香住自置的公寓。
圈子里每个人都猜测二世祖未曾尽过做丈夫的责任,几乎每一个仙的开销都由丁香自己负责,但没有人知道丁香为什么不离开他。
没有人知道。
丁香的工作很辛劳很吃重,但她独自挑起担子,勇往直前,永不言悔。
我也问过她,她说:“一个人嘛,总得做,不做干什么?坐在家中尽发霉。”
“一个人?你不是有夫之妇吗?”
她笑,“你何必故意挑剔我的语病?”
“事实是嘛,”我说:“背着个丈夫独自生活,这种困难我从来没有听过。”
丁香转过头来,“你说话太不含蓄了。”然而语气还是温和的。
“我不应该触及你的私隐。”
“城里公开的秘密,也算不得是什么私隐。”
“丁香,你这样日日生活在痛苦中,不打算自救?”
她沉思,“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改更你目前的生活情况呀。”
“如何改良?”她问:“劝我离婚?成年人哪有如意的事,当然得作某一个程度的迁就,谁不在受委曲?或是工作上的,或是婚姻上的,谁能为所欲为?总得付出代价才行。”
“你的代价未免太大。”
“我不觉得。”
我苦笑,“吹皱一池春水。”
“你知道就好。”她微笑。
“是因为你仍爱他?”
“爱有很多种,在某方面来说,是。”她颔首。
“我认为他对你并不怎么样。”
“人们对富家子总有偏见!以为他们享尽人间清福,其实他们也有痛苦。”
“是。”我讽刺的说:“乘坐哪一辆劳斯莱斯呢?真是痛苦。”
她白我一眼,不言语了。
我仍为她仍然爱她的丈夫。
我的朋友何甲跟我说:“张丁香这段婚姻,维持不了很久了。”
“怎么这样说?”我吃惊,并没有因此大喜。
“她丈夫有外遇。”
“什么?这么好的妻子还要揽外遇?啥道理?”
“外遇是彭玲玲,你明白了吧?”
彭玲玲是着名的女歌星。
“不是说没钱吗?”
“没钱?”何甲笑,“有人肯放太子账,奈何?”
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丁香呢,她怎么想。”
“她还未知道吧,你这样关心她,为什么不告诉她一声。”
“她是聪明人,早该知道了吧?”
“不一定,当事人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手足无措,立刻打电话约了丁香出来,预备跟她摊牌,把一切告诉她。
我也是个西化的人,平时绝不管闲事,但我对丁香的事,有种“已任”的感觉。
她接电话的声音很平静,“有什么事?”她问。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气。
“在电话说还不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