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性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情,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覨。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覵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鸡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我回去的时候,已经迟了,客人来了,连老四都到了,她穿着一件惊人的衣服,从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长袖长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纺绣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简直呆了。
小意迎上来,很不高兴的问我:“去了这么久!”
我把花与礼物给她,她看了,转怒为喜,我替她把那条项链戴上。
她悄声跟我说:“你看老四,发了疯了,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会,她穿了这种衣服来。”
是的,老四过份盛装了一点,抢尽了所有人的镜头。但是她宾在太漂亮了,相信每个在场的男人都不会反对。我走过去,她拿着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过去。
她奇怪的问:“是什么?”
“一件礼物,没有其他的意思。”我说。
她拆开了,看了一看,读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马上戴在手上,说:“谢谢你。”一点没有虚伪的客套,非常高兴。
她有点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没有说话,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紧紧的。
然后她放开我的手,她说:“我要告辞了。”
我说:“舞会才开始。”
她说:“没有关系,没有我一样,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说一声。”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车好了。”她说:“你要放心,我会照顾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门口,我送她到大门口。
她看看我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了,谢谢你。”
我轻轻说:“你喝多了一点酒。”
“是的,喝多了。”她说。
然后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着她走的。可是她没留她。
她说:“老四没来的时候已经吃了酒,这种年纪,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响大家的情绪。对了,刚才她为什么拉你的手?为什么?”
“没什么。”我说。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为人,真是聪明人,她决定不久留。
从此之后,小意没有提过她的女朋友。
至于老四,很奇怪,没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与她母亲同住。好好的房子与职业都放弃了。我只见过她匆匆数面,印象难灭。
后来小意也改变作风,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见到女朋友,总是把我拉得很紧,匆匆而过,不过是点点头。我们还是打算在年底结婚。
是啊,在年底结婚。
我看见她的女朋友,觉得她的女朋友好,于是换一个,但是也许新女朋友有个更好的女朋友,难道我又去换一个?这样换,换到几时?人家换我,我又有什么感想?
所以,我们在年底结婚。
这是我的故事。
月亮
天下再比妹妹烦一点的人,是没有的了。
搬到伦敦四个星期,先住了三天酒店,再住宿舍,再去租了一间房间住,末了与房东老太婆吵架,又要嚷搬家。我真头痛,不让她搬,准烦死我,耳根不得清静,况且那个房东也过份了一点,欺侮她,妹妹,谁敢碰她一根汗毛?难怪她直跳脚。
听她形容那房东,也是一绝,“妈的,那老太婆!神经不正常!专欺侮外国人,隔壁房间的女孩子又脏又臭,她什么都不敢理──大家英国人!我呢?嫌这嫌那,我叫学校老师去警告她,她半夜来踢我两次房门!神经病,在那里住久了,她会谋杀我!”
我只有一个妹妹,也只有一个答案:搬家。
我到处找房子,终于找到了一层小小的屋子,在楼下,没有暖气,没有家具,但相当静,也比较近妹妹的学校,有两间房间,我与她一个人一间,她总算高兴了。
但是布置那间屋子需要一笔钱,妹妹带了钱来,她不在乎,我倒有点惭愧,用她的钱。
但是她要搬家,只好让她搬,总不能叫她给外国人欺侮,花点钱,求个安宁,让她好好念书,我是赞成的。
她一向娇生惯养,来了外国已经人生地不熟,够苦了。
再加上功课重压,如果再不让她住得舒服一点,恐怕精神负坦会很重。
我问她:“你上学放学怎么办?”
她答:“能走就走,不然挤巴土,你有空来接我。”
这也是办法,一个人,离开了家,自自然然的便成熟了,镖妹妹这样。我答应了她,于是我们花了三天,把东西都搬好了,我退了大学宿舍,与妹妹住一起。
她倒是很乖,屋子弄得很整齐,上学放学不迟到!功课也赶上了一大半,我对她很满意。谢谢天,一切总算安定下来了。
然而她花了近两百镑,两百镑,当我在香港的时候,两百镑算什么呢?妹妹有一只手表,不连税就四百镑。但人在外头,钱不能不小心一点。
有时候看到妹妹,我想到自己初来时候所受的苦,故此我是尽量不要让她受苦。
搬到新房子没多久,妹妹忽然跟我说:“哥,你知道什么?这园子有一个缺点!”
我瞪着她:“什么缺点?”我说:“你要是再吹毛求疵,瞧我揍不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