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认为爱是一种眉梢眼角的默契,麦伦的毛病是他说得太多,做得太少。不过这些年来,我也只有他一个男朋友。反正找男朋友之难,也不用说了,简直不足为外人道。
到了伦敦,姑姑住在丽池,姑姑一向是这样的,什么都要第一流。她也嫌一点钱,但是她对生活的享受要求很高,里华得犹如亿万富翁。
她不装穷,她也不充阔,她的口头禅是“嫌了不花,留给谁?送真贴小白脸不成?”所以她拚命的赚,拚命的花,我一向佩服她这种末日将至的派头。可是末日对姑姑来说,还很远呢,虽然三十多岁了,看上去,永远只像十八九岁,不骗你,即使在阳光底下,也不过是脸色苍白一点,脸上没有皱纹。她有她的秘方。
这次她来英国,又是为了什么?
我打了电话上她房间,她很高兴,命令我马上到。
我乘电梯上去,她在等我,衣着非常的整齐,黑发束在脑后,身上是最新的意大利真丝衬衫与长裤,黑底子士都是深红翠绿的大花。她的皮肤雪白,益发显得透明一般。
见了她我只好笑。我刚去了摩洛哥回来,晒得像炭似黑,牛仔裤,短头发,谁还想到我们是两姑侄呢?差太远了。
我笑着与她拥抱一下,她吻了我的额角,用她那流利的法文问:“你怎么了,弄得叫化子似的,叫你妈妈担心死了,看上去顶累的样子。”
我说:“姑姑,你知道我只会三五句法文,饶了我吧。”
“没出息,学了十多年,还是那三句。”
我笑。“你好吗?来做什么?这么远的飞机,坐死人,飞机到了,人也完了。”
“我是跟一个朋友来的,”她说:“他要做点生意,我反正有空,来看看你。”
“我正忙功课呢,没有几天空。”我说。
她倒了一杯茶给我喝。
姑姑始终没有结婚。好几次大家都以为她要嫁了,到头来还是一笔勾销,很有一种失望。一家子都希望她快点嫁,急了廿年,现在也渐渐淡忘了。
所以我问:“谁是你的男朋友?”
她笑,“等会儿我们一块吃午饭,你可以见到他。”
“去哪里吃?”我问。
“你要去哪里?”她反问。
“去哪里?我怎么知道?我们不过是买一句炸鱼薯条,一罐可口可乐,到公园去找张椅子坐下,吃完了起身走,如此罢了,已经是大餐了。”我笑。
“就这么办。”她说。
我不置信地看着她叫
然后她的男朋友来了,我抬头,很有一种笃讶的感觉,他是一个中年男人。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与姑姑是十二分配对的,他的动作与姿态有种说不出的雍容大方,自然美观,他是那种把康斯丹顿当大力表戴的人。
呀唉,我想,这一次姑姑可找到她的对象了吧。
我利用着我的年少无知,傻傻的瞪着这个男人。
姑姑笑:“小四,见过张叔叔。”
我只笑了一笑,仍然无赖似的盘在沙发上。
他也向我笑一笑,拉起姑姑的手,“肚子饿了吗?”
姑姑说:“吃过早点了,小四说咱们买了东西到公园坐着吃,你看如何?”
他笑,“多么奇怪的孩子。你说好就好吧,我现去打几个电话,十二点钟过来,一会儿见。”
他开了门走,临走向我点点头。
我待他关上门就说:“多么漂亮的一个男人,连腰身还是细细的呢。比下去了,一些年纪轻,见不得大场面的男孩子全给比下去了。”
姑姑笑,“但凡男人,若实在年轻,也还有可爱的地方,至少他们是可以原谅的,过了廿一岁,没上四十岁,这一段岁数最可怕。”
我问:“你没与他睡一间房间?”
姑姑说:“为什么?我最痛恨早上起来,看见一个男人蹲在厕所上,然后洗脸刷牙,我疯了?
这些年来我不结婚,就是为了逃避这种丑态,难道偶然到英国来走一次,还得受这种痛苦?”
我看她一眼,“你来英国八百多次了,彷佛百来不厌似的,真叫人不明白。”
“你呢?与谁同住?”姑姑问。
“一个人住!”我不屑的说:“谁养得起我?我干吗要跟谁住?我是最最老派的,同居我不干,结婚,谁出得起价钱,我就嫁谁,根本婚姻就是那么一回事。”
“看着!这是什么论调,这是廿一岁女孩子说的话吗?”姑姑取笑我。我往她床上一躺,累死了。开了近四小时的车,人眼金睛的,我打算睡一觉。没想到躺了一会儿,竟然真睡着了。
姑姑的男朋友很准时到,他穿黑毛衣,黑裤子,黑外套,皮鞋却是灰色的。姑姑取出了她的皮大衣,我自床上跳起来,披上尼龙茄克。
姑姑横我一眼,“你妈不是买了好几件登样的大衣给你?那件银狐的,连我看了都羡慕,你偏偏走到哪里都装个嬉皮样!”
我跟她男朋友说:“你别看我这姑姑,看上去很大方,可是也非常喜砍教训人,你当心了。”
姑姑说:“这小鬼,没上没下的。”
我们一齐外出。英国的春和秋是分不清的。除了落叶,一地的落叶,我们选了植物园,圈子一进门就是一莲蓬的凤尾草与三色董,都是最贱的花草,因栽培得好,很有一种仙意。
我们在湖边坐下来,张叔叔还真买了热狗、牛奶、冰淇淋、糖果。我吃了起来。姑姑没有动,她的胃注定是要吃西瓜燕窝的。倒是张叔叔,他不介意,陪着我吃了起来。
湖对岸的杨柳,一蓬一蓬的落下来,英国的景色是千篇一律的,我觉得寂寞,说要回去了。姑姑是巴不得我有此一说,于是大伙儿打道回府。
姑姑在哈劳买了几件衣服,往床上一例,她说她不舒服,叫医生来看,果然有点发热,医生放下药,就走了。姑姑吹不得风,见不得阳光,但是她精神却还好,靠在床上跟我聊天。
她说:“其实说上来没人相信,我像你这年纪,比你还疯,到底那个时候还封建一点,我是不理的,骑马露营游泳,什么都来,她们都叫我疯子。现在……不行了。适才坐在湖边,勾起许多前尘往事,当年有个心爱的男孩子,也陪我这么坐过,多少年前的事了,一下子涌了土来。做人是不能想的,多想无益。”
“不如结婚吧,养个孩子,整天为他喂奶洗屁股,一晃眼就三十年。”我说。
姑姑笑了。
晚上姑姑与张叔叔有个约会,因她不能去,她叫我代她,我穿了她的衣服,略为小了一点,也无所谓,而且把脸洗得干干净净的,搽了一层油,姑姑的晚服是白色的,露着背,衬得我的背更加像巧克力似的,好,今夜我丢脸是丢定了。
张叔叔把他的车子开出来,他们这种有气派的人,旅行先要把车子运了过来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看样子非富则贵,姑姑嫁了他也好,姑姑是不能嫁穷人的。
那个宴会里全都是所谓上流人物,洋人占大多数,那种英文,是捏着鼻子说出来的,听了使人吃不消,中国人也有,又拚命的充洋,我坐在那里吃饭,吃得如坐针毡,不是说我应付不来,而是应付得太吃力,累都累死了。
饭后还要跳舞,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但凡有老甲鱼来讲我跳舞,我都说头痛——-谁高兴与老头子们拥拥抱抱的?终于张叔叔抽空过来与我聊天。
我说:“你们天天来这种地方,不怕闷死?”
他笑笑,“我们都老了。”我抗议:“没有他们老。”
“也差不多了。带了你出来,你瞧这些人多么妒忌,大概非常佩服我有办法,骗了一个小孩子来玩,且又是一个美丽的小孩子。”他还是微笑。
我?美丽?我张大了嘴巴。我过重了十四磅,没有化妆,没有礼貌,没有珠宝,我?
张叔叔端详我一会儿:“现在我明白了,青春是什么。”
我笑,“再过九个月,我都廿一岁了。”
他笑,“你姑姑跟你很像吧?”
“其实姑姑是很波希米亚的,你没有看出来?”
张叔叔又笑,“我怎么不知道?她的波希米亚,跟她的化妆一样,是一种装饰,她是再布尔乔亚没有的了,即使穿一件掠皮茄克,还是要略脏了才肯穿出去,太新的不好看。”他淡淡的说。
我有点气,“姑姑不是这样的,你如果早几年认得她……反正她不是一个造作的人。”
“你不要紧张,我怎么敢得罪她?”他向我欠欠腰,“女人要是不造作一点,也不是女人了。”
要是别人说这种话,我一定听不进去,可是他的语气是非常温和的,他有一种成熟男人的温找,很容易接近的。我仍然毫无风度美态可言的坐在他身边。
我说:“我姑姑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你可以娶她,你结了婚没有?可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