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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那多可怕。”

  “并不可怕,年轻的一辈又成长了。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往日自己的影子。四十岁的人还能穿个牛仔裤到处跑?同样的道理,我不想再暴躁发脾气。”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动人,只不过是穿着一件白衬衫、但看上去已经十分雍容,人家说男人是要到中年才会好看,恐怕一点也不假。

  “你有工作吗?”我问。

  “我是教授。”

  “真的?”我问:“教什么?”

  “物理。”

  “噢,物理,”我说:“我从没修过物理,我没兴趣。喂,别告诉我爸爸我们谈话的事情,他怪我没礼貌。”

  “我不会说。”

  “你居然肯跟我说话──你不觉得无聊吗?”我问:“妈妈说我讲话一块一块,从这里跳到那里,莫名其妙,答非所问。”我哈哈的笑。

  “不,很有趣。至少你想什么说什么。”他在露台坐下来。

  我把蚊香点上了,黑暗里看到一粒火星。

  “你来告诉我,你认为生命如何?”他问。

  “我不能说什么,简直无可奉告,我的生命要等到达伦敦才正式宣布开幕,以前的十七岁只有作废。”

  “你只有十七岁?”他问。

  我点点头,“你觉得生活得如何?”我再问。

  他说:“要忘记的事太多。”

  “那才好呢,要是活到四十岁,连一件事也没有发生过,那才痛苦。”

  “是的。”他微笑,“可是我的记性太好,忙着忘记这个那个,结果什么也忘不了,时间都糟蹋掉。”

  “你是想忘记那个女子?她一定非常的美丽,是不是?”

  他没有回答,沉吟着。

  这时候姐姐在房间外问:“小豆?你跟宋先生说话?”她走进来,瞪我一眼,很有份量,很具敌意的向着我,“你懂什么?老是烦人!”

  我冷冷的哼一声。

  姐姐马上笑着对宋说:“我们开始跳舞了,宋先生,你反正没事,参加我们,好吗?”

  宋忽然说:“好的,可是小豆能不能做我的舞伴?”

  我几乎怀疑听错话,耳朵不管用,可是他正看着我呢,我连忙答:“是,我马上换衣服。”

  姊姊很勉强的说:“小豆不会跳舞的。”

  我指着姐姐大声说:“我会,七月份才学的,三步四步全行,我会跳。”

  宋笑起来,“好,我给你十分钟。”

  我从橱里拉出裙子,马上到浴间去换,才三分钟就好,冲出来找鞋子,一抬头,姐姐已经走了,我问:“姐姐呢?气跑了?”我装个鬼脸。

  宋说:“我希望女孩子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要长大。”他蹲下来帮我穿好鞋子。

  我是这么感激他,他为我争了这么大的一口气,又长得这么漂亮,我还能要求什么?忽然我爱上了他,因为我只得十七岁,因为我急于要恋爱。

  “好了,宝贝。”他放下我的脚。

  “现在下去?”我抬起头问他。

  他站起来是这么的高,至少有六尺一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男人。好看的男人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好看得非常孩子气女性化的,所以女人一见就母性大发,忍不住要保护他爱他,还有一种就是像宋,大树一样的,百份之一百男性味道,使我马上觉得,我是个女人,紧紧被他吸引着,年龄不重要,我呆呆的看着他。

  “可以。“他说:“我们下去跳舞。”他把我的手放在他臂弯里。

  我是这样的高兴,好像生命中忽然出现了太阳,他是这样子了解。我与父母间从来没有如此融洽过,因为我连跟他们见面的机会都不多,不必说其他的了。真没想到第一次接触的外人会这么可爱。

  我们到了客厅,我像小狗的跟着他,我们跳了两只舞,他的舞跳得很好,我穿了两寸高的鞋子,可是才到他耳际,他并不瘦,可是看上去恰恰好。事实上我觉得他是十全十美的。十七岁的人总是这样,做事不经大脑,但这样又有什么不快活呢?

  这是一个值得记念的晚上,我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姊姊终于也参加了我们,她准我喝一点水果酒,我们坐在泳池边,我带点妒忌的问他女朋友的事。

  他很坦白的说:“她说话没有一句是真的,可是都非常的好听,她依然很浪漫,但决不流眼泪,她很美丽,但是不再年轻,主要的是,她的心不再年轻。”

  “她的样子……她可瘦?”我问。

  “很瘦,很小的腰身。”他说。

  “我希望我可以见到她。”我说。

  他微笑。

  这时候泳池旁已经没有人了,大家都在客厅里跳舞。音乐微微的传出来,忽然之间,我听见蟋蟀叫,秋天来了,大概从明天起,蝉声就要不见了。

  我说:“听,听这种尖叫,只有热带的地方才有。”

  他听着,然后说:“是的,我也多年没听到了。”

  我问:“从这里你要去哪里?”

  他说:“不知道,真是还不知道。”

  我说:“如果你来英国,你要来找我,我一会儿把地址全抄给你。”

  “我即使写信给你,你也不会看呢,”他说。

  我气红了脸,“怎么不看!一定看,最怕你不写,如果你肯写的话,我马上回,比你多写三倍。”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到外国,什么都忘得快,要吸收新的东西还来不及,真会读一个老头子的信?”

  “你不是老头子。”我没好气的说:“我不知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而且我会读你的信,回你的信,只是怕你不会记得我──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会。”他说:“我的记性很好。”

  “那就行了,我们一言为定。”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这个人,他真的把我当作小孩子,受不了,假如我知道他会来,我或许会晚一点才去香港,书是天天可以读的,但不一定天天会碰见这么有趣的人。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个感觉,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不多,所以特别留恋他。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说。

  “我知道,你父亲托我送送你。”他说。

  “你呢?”我问他:“你去不去见他?”

  “你父亲过一、二日便来找我。”他说。

  我不满的说:“你将来有家庭,可别像他这么忙。”

  “是,我听教训。”他又微笑。

  我笑,“你别这样好不好?”我把脚伸到泳池水中,打水花,鞋子脱在一边。

  他说:“我上去换泳衣,你等我等。”

  “喂,我也换,我陪你游。”

  “不好吧?”他迟疑了一下,“你看着就行。”

  我好气而又好笑,没想到他那样的人会是个大古板,我说:“不用怕,你那么老,人家不会误会的。”

  他笑,“你太聪明了。”

  我上楼把姐姐的两件头泳衣偷了出来穿,我比姐姐胖,所以绷得很紧,不过天黑黑的看不见。我回到泳池,把灯开了,一下跳进水,浮在池上看满天的星,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像水晶球一样,高高悬在天空,今天是中秋节呢。我是一个没有心事的人.只觉得心旷神怡。

  宋站在泳池边,慢慢走到水里,他游─两个圈子,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水花都没有溅起来。他没有说话,浮在我身边,也看着天空。去年我才学会游泳,差点没俺死,没想到今年会有这么异样的享受,实在太高兴了。

  这时候是深夜,水很凉,有种说不出的写意,当时虽然年轻,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可多得。人长大了,再活泼潇洒,也难免有很多心事,宋就是个例子。

  我们两个人在泳池里泡了很久,后来我把灯也关了,只有月亮的颜色,游到肚子饿才起来,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吃晚饭。我穿着毛巾衣到厨房去找吃的,舞会不知道是几时散了,客厅里散着杯子、纸巾,佣人要到明天才会收拾,我翻出罐头,与宋两个人合作火腿蛋炒饭,他很会弄,而且快,我也帮了不少的忙,一下子,就香喷喷的放在眼前,我们大吃一顿,坐在地上听音乐。

  他笑说:“没想到我找着一个忘年之交。”

  我懂得他意思。他四十岁、我十七岁,其实也差不到很远,时间对男人来说很宽裕,很多四五十岁的男人,还娶廿岁出头的老婆,我没说出来。上半夜说了太多话,现在沉默一下。

  舞会过后的客厅很有意思,不知道谁把一只口琴放在沙发上上,我拿起来吹一首民歌──

  蜜蜂本为采花死。

  梁山伯为祝英台,粱山伯为祝英台。

  学口琴也是学校教的,学校规定每个人要会一种乐器,我懒得紧,就挑一样最简单的,后来发觉也不容易,但已经上了当,十分无可奈何的学下去。

  宋反而说:“你真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子。”

  我很疲倦,不过还是感动的说:“明天你一定要送我去机场。”

  回到房间我就睡着了。第二天很晚才被姊姊叫醒,宋正在等我呢!我洗脸刷牙,随身边没有行李,胡乱套上衬衫牛仔裤,袜子也找不着,光脚穿双橡皮鞋,宋又蹲下来为我缚鞋带,我扶着他的肩膀,把我的地址偷偷塞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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