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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妻子是出色的名门闺秀。

  妻是无懈可击的,故此我一直做着好丈夫。我不是好男人!只是没机会做坏男人。

  如今我碰见了这个女人,受的是洋人的教育,却在台北这样的一个地方做事,中西合璧得这样美丽巧致,我不知道她是否一个可碰的女人,然而我不想碰她,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必找她?

  我深深的叹着气。

  她怎么想呢?

  我在房间收拾文件,公干完了,但如果我要多留几天,决不会有人阻挡我。我渴望可和玫瑰再跳一次舞,再逛一次植物公园。然而却在饭店碰到了一大班香港生意人。

  他们去舞厅,我不要去,硬拖了去,一直想溜,不准溜,只好吃闷酒,他们找个小姐缠住我,而那个女孩子倒也楚楚动人。他们说:“小陆不知道什么意思仿佛独自清高,出污泥而不染。见鬼,大家在香港有生意的时候就称兄道弟了,你给我们坐着!”

  我出去打电话找玫瑰,他们说她下班了。

  我说:“接到她房去,只说我姓陆,她会听的。”

  接线生犹豫了一刻,还是接通了。

  “玫瑰?玫瑰?”我焦急的问。

  “陆先生,很晚了,什么事?”

  我傻里傻气的说:“没什么,听听你的声音,听到你声音很开心。今天又没见到你。”

  她不晌,大概是在微笑。

  “你在干什么?”我问。

  “对账,一大叠账簿。”

  “你难道是不结交男朋友的了?”我忽然问。

  “你不是我男朋友?”她也忽然花巧了一句。

  我说:“此刻你男朋友正在舞厅,闷了个半死。”

  “别的男人说这话,我不相信,你说这话,我倒相信。”

  我奇道:“你倒跟我妻子一般相信我。”

  “你结了婚的人,就不该到处走了。”她说。

  “你知道我是结了婚的,是不是?”

  “登记册上!护照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会不知道!”

  “啊,这样危险人物,你还跟我出去?这可不是疯了?”我笑。

  “你还是在舞厅多多享受吧,我那些帐不赶出来,就糟糕了。”

  “是,玫瑰,多谢陪我这无聊的人说话。”

  “别客气。”

  我们挂了电话。

  那班香港男人瞪着我。好笑,我也是香港男人呢,我到桌子旁又喝了点酒,身边的小姐默默的微笑。她也有她的故事吧,误堕风尘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只除了我,我的缺点是老子太有钱了,简直创造不出故事来,所以尽可能缠着玫瑰,以便年老的时候,可以有一段往事,可以回味的。

  喝完了酒我要走。

  他们硬要我送身边的小姐回家,我想不答应的话,简直没完没了,索性答应了。她的家住在什么巷什么弄,不是好地方,倒是十二分清静,日式的矮房,我送她到门口,她捏着手皮包,有点不好意思!我可是真把她送回去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廿块美金,打开她的手袋,放了进去,我说:“你不收,就是生气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你没道理白陪我。”

  她忽然咪咪的笑了,“陆太太真是位幸福的太太。”她说。

  我也笑,坐原来的车子回酒店。陆太太之有资格做太太,是因为她明白我。

  回到饭店,我去敲副总经理的房门。

  玫瑰来开门,身上一件丝的和服,七彩斑斓,几千几万种花样,松松的,以一条腰带扎在腰上。见到我,她没有诧异,读过书的女人是不同的。

  我没有招呼她,我静静的坐在她的椅子上。

  她看着我,不说什么,坐在地上。

  我看看她很久很久,她的五官,她的头发,她的身裁,她的姿态,很久很久。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后来看得够了,把她的模样刻进心里去了,觉得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就站起来,回自己的房间。

  奇怪,躺在床上,居然心安理得,一点难受也没有,就痛痛快快的睡看了,像个孩子似的。

  第二天起来,我整理好所有的行李,回香港。电话订了班机,我叫待役来拿行李。

  玫瑰却在楼下大堂等我,丝衬衫,白裤子,指挥侍者把我的行李搬上她的车子!看样子,她打算亲自送我到机场了。这个人,这个不可多得的人。

  我上了她的车,在车子里她一句话也没说,脸上的表情是隐约的,看不清楚的,我默默的叹口气。

  到了机场,她把我送进闸口,她把一切都照顾得如此完美,多么能干的女人,从头到尾!她没说过一句话。

  到最後,我轻轻的移过她的肩膀!我轻轻的抱住了她。

  她让我抱着她一会儿,然後我们松开了。

  她的身体柔软,一如我们跳舞的那一夜。

  我发觉她在微笑,一个憔悴而完美的微笑,她的憔悴全回来了,如我第一次见她,她在饭厅独自吃饭一般。

  我没有说再见。

  我打了个长途电话给妻,我简单的说:“飞机最多两小时就到。”

  然后她走了。

  以后我来台北,总还可以见到她吧?有这么一个开始,谁会晓得以後的事呢?然而我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想我是不会再来找她了。

  (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苦这样。)

  在飞机上我闭着眼睛睡觉,空中小姐说我的公事包漂亮,是啊,纯鳄鱼皮的薄夹子,七百六十多镑,伦敦邦街买的。

  到了机场,只有司机来接,老王是看着我长大的。

  我皱眉头,“太太呢?”

  “太太说热,不出来了!”他笑嘻嘻的,“我来也一样啦,少爷。”

  我不响,坐上车子。

  老王笑问:“少爷有没有艳遇?”

  我不出声。

  “少爷出门,连牛肉干也不带一包来给我们下人,少爷最规矩,说公干,就公干,其他什么都不理,少奶奶什么都不必操心。”

  老王唠唠叨叨,唠唠叨叨。

  她叫玫瑰,

  她叫玫瑰。

  ……玫瑰。

  很久以前

  小陈说,娶老婆要到台北去。

  台北的女孩子又漂亮又由又高贵,中文程度好,态度大方,也能吃苦,且没有不中不西那毛病。

  在小陈眼睛里,娶老婆如果不娶台北女孩儿,简直是罪过。

  陈太太当然是台北人。好象原籍苏州,不过移居台北有三代以上了,精通国语、台湾话,会一点日文、英文,在小陈教导之下,居然还可以说广东话,那广州话虽然说得不怎么好,但略带外省口音,反而可爱。

  他们的恋爱是速成的,快得不得了,前后不到三个月光景,就在台北结了婚,小陈随即把太太带到伦敦,小陈太太虽然伸出一双手来如春笋一般,却会弄小菜做家务——小陈那一套理论,不是没有道理的。

  小陈太太身裁很好,曲线分明,皮肤是不是很白,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她一张脸的确是粉擦得油光水滑,香闻十里,头发做得非常美丽,一双眼睛虽是单眼皮,却水汪汪的,反正小陈太太一到,所有的中国女孩子都给比下去了:香港来的太做作骄傲,马来亚那几个更是不用说了,又胖又矮又粗,于是乎,大学里的男生都传染了一个思想——小陈的思想:娶老婆,要到台北去挑。

  台湾的女孩子,也就像台湾的水果,尤其像菠萝,因带一点点酸味,一想起来,那口水就淌呀淌的。

  小陈太太很好,我们去打秋风,吃一顿,摆明是揩油,她从来不说什么,老是笑嘻嘻的。其实也不见得个个台北女子都像她,反正她是例外,一位可爱的大大。

  她老是说:“家明,你看,家里是独生子,今年也廿五六岁了,老吊着不结婚,令尊令堂也很心焦吧,我为你物色一个对象好不好?别怕难为情。”

  其实她自己也不过廿五六岁。“你去过台北没有?”她问。

  他们都觉得很奇怪,可是也没追问,我一混就混过去了。

  是呀。我去过台北。

  我脱口而出:“去过。”说了脸就红了。

  在那一年,我也遇见过一位台北小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是四五年前的事了,我在寄宿学校出来,升了大学,妈妈很高兴,亲自陪我逛东南亚,什么地方都去了,我独自喜欢台北,所以妈妈让我留在表姨家多住几个礼拜,就在那个时候,我认得了那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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