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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我忽然心酸起来,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们相处半年,始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这种感情进化下去,谁也不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步,现在才有一点点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愤愤不安。

  我一声不响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电话来约会,我便没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数,表面上依然装得闲闲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没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对面是一个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张,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个月赚三千多元,还得养家,母亲严得不得了,非处女不能进他家门的那种老太太,难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边坐的女秘书他又从来不惹的,倒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也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

  我对他没有恶感,他个性诚恳,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难看,另有一股憨态,老像个赌气的孩子,笑起来很开朗,并且言语风趣。

  是星期六,他问我:「怎么?没有节目?」

  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我,放弃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问:「在想谁?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认识我也有一两年,我是不是那种人?我是个心肠如铁的职业妇女。」

  阿良凝视我,「是吗?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惊,「你走到哪里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说个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个诚恳的笑容,「我一家不过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为什么?」我问:「有什么好处?」

  「也不是说好处不好处,香港太挤逼,太紧张,不要想像十年后如何,目前已经吃不消。」

  我不以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这么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愿寄人篱下,华侨是最最可怜的。」

  「可是香港也不过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国人的土地。」我辩说。

  他摇摇头。「不,华侨并不可怜,事在人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着他,含笑说:「年纪轻轻,充满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对现实,好好竞争,到那种北大荒去一日谋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认,「香港充满机会,但我个性不喜竞争,我喜欢隐逸安乐的生活,闲时公园散散步,看看电视,抹抹车子,做一份收入够用,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杰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诉我就好了。认识世杰半年,我没有收过他半件礼物,也没有得到过任何应允,我其实连做他朋友的资格也没有,我不过是一个永远等他电话的女伴。

  我很为自己不值。但是谁叫我有弱点叫:虚荣。

  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对吧?」阿良问:「我知道你会觉得我没出息。」

  我摇摇头,「阿良,各人的兴趣不一样,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轻有为,在社会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说?阿良,况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无限诧异,「有你还不够?我觉得你是最最好的。」他冲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涨红了脸。

  世杰永远不会对我说这种话,他的精打细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对他无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当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过日子,同样地牺牲,就不值得了。

  我决定与世杰停止来往。因循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罢罢罢,我把自己的虚荣估计太高,我情愿做个穷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欢穿平底靴子,牛仔裤,坐在公园当中吸烟,看天上白云飘过,看秋叶落下。我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根本没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阔家少奶奶。

  阿良说:「你倦了,有点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时候离开?」我看着他。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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