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愈后我与黛茜恢复邦交。我时常到她家去打网球。
过去的不快,我们两个人都下定决心忘得一乾二净。
我胸中充满希望,如果可以从头开始,我愿意跟黛茜过「新生活」。
母亲很讽刺的问:「怎么?你现在对于金钱改观了?」
「是。」我简单的答。
一句话堵住了她的嘴,我很痛快。
我请黛茜到家来教她功课,父亲说:「啊,那位漂亮的小姐又出现了。」
黛茜的拉丁文很差劲,有一两首诗硬是不明白,父亲缓缓的解释给她听。
母亲在厨房中问我:「你们进行得怎么样?」
「现在不流行早婚,」我说:「我还没有能力组织小家庭,物价飞涨,新水不涨。房租运杂费去掉三千,除出其他的食物开支、零用、买一辆小车子,请一个锺点女工,没有一万元是不行的,我毕了业,起薪点不过是三千大元,想想令人灰心。」
「依你说,只有月入过万的人才可以结婚生子?」母亲说:「天下的人都要绝种了。」
「不会的,」我说:「有些人娶的不是犀家千金。」
「她肯等你十年八年的?」
「也许三五年后,我际遇好的话,她又肯打个七折,那还差不多。」
「这不大乐观。」妈妈说。
「别泼冷水。」
「除非她父亲肯提拔你,那么一切好办。」妈妈说。
「我能做什么?」我问:「他们家开船厂。」
「你有大学文凭,真才实学,他为什么不能提拔你?」
「太没志气。」我搔头皮。
「那么拖到四十岁才结婚好了。」妈妈诅咒我。
我但笑不语。
临大考那几天自然是疲倦的,说来说去,读书还不是为了应付考试。
黛茜并不见得是很用功的学生,开夜车开得脸上瘦下一圈来。
我对她说:「考完后我们要好好的玩一场,我们到麦理浩径远足。」
黛茜说:「父亲要我陪他到巴哈马群岛去逛一逛。」
我默然无语,我的「玩」是到新界走一圈,晚上吃顿饭,回家睡觉,人家的玩是上飞机去到没有人迹的地方。要追上犀家的生活程度,人家拔根汗毛就吓煞我。
我硬着头皮说:「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到什么地方去都好玩。」
「那自然。」黛茜赞成,「可是爱情是很深奥的一件事。」
「为什么?」我问:「我不明白。」
「爱情不是结婚生子。很多子孙满堂的两夫妻不过互相需要了若干年而已。爱情是另外一件事,爱情是奢侈品,并不是每个人一生之中可以获得一次的。」
我瞠目问:「那么我的父母呢?难道他们不是相爱的?」
「他们有深厚的感情,因为他们数十年来共处一室,他们对伴侣有一定的了解……但爱情是不同的。」
「你真幼稚;你以为爱情是雅黛儿H的故事与大盖士比?不是有人发了痴或是心碎而死,就不是爱情!多么可笑。」
黛茜说:「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有些人追求理想,有些人安于现实,各适其适,我们只能活一次,有权选择我们认为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r你不觉得这种人很傻气很痛苦。」我泄气。
「我一点也不觉得。」黛茜说:「他们至少有一种痛苦的快感,不是你们可以想像的。」
我怪叫起来「我们?我们是什么?凡夫俗子?
黛茜笑,「别再追究下去了。」
我觉得我与黛茜有了新的距离,我与她的理想完全不一样。我只想赚够了钱,组织一个小家庭,一家人过得丰衣足食,于愿已足,但是黛茜已经有很多的钱,她进一步地要求境界上的突出。
我足足比她落后一个世纪。
这时候我退缩已经太迟,我痛苦绝望地趴在她的身边,知道日子不会太长。
可是人们的通病是死心不息,只要黛茜身边一日没有固定的男朋友,我一日就可以追求她。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考到第一级荣誉。
黛茜马上申请到瑞士去居住,一边也学点外文什么的。
我们分手在即。
见面时难免有点黯然。
我说:「黛茜,千金小姐是不会嫁穷小子的。」
黛茜默然。
过了一阵子她说:「我知道你喜欢我。」
「你不喜欢我吗?」我问。
「喜欢当然喜欢,可是我们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就跟他结婚。」
「你在寻找轰轰烈烈的爱情。」
「是的。」她说:「真正的爱情。」
我默然。
「或许我会花三年四年,甚至十年八年去寻找,找不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但我不会放弃。」
我苦笑:「我不会是那人吧?」
「不,你不是。」她温和地说:「我一早就知道你不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说。」
即使这话伤透了我的自尊,她还是要说的。
我深深叹息。
「你并不会为我疯狂。」黛茜说:「过不久你会忘记我,你会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共同组织一个家庭……」
我不悦:「你也太看小我了。」我说。
「这怎么算是看小你?我就没有勇气组织一个家庭——多大责任。」
「你事事讲究完美,」我说:「你太骄傲。」
她笑。
她去日内瓦那日,我也有送飞机,原本不想做这样的俗事,但不舍得不见她最后一面。
她跑过来跟我握手,想说什么,又没说下去,终于走了。
那夜回家,我躺在床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眼睛有点肿,没精打采地吃早餐。母亲跟我说:「儿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握着母亲的手,又忍不住伤心起来。
我是深爱黛茜的,天时地利都有,欠缺人和。
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娶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人家说那是缘份,我也希望那是个相配的人。
千万不要是陌路人,只不过因为意外,我的脚偶而叉到她的路上去,相遇一阵子又分开。
男人也很需要安全感,以后我决定远离千金小姐。
两个男人
我认识世杰,是在一条游艇上,当时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骄傲,很富有。
我记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带上船,因为不见熟人,所以独自坐在一角发呆,看他们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肤深棕色,身裁无懈可击,穿狄奥一件头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劳力士女装表。这个女孩子就是所谓「金色女郎」。
我很羡慕他们这班年轻人,无忧无虑。你知道,含着银匙出世的人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过日子。
那日阳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训一顿,她冷笑说:「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懒,不肯出来交际,心头又高,告诉你,出来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许什么人对你有眼缘,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说得很有理。
换上泳衣,自问身裁是不错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或是律师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献殷惩,我的身份自然顿时升高。
女人没有男人陪衬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强,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钓金龟,我觉得婚姻是缘份。你知道,命中有时终须有。
所以世杰说:「我觉得你连坐在那里,都处处透着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世杰是个年轻的建筑师,长袖善舞,出身不错,但他自己善于经营,所以不必靠家中馀荫,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争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环境。
世杰没多久就打电话约我出去。我自然很乐意赴约——当我有空的时候。我不习惯迁就别人,即使他是未来的饭票,他还得迁就我。
当时我想:像世杰这种高级王老五,平常约会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