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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蓓蓓见到我,她问:「汤,今夜做什么?」一个媚眼。

  我老老实实的答:「写信给我女朋友,我已堕入爱河了。」

  蓓蓓嘴巴张得老大,她的下巴都几乎要掉下来。

  是呀,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朋友们晓得之后,拼命摇头,你知道我那些酒肉朋友,小姜小邝大陈二陈之类,他们都说:「天啊天!汤恋爱了,汤居然在考虑结婚呢!」

  为了雪儿,我与他们闹得不愉快,所以男女朋友都没有了,周末都乖乖坐在公寓里。很多神秘的事情都是在暑假发生的,一切为了雪儿。

  五月与十二月

  妈妈说:「周伯伯请吃饭,换条裙子,跟着一块儿去。」

  我说我不要去。

  「为什么?」妈很烦恼。「你老不听我的话。」

  「我不喜欢拜客。」

  「我说什么你不听什么。」妈妈说:「我们就像敌人似的。」

  「妈妈——」我很难过。

  妈妈一声不响的走进房间。

  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脱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

  他不止以为我是个孩子,简直把我当低能儿童。

  十八岁与五十岁,等于人家口中说的五月与十二月。

  十二月有什么?有圣诞节——无限的礼物。他们说,所以你可以常常看到十二月拖着五月走。

  当然我这个五月不是那样的女孩子。

  没多久我抵达英国,周仲年派女秘书来接我,替我安排在他家中住,陪我入学,替我买日用品。史密斯太太是个中年妇人,胸围非常伟大,人非常和蔼。据她说,周仲年在伦敦的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他本人多数留在苏黎世,我直到深秋才看到他。

  他的房子很大,装修古典而美丽。

  我说:「周先生一定是抢劫过一间银行,不然怎会负担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史密斯太太说:「不,他抢了两间。」

  我们大笑。

  周仲年回来那天,我在打网球。对手是一个男同学,金发蓝眼,叫克里斯多弗。

  他在下午回来,穿着芝麻呢的上装,掠皮背心。司机替他把行本拿进屋子,我远远看见,马上迎过去。

  「小宝。」他拥抱我一下。

  我们通过很多电话,故此已经颇为熟络。

  我的男同学很快识趣地告辞,我与周便闲话家常。

  「你胖了。」周打量我:「伦敦的水土适合你。」

  「是的,」我笑:「胖五磅。」

  「厨子说你顶赞赏他的菜式。」周说。

  「是的,在这里住得很高兴,恐怕对你来说,是相当的不方便吧?」我很礼貌。

  「不会的,我一年更多只有四个月在伦敦。」他说。

  「这么大的屋子。」我笑笑,「才几个人住。」

  「改天与你打网球。」他说:「现在只有我陪你,史密斯太太要渡假去。」

  我们一起吃晚餐。

  他依然很强壮很潇洒很漂亮,而且他不再把我当小孩子了。我们说很多话,他很关心我。像周仲年这种有资格有能力的男人,很直接给我安全感,他自然知道体贴女孩子,令女孩子安全舒适。

  这次他回伦敦,要逗留三个月。

  我们成为极好的朋友,无所不谈。因为避免叫他周「伯伯」,所以我一向只是「喂」他,他从不介意,异常明白我的心理。我不想用「伯伯」两个字把他与我隔开。

  有空的时候我们常在园子散步,打网球,或到海德公园骑马。不知不觉,感情激增,压抑在心中。他不错已经五十岁,但是心境与样子都年轻。我一点也不介意与他出外吃饭看剧。作为他的女伴。

  他只要人在伦敦,总是用很多时间陪我。

  三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我问:「这次你上哪儿去?」

  「杜苏道夫。」他笑道。

  「杜苏道夫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给我?」我问。

  「机器、铲泥机要不要?」他笑问。

  「把你的玫瑰园铲掉!」我孩子气地恐吓他。

  周仲年走了以后我深深觉得寂寞。他温柔的语气,他的万般呵护……很奇怪,我没有再约会男同学,忽然之间,我的心有所归属,再也没有空档给其他的人。

  我独自在园子徘徊,问自己:这是可能的吗?他比我的父亲还大。

  男同学克里斯多弗非常妒忌,因为我不肯与他约会。

  他说:「你不是爱上了那老头子吧?他实在太老,简直是活着的历史,太过份了,卅多岁的中年人是合适的,但是他!他的肌肉一定像棉絮,他的口气腐臭——」

  我没待克里斯多弗说完,给了他一记耳光。我不容许别人侮辱周仲年。

  下雪了。

  周自杜苏道夫寄来明信片。这么忙的人,还给我寄明信片,我把它们秘密地藏在抽屉里。

  日与夜,我心中的影子永远是他。

  寂寞地我日日去上学放学。

  有一日下大雪,放学,我穿大衣戴帽子,围上围巾出门,看到一辆「摩根」在校门口,我的心一跳。

  车门打开,一个人走出来,我定睛一看,果然是周。我奔过去,不由自主地拥抱他,头埋在他怀内,快乐地叫嚷:「你回来了你回来了!」

  他抱住我。「我想念你,小宝。」他低声说。

  我的眼睛润湿起来,呵,我的感情并不是单方面的。

  但是我们这可怜的环境,我们之间的年龄差别,都叫我为难,也叫他难以应付,社会不会原谅他,他年纪比我大上那么许多,人们会怎么想?他做着那么大的生意,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名誉呢,他的地位呢?

  但是感情要发生就发生,压抑不住,我们很自然的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老,他也不觉得我小。周说:「你并不是那种碰一碰就咭咭笑的小女孩子,你很成熟。」他怜爱地拍拍我的头,感激地:「然而我真是老了。」

  我说过,我并不觉得他老,而且我很为他吃醋,有时到他办公室去,他与女秘书谈笑,我很不高兴,甚至是史密斯太太,我也不乐意。

  我会说:「乖一点,别对女人轻佻。」很生气地。

  他会笑得很厉害。我觉得很刺激。我这么看重他,老认为他会勾引到全世界的女人,而他却不紧张我。

  他常常问:「克里斯多弗呢?怎么不上我们家来打网球?请他来玩,还有其他的同学,反正你一个人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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