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不要放弃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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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体一向不好?"

  " 好得很,他并不是老头子,只比我大六岁。腹中生了恶性肿瘤,不治,逝世。"

  我默然。我估计错误。

  " 现在的生活,你可以看得出,华丽而寂寞。"

  我说,"香港比较热闹,真的,你可以生活得比较丰富。"

  " 丰富?身边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丰富?" 她嘲弄说,"我领教过。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不过是他自己。在那种闹哄哄的地方混,心灵更加空虚。"

  "在巴黎,你有没有亲人?"

  " 没有。" 她说," 但是年轻的女人不愁没有朋友。"

  " 任何肯出钱请客吃饭的人都不愁没有朋友。" 我笑。

  " 你做人非常通达,这是我喜欢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说," 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欢看你的作品。"

  "谢谢。"

  "我很欣赏你的才华。"

  "谢谢。"

  " 感觉上我彷佛已经认识你良久了。" 她说,"所以说话间不觉对你露出亲匿之情,请原谅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释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个读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馀年,对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种程度的了解,一旦见面,当然比对普通的初相识要亲近得多。

  我太狷介。

  " 如果我会写小说就好了。" 她说。

  "并不是太难的事,一叠纸一枝笔,加上胡思乱想,习惯成自然之後,难以停下来。"

  " 有没有灵感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时候,自然写得比较快一点。"

  "没有灵感?"

  "不大可靠。" 我微笑着摇头," 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说,"如果别人问起来,我不会这么说,但见你问,坦白说一句,干艺术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 我说,"缺一不可。没天份写三千年还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麽地方写小说?" 她又问。

  "桌子上。" 我说。

  她笑了,知道把我问得倦了。

  我告辞地说," 有空再来。"

  我犹豫一刻,没有告诉她,过一日我要离开巴黎。

  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与她混得太熟。

  我下楼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里,我在房里看电视,电话打上来,说有人在楼下等我。

  我连行李都收拾好了,准备明天离开旅馆租车驶往意大利境。

  是谁呢?电话接机生说是一位小姐。

  我马上有些分数,穿上外套下楼。

  果然是她。

  "怎么来了?"

  "刚刚经过,想也许你会在,便顺道来看你。"

  "不,在剧院看莫里哀。"

  " 可好?"

  "惨过做礼拜。闷死人。"

  我笑。" 我们出去散散步。"

  来到亚历山大三世桥下,她道," 我有种感觉,巴黎是不会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满天。"

  我不响。

  她为什麽来看我?有什麽企图?

  "你明天走?"

  "是。" 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询过了。

  "可不可以留下来?" 她很大胆的问。

  "留下来?"

  "正是。"

  为谁,为什么?为她?我没敢接口。

  "为我留下来,可以吗?"

  "我们才是泛泛之交。" 我很讶异她的大胆。

  " 你不给机会,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她说,"况且你也承认,这世上已没有一见钟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赏你的才华。" 她又说。

  我不响。

  " 我身边有的是开销。" 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这句话具侮辱性质。"

  她也笑,"如果你是个拘泥的人,我不会说,自然也不会喜欢你。"

  我点点头。对一个写作的男人来说,她是个太理想的情人:美丽、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么都不劳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缘份。" 她微笑。

  "为什么选中我?"

  "也是缘份," 她轻轻送来舒适的高帽子,"闻名已久,如雷贯耳,有机会遇见,当然不想放弃机会。"

  我把双手插在口袋中,慢慢与她踱步。

  "一切听其自然吧!"我终於说。

  "听其自然?" 她失声笑," 那是不是拒绝我?"

  我说," 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这三天的机会,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我与她握手为定。

  "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 你已经退了房间了。"

  " 可以续订。"我觉得她开始有点咄咄逼人。

  " 是吗?听说满了。" 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麽样?志在必得?

  我忙说,"我只是一个穷书生。"

  "钱我有。"

  " 我不是一个使女人钞票的穷书生。"

  " 你使你自己的钱即可,我不会逼你用女人的钱。"她笑。

  "搬到你家去,还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吗?"

  她有些腼碘,只是三秒钟,又恢复自若。

  "朋友家住数日,也属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气。" 我答应下来。

  "太好了。" 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会答应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见之明,什么都计算在内。

  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无疑。

  也许太聪明了,她到底对我有什么企图?真想把我留下来做情人?

  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这麽寂寞吗?

  我并没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进她的家门。

  外国人为了省钱,常在朋友亲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这样的习惯。

  与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并不表示有什麽蹊跷之处,相信我与她都不致於欲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来,她经过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静下来,想找一个伴。

  条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职业,但不是忙得不可开交的那种,有艺术修养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来想找个画家,後来发觉画家太脏太过任性,又决定科学家会好一点,後来知道他们很闷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认为她找对了人。

  她此举是很风雅的。

  不是为爱情也不是为归宿,只是为有个伴侣。

  我呢,刚巧感情在游离状态,并不是伤心欲绝,但多少有一丝失望,如果与她相处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浅。

  一切合情合理,单身的男人与单身的女人,在这个美丽繁忙的大都会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过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说过。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闲,光为了陪她而留下来。

  三天是可以的。

  三个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潇洒的感情发酸。日子久了,男女总为钱财担忧纷争,不会有什麽好的结果。

  我几乎已经决定了结局,一如我写小说的习惯,开始一个长篇之前,总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结局。

  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可以说是职业病。

  她很取悦我,我们整个上午坐在图画室内上天入地的闲聊,一天彷佛一世纪那麽长久,咖啡跟着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么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 也许留得住你,我会看不起你。"

  "这是必然的,"我点点头,"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说。

  " 这话出於一个不是没有名气的小说家。特别动听。" 她问。"你会不会写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点过於平凡。"

  她颓然,"当事人认为轰烈的事,旁人眼中看来最普通不过。" 笑了。

  "那是因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说,"像你与我这件事,我们认为浪漫----"

  我接上去,"别人必会认为猥琐。"

  " 是,"她说," 一个寡妇去勾搭男人。"

  " 而那个男人是穷书生,趁势就搬进她屋子里去了。"

  她仰头大笑。

  " 所以在别人嘴里,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讨好任何人," 我说,"我行我素。"

  "在香港也可以吗?"

  " 为什麽不可以?" 我说,"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这不是地区的问题,这是性格的问题。"

  她恻着头,陷入沉思中.

  "但是我父母与公婆都住香港。"

  " 瞧性格问题,是你天生不够开放。" 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尝不是?失去这一次机会,也许会後悔一世,但碍於性格问题,我不能留下。"

  "已经决定了?" 她惋惜的说。

  我点点头。

  "那为什麽还进来往?" 她问。

  "喜欢与你相处几天,你不觉得我们很投机?"

  "觉得。"

  " 那就好了。"我说。

  三天後,我收拾行李离开她的家,我们交换了地址。人怎麽可能真的来去如一阵风?总有踪迹留下,这个便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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