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信任你。很奇怪,我是信任你的。你有异一般记者,你比较尊重你的访问对象,也有分析力。”
“也不是,”我温和的解释,“我们杂志社的记者水准都很优秀,可惜为了吸引读者注意,不得不哗众取宠一点,请原谅。”
“干脆说他生了大麻疯好了。”
“那不行,”我笑,“那我第一个先跑,你是他管家,你也是麻疯。”
“到底几时让我看到他?”我问。
“这样吧,你把稿子先交掉,别烦呀,交掉之后再见他。”
“那我还见他干什么?我本人对明星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说。
小张笑,“那见不见也随得你。”
我拍他的肩膀:“小张,你为我做这么多事,我是很感谢你的。”
“不用客气。”
“我得走了。”我说:“改天见。”
“施,慢着。”他叫住我。
“什么?”我转头。
“我可以约会你吗?!”
“当然。”我说:“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来。”
“家里电话呢?”
“我几乎睡在办公室里,打到我家也没有用。”
“你不想我打罢了。”他说。
我笑笑。“三四五六六七。”我说:“打个够。”
“谢谢。”他大喜。
我们一起离开他的家,我还要到律政司去。
那天回到家,我为自己煮了咖啡,把座椅安排得舒服停当,然后坐下来,写了一篇关于郭建华的稿子,捱到半夜两点半,觉得很满足。刚擦擦疲倦的眼睛,电话铃响起来。
是小张!我想,想到他,忽然开心起来。
接了话筒,原来是小李子。
“怎么啦?”小李子笑问:“明天是你最后的审判。”
“放心,什么都有了。”我不服气,“马到功成。”
“用了你女人的天生魅力?”他笑。
“也不见得我运气比你们好。”
“恭喜你啊!”小李子说。
“不用。小李子,这次派这样的工作给我,是不是为难我?”
“这……你知道,总得有人去采访这段新闻。”
“何必偏偏选中我?”
“你单身一个女孩子,没有家累,又刚出来做事,又不是老总的心腹,不陷害你,陷害谁?”
小李子真是坦白。我长长太息一声。
“别灰心,到处乌鸦一样黑,那个机构都一样。慢慢你就会知道。”
我问:“我那些照片放出来没有?”
“放出来啦,精彩得不得了。”小李子说:“恭喜你,你真是个记老。”
“可惜让你们的冷水泼得不清不楚,已经不打算做下去。”
“老总看过照片,单等文字稿。”他说。
“明天就交上来。”我说,“写得还不坏。”
“你终于见到郭建华了!”
“我没有见到。”我诧异地说:“怎么?”
“没见到他?没见到他会有他的照片?”
“谁的照片?”
“郭建华的照片。”
“别乌搅。”
“谁乌揽?你今天中午交上来的照片,”
“那是小张。”我说:“郭的管家。”
“怎么小王小张?我们做哪一行的?连大名顶顶的郭建华也不认得?喂,施,你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吧。”
我心中灵光一闪,我明白了。
“喂?喂?施?”
我放下电话。
小张。郭建华。
这坏人,见我不认得他,便来开我这种玩笑。说他恶意,他又没有,说他好意,为何开我这种玩笑?
我想到我对他说过的话,脸红耳赤,下不了台,我真是太粗心大意,自己出了丑。
我叹了一夜的气,第二天一早把稿子交出去,向老总辞职。
他大惊,苦苦挽留我。
“施,你做得这么好,为什么要辞职!”他说:“是别家杂志挖角?别去相信他们,做生不如做熟。”
“年纪轻的人有理想,”我说:“我不想做下去。”
“施──”
“我做到下个月底。”我说。
“喂,施!”
我推开门出去。到了褛下,看到小张坐在一辆开蓬“黑豹”中等我。
“施!”他叫我。
穿一身白。我斜眼看他,居然颇像个明星,只是心地狭窄,为人险诈。
“嗨,郭建华。”我冷冷的说。
“上车来,你答应过我,我可以约会你的。我也答应过你,让你见到郭建华。”
“我不喜欢你耍手段。”
“施,此地无人不认识我,那天我一开门,好家伙,你居然看看郭建华问郭建华在不在!算我错,是我错,你先上车来,咱们不是老友记吗?”
“小郭才是我的老友。”
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冲过来,举起照相机就拍照.停睛一看,那记者却是小李子。好,下期杂志又多一条新闻:“本刊编辑与大明星情史内幕”。小李子大笑着跳着跑开。
而郭建华说:“上车吧,我就是小张呀!”
我上车。“小张,瞧我慢慢泡制你!”我只好笑了。
费薇思
她每天早上来买一个三文治,咸牛肉夹芝士,面包不用烤。一元半。
我总留意她,因为她有一张很稚气的脸,常常笑,头发直直,喜欢穿白衣服。我常常注意女孩子,因为年龄关系,总没有廿一岁的男孩子不看女孩子的,是不是?
父亲包下这间办公厅的饭堂,我放暑假,所以一清早便被逼来帮忙,不到两个星期便熟练得要死,从厨房做到侍者,比外头雇的人总强点,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事事替他着想。
父亲跟母亲说:“我们三代都开餐室,没想到儿子去念土木工程。”
“工程师有什么不好?”母亲说:“说出去总比做餐馆好听点。”她偏偏嘴。
母亲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父亲不服气。“好听,好听有什么用?你天天把‘工程师’三个字搁嘴里念三十遍,我又不相信了,告诉你,如今我们也置着三四层楼宇,做堂倌有啥不好?将来儿子毕业去教书,那薪水还不够他娶老婆,不如帮我把饭店做发达了好。”
母亲说:“世世代代在蝇头小利里打滚,谁看得起你!当然是读书人清高,你没听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是你的虚荣感!”父亲提高声音,“有几个钱,就学清高。”
我笑笑。他们才我一个儿子。母亲嫁父亲时已经二十八岁,本来很不愿意嫁入一片小饭店,真的嫁了,两夫妻感情又很好,父亲很尊敬母亲,一般有关文件的事,都取得母亲同意:母亲念的书比较多。
如今饭店变出三间,加上这个蒸蒸日上的饭堂.可是正如母亲说,这一行事事得亲力亲为,不高尚。倒不如一个大学教授,两袖清风,潇洒风流,叫人崇敬。做生意也行,要做船,做银行,出入华尔街,这种小生意…但父亲是个忠实的小商人,我相信他是唯一报足入息税的商人。他们两个我都爱。
我第一天上工便注意到费薇恩。她是大学生,毕业后刚找到工作,把学校的青春纯洁带到办公室,然后使这个小小的饭堂也沾着光。
母亲对“大学生”是很敏感的。
以前我有一个小女朋友,才看三次电影,母亲就反对。“我打听过了,她家里开家庭式胸围厂!你想想,多难为情。”
我不觉得难为情,但因为我是母亲的唯一儿子,所以不再与这小女孩来往,人家心中一定不太高兴。
母亲应该喜欢费薇恩——她的同事连名带姓地叫唤她。我听到,所以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女孩子有本事在阴霾中带出阳光,她那浓眉大眼使我印象深刻,我暗暗的记念她。
每天早上,我为她准备好一份咸牛肉芝土三文治,因为她上班总有点迟到,赶着要,我不想她等太久。
每天早上她都说“谢谢”,很温和很亲切。但是她对每个人都很和蔼亲切,作不得准。
她那种风度姿态,都是我心仪的,不过我天生内向,不敢主动追求。
母亲很快知道了,做独生儿子就是这点不好,母亲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躲也躲不过。
妈妈这次很鼓励我,“去呀,跟她说呀。别让她以为你是食堂里的小工。”
我说:“如果她喜欢我,她不会介意我是小工或者老工。”
“你开玩笑!如今的女孩子多么聪明,小工还想娶老婆?连女工都想嫁总经理。”
“是你的统计报告吗?”我问。
“哼!”
宝薇恩忽然不再买三文治。有一个男孩子陪她来吃早餐。
我看到他们两人双双进来,马上呆住,心里一阵心酸,呵,我想…我迟了一步。
母亲比我更错愕,脸上悔恨交织。一副“你看你,白白错过了良机”的表情。
他们叫早餐要煎双蛋,两个人对著有说有笑,然后那男孩子放下钱,与她一齐离去。我尽量往好处想:或者他们是同事,在门口遇见,一道吃早餐而已。于是心中略宽。
午后我把那份咸牛肉芝士三文治自己吃掉。所有的芝土都黏在牙齿上,很不是滋味。
夜间母亲喃喃的说:“这呆子,这么好的女孩子叫别人捷足先登。这大学毕业女孩,又有工作,比不得那些黄毛丫头,专门想男人请跳舞请看戏,野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