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阿细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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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姐问古:“这小子是谁?”指着是我。

  古连忙说:“这是周老板,年轻有为。”

  “这小子,尽微笑干什么?要是看上了我妹子,不妨出声。”

  我连忙举杯,“我敬你,三姐。”

  “好小子刘标,跟三姐挑战起来了,要是看中我妹子,非得先打通我这一关不可。”

  我干了杯,说:“刘标干杯了。”

  朱小姐明明在一边抿一抿嘴,长睫毛下的眼睛开始闪烁,但是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

  三姐说:“我妹子可是个特别人物,不比我是个做买卖开商行的,满身铜臭,人家是留学生,英国什么大学的艺术学院的高材生。”

  我说:“呵,原来是艺术家。”

  她不经意的笑一笑,只是牵牵嘴角,可以说根本没有笑,也根本不屑。酒越喝越多,她的神采越飞越远,不知道传到什么地方去了。但是我可以感觉得到她身上发散出来的寂寞,她仿佛是搽了一种叫做“寂寞”的名牌香水。

  她把一切寂寞埋在心中,没有说出来。

  英国。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很久很久之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她是皇家艺术学院的学生。日日我去接她放学,在雪地里等她。嘴中呵着白气,戴着皮手套还禁不住搓着手,这是我的习惯动作,倒不是因为冷,因为我没有一部车子。我有自卑。

  我深爱着她,她是那么骄傲的女孩子。后来她嫁了人,嫁到美国乔治亚去了。我也很快的回家结了婚。可以说是为结婚而结婚的。女人都是狐狸,但至少也有老实一点的狐狸,我妻子是个一无所知的女人。奇怪,但凡做了妻子之后.女人都变得一无所知。因是我在家里放下了很多的心血与时间,至今五年,五年来我是个好丈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要房子,我买房子给她,她要衣服,我买衣服给她。现在我们有一个三岁半的女儿,她又怀了孕,这个月底该生产了,希望是个儿子。

  我不知道什么叫快乐,虽然我也快乐过。像多年前,我那女友答应我做圣诞舞伴。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我的妻子喜欢打牌,而且喜欢把女儿也带了去。她是不能与我的女朋友比的,所以我做一个公平的人,我从来不将她们两个人相比。

  但是朱明明坐在我对面,我忽然想起了我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来,在雪地里,等她放学,而她终于嫁了别人。

  饭局完了。

  古他们还要去喝咖啡,我看看明明坐上了他的车子。我原本该回家的。十点半了,但是回去做什么呢?我见她去,我也去。

  回家也不过是坐着,听着妻子说昨天因为一张白板的事而输掉三千台币。

  我真没想到,过了五年,我唯一的快乐竟是想到当年在校园门口等一个并不爱我的女孩子。真没想到。难道快乐便就是这样的吗?难道这就是我日日夜夜所盼望的,而我现在不过是活在一个过渡时期的梦里?但是我的女儿有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处处提醒我,这将是我永桓的责任,直到我死。我有点麻木,我不太害怕,因为每个人都在这么做着,每个好丈夫肩上都挂着这么重的担子。每个比较幸运的女人都可以嫁到一个这样的丈夫。

  直到我看到朱明明的眼神,像是一种审判的嘲弄的目光是吗?你们真的都那么快乐吗?你们都满足现状吗?你们都打算这样活下去吗?

  我们到了夏蕙,一个菲律宾女歌手正在唱:

  “──假如他向你要一个吻,

  告诉他不不不,

  假如她要约会你,

  告诉他不不不,

  告诉他你原属于我,

  告诉他不不不──”

  我们坐下来,每个人都有三分醉了。

  三姐在那边说:“我们应该跳舞去,到新加坡去找几个小姐,陪着希尔顿去,来!”马上要开动的样子。

  然后看没有人赞成,她便独个儿上台去唱了好几首歌。我并不觉得可笑,寂寞的人遍地皆是,看各人表现方式如何。能够发泄便好,像我,还得在全世界的人面前冒充是个最最幸福的人,最最不寂寞的人。你别看这些人疯疯癫癫的,最先崩溃的人必定是我。

  三姐唱完歌之后硬是要叫明明把电话给我,明明大方的写了,我不敢接,把那张纸压在水果碟子下面。三姐半真半假的恼怒了,说:“我妹子哪一点配不上你?人呢,貌呢,还是才呢?你这混球可别把我给惹火了,我告诉你──”她作势要打,我只好赶紧把那张纸放进裤袋里。

  古跟我低声说:“你也太没礼貌了,人家小姐既然写了,你怎么好意思不收下?”

  我是不敢收,怕收下了忍不住要约她出来见她。

  我看她一眼,她仍然是淡淡的,坐在那里,也不动,心中不知道想什么。

  终于我们这一桌人又把一瓶拔兰地给喝光了,人家的店也打烊了,所有的人走在前头,我与明明落在后头。那三姐高声叫:“送我妹子!”

  我向明明笑笑。

  她简单的问:“我们上哪儿去?”

  我吃一惊,随即平服下来,酒能壮胆。上哪儿去?

  她更简单的说:“你要是不反对,我们都不回家。你要是有顾忌,我自己叫车回去就得了。”

  她的发卷干了,吹在风里,另有一股韵味。我拉住她的手臂,皮肤像缎子一样的,我拉着她过了马路,到一间中等的旅馆,开了间房间,便带着锁匙上楼。

  我们认识才八个小时,说了十句话,便发生了关系。

  她是一个美丽而勇敢的女子。

  但是她的心事,永远不会为我所知。

  有这么一个倩人,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吧!有知识的、有容貌的、够姿态的,但是我负担得起她吗?精神上、心理上。

  我记得她柔软的嘴唇,我要问她:你可知道我的名字?但是何必呢?我老婆知道我的名字,但是她却不知道我的心。

  我握看她的手,我熟睡了。

  醒来,她已经不在了,她几时走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连忙赶回家去,老婆以古怪的神色看着我,不动声色,觉女儿来跟我说:“爸爸,不要常常出去喝酒,常常回来陪我们。”这些女人啊,连三岁的孩子都被她们利用了,给了她们家庭,她们要人,给她们人,她们要钱,给她们钱,她们要你的灵魂。

  我老婆虽然没有什么知识,但她是一个厉害的女人。很爱说话的,最最没有用的女人才往往是最厉害的女人。她非到必要时是不与我大吵的,她尽量装个小媳妇状也不肯露出她的泼辣。她明知我这一辈子最错的一着便是在心伤之余与她结了婚,她也知道她的出身。一个男人在最最寂寞痛苦的时候,难道还有心思去找一个社交名媛作太太吗?她是欢场里一个比较清爽的女人。我把她拉了出来,结了婚。但有时候她也忘了过去的事,她现在名正言顺的做了五年的周太太,有时候我真正因公事晚一点回家,她会说:“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这句话,我觉得一句是我的错,是我把她娶进门的,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识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给她带回来衣服,她总是装得很喜欢的样子,是不是真喜欢,我并不知道。

  我把口袋里的小字条掏出来看,纸上写看她的电话号码,她的名字。我才发觉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应该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凭什么呢,因为我的虚荣感?因为她的寂寞?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我约了两三个朋友吃饭,你可以出来吗?”

  “可以。”她说。

  “七点半我到你家门口接你,请你把地址说一说。”

  她说了,说得很详细,证明她是办惯事的人,非常的老练而且爽快。

  她的声音是淡的、冷的,一切希望都没有的,洞悉了整个天地。

  好像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昨天不过是握了一下手,根本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把那件事看得那么重要。

  我找到了古某,与他聊了一会儿。

  他知道我的目的是要打听朱明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他说:“家里有点钱,毕业回来了,闲着也是闲着,你叫她到什么地方去找工作?无聊得很,男朋友非常多,名誉也非常的坏,但是现在的人并不计较这些了,她是很特别的,我如果不是与她家里有太深的关系,也很想追求她。”他呵呵的笑了。

  我挂上了电话。

  但是我找她的时候,她在家,她并没有出去,并不像有很多男朋友。

  追求通常的目的是男人把女人追到床上去,但是对她来说,那不算什么,追求是追求她的心她的思想,我有这个能力吗?恐怕一辈子也不能够呢。我忽然非常反悔晚上约了她。而她居然很大方的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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