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红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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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

  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

  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

  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

  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

  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

  没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无聊。

  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

  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

  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

  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

  但愿我这么工心计。

  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

  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

  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

  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

  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问我:“老于,你有心事,来来来,一人嫌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抵得一个诸葛亮,说来听听,到底是什么事。”

  这是做记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没有什么人会把千古忧心事挂在嘴边津津乐道。

  一直呆了大半个月,对于自己还能吃饭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诧异,内心像被针刺,但坚忍着。我瘦许多,衬衫领子都松了。半夜梦回,时常感怀身世。

  我再也不是从前的于如明了。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头丧气,长嗟短叹,不能自己。

  有一邮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个,声言要找于加明本人签收。

  是一封双挂号邮件。

  我没精打采的把它搁在一边。

  小楚问:“是什么?”

  “不知道。”

  “您老别万念俱灰好不好?拆来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将信封拆开,有一叠照片跌出来,小楚一手拣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抢在手中。

  上面只有两行字,没有上款,亦没有署名,只写着:“没有照片,访问失真,附上近照十帧,或可选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样,一边脸的耳朵烧起来,我如一只猛虎般扑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夺回来,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吓得大叫起来。

  是李观仪的照片。

  她不但原谅我并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与相片齐齐按在胸前,但觉一个个细胞全部复活萌芽,一刹间且开出花朵来。

  我欲跳跃,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终于镇静下来,拨通电话,接到李民航运,清清喉咙,说道:“我是天下杂志的于如明,找李观仪小姐。”

  接线生立刻说:“请稍等,李小姐正等你电话。”

  红鞋儿

  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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