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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他不肯。”她摇摇头,“他要靠他自己。”

  客人

  考完了试,永正就驾车去渡假。

  她说:“我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去。”

  她喜欢大自然,老住那种不要说是电话,简直连邮局都欠奉的落后偏僻地区去休养精神,不听无线电,不看电视,不读报纸,世界大事,再也与她无关,亲友也找不到她。

  我们开头都很担心她一去无踪,也劝过她,后来见啥事都没有,她回来时又每每容光焕发,就开始羡慕。

  这次她又说要去,我不禁发问起来。

  “住什么地方?帐幕?”

  “不是,有间木屋,设备齐全。”

  “有水电?”

  “还有厨房呢。”她说:“在一个小湖边。”

  “小湖在哪里?”

  “在亚里桑那,大峡谷之边。”

  “那种地方?我的妈,你怎么去?”

  “乘车去。”她问:“你来不来,你可以搭飞机经大峡谷然后转车来与我会合,我把详细图示收在抽屉中供你参考。”

  “我会郑重考虑。”我笑。

  其实我约了男友,他将同我一齐到欧洲渡假。

  于是永正自己动身去了。

  我没想到我的计划会有所改变。

  男友打电话来说他不能与我出门。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这件事,他另外约了一个他认为是比我更可爱的女子。

  我顿时震惊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处之泰然,维持风度,但心中却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关在家中三日三夜,我决定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图,决定抹乾眼泪去找她,与她远离人烟地过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后的事。

  我以防万一,还是带了当地一个导游,任何小山路都认得的,找半日才寻到那间木屋。

  当时又饿又渴,什么都不想做,永正来开门,我一进去,倒头就睡。

  醒来了,永正也不问我什么,给我吃饱了,带我出去看风景。

  这附近什么动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猎枪,虽没狗熊花豹,但碰见野狼之类,也不是说著玩的。

  永正这家伙什么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条粗布裤一件皮夹克便走遍天涯路,长发编成条大辫子,要多潇酒就有多潇洒。

  比起她,我显得十分猥琐,婆妈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实静下心来。

  第二天我们要到小溪畔去打鱼,她说。

  在这里,衣服要自己洗,饭菜要亲手煮,劳动起来,特别有存在感,我觉得永正也成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气。这里没有人事上的斗争,你虞我诈,我发觉上帝创造万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们还是美丽的。

  在第三天,永正问我闷不闷。

  我老老实实说不闷。八默半上床,早上四点多起来,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炉火融融,春天的空气如水晶,我不闷,但我遭男友遗弃,心情无法不苦如黄连。

  她说:“想想这些山脉,几百万年矗立在这里,历经风霜变幻。我们算什么呢,你也不必为一些小事介怀。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毛病越来越深,每个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这是不对的。在这里我安慰自己:教授不给我好分数不要紧,河流爱我,树林爱我。外头那些成熟的杉木,每株都超过三百年寿命,你知道吗?”

  但永正是个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领悟,她当然看得比我透彻。

  我伸伸双腿,不出声。

  永正找藉口安慰我,我感激。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这种伤害很难看得开,我已经够风度的了。

  “来,我准你听录音机。”永正说。

  我意外的惊喜,“真的?”

  “当然,凡事不要勉强。”她笑,“你还未习惯这种苦行僧似的生活。”

  我听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带鼻音,满腹心事,却又只敢泄漏一点点的怨意,叙述她在街角碰到旧情人的经过──

  好吗,有什么新闻?你还是那么英俊,一些儿也没变,那段罗漫史进展如何?打那时就没有见过你,啊,多谢你帮手,有什么新闻没有?我?我还是一样(当然你无法知道,我还如此爱你)。我有没有闷著你?真的没有新闻?

  我听得泪流满面。终于把录音机扔到床底下,不再聆听。

  永正告诉我,这间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个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戏,就来这里冥想。

  “她现在呢?”

  “赚了大钱,此刻她冥想的地点是尼泊尔山麓。”

  我鼻子闻到肉香味,这几天我们一直吃素及腥,我精神一振。

  “煮下了什么?”

  “一锅洋芋牛肉炖红萝卜。”

  “牛肉是你带来的?”

  “正是。”

  我欢呼。在山野中,特别会得充满感激,不比在城里,一切来得太易,什么都不觉稀奇。

  我们站在窗前,预测明天的天气。

  “你看天上的红云,也许会下雨。”

  “这里也会下雨?”

  “比城里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佛会随时摄下来,闪电有几十米长,叫你懂得大自然的力量。”

  哗。

  “吃吧。”永正说。

  我怀疑的问:“这里的水电是怎么接过来的?”

  “离这里约十公里有一印第安现代部落,且有森林管理组,他们甚至有直升机,我们

  还是很安全的。”永正笑。

  我放下心来,“永正,你可以冒充印第安女郎。”

  “是吗?”她微笑。

  永正的风姿是特殊的,其他爱流浪的女郎多数大肆宣扬她们的浪漫:戴大耳环、披散头发、晒得棕黑,嫁洋人,穿宽身衣裳,足踏凉鞋。永正不。永正仍然是斯文的淑女,正统的高材生,将来随时可以投入社会服务,成为要员。那日我们如常早早上床。

  我是听到敲门声而惊醒的。

  一睁开眼睛,看到永正已取过上了镗的枪。

  她真是警觉。

  她走到大门前,“谁?”她大声问。

  这时天空中打了一个响雷,忽啦啦地,几乎震痛我们的耳膜。

  “路人!迷途!”外头的声音是属于男人所有。

  “附近有管理员的宿舍,你请到那里去,这裹不方便收留你。”永正在门里答。

  “在什么地方?我既饿且渴,我不是坏人。”

  “在十数公里外。”

  “让我吃点东西,我实在走不动了。”

  永正看看我。我也知道放一个大汉进来,对我们来说是相当危险的事。

  我说:“听他声音,真的彷佛很累,给他一杯水。”

  “什么时候了?”永正问我。

  “清晨四时。”

  天上霹雳不绝,忽然又落下滂沱大雨,那雨声似万马奔腾,叫这个又累又饿的人多走十余公里,实是没有可能的事,小小洪水就可能引起危险。

  “罢罢罢。”永正到底慈悲为怀,她打开大门。

  门才打开,那个人几乎是滚进来的,夹看风与雨水,连我们两人都喷湿,我们三人合力,才重新用力把门推上闩好。

  这场雨真的非同小可。

  我们松著气打量不速之客。

  虽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一个人相由心生,到底可以从五官略得三,他不是坏人。

  在这么狠狈憔悴的情况下,他仍是个英俊的男人。尤其是一头灿烂的金发,叫人一见难忘。

  他冷得发抖,嘴唇青白。

  我把炉火拨高,把乾毛巾扔给他,永正自厨房取出一杯水递给他,他捧著就大口大口的喝,他的情况比我们想像中坏得多,我的天,如果不开门给他,他说不定会倒下来。

  一个人,我想,平时无论多么矜贵,饿他三顿饭,就变为乞丐了。

  永正已煮热了汤,还取出面色白脱。

  他不由分说便抢上前去,大嚼。

  永正坐在椅子上不出声,长轮倚在墙壁上。

  本来在这个时分天已经亮,但今日大雨,阴霾密布。

  我已经放下心来。

  陌生人吃饱后,开始恢复元气,他挣扎著向我们道歉及道谢。

  我问:“你怎么会到这种地步的?”

  “迷途,把自己估计过高,半路已把背囊弃掉。”

  “迷途是最可怕的事。”我说。

  那金发男人点点头,他约莫四十上下年纪,一表人才。他伸出手:“这次真多亏你们。”

  我们连忙客气几句。

  “如果要休息,请自便。”

  “两位小姐如不介意,我真想除下湿衣躺一会儿。”

  永正点点头。

  他进房去。

  我低声问永正:“可以放心吗?”

  永正说:“奇怪,一只豹从来不用防另一只豹。”

  “喂,这不是讲哲学的时间。”

  “我想可以。”她说。

  我正式嘘出一口气。

  “我保证他不是坏人。”她说。

  “我们有没有带足三个人的食物?”我又不放心。

  “你看你,雨一停我们就可以步行到印第安部落,况且我早向他们买了一公吨的食物。”永正笑。

  雨渐渐停下来。

  “来,”永正说:“我同你出去看看。”

  她套上水靴。

  我们沿若木屋车圈走出森林,约一小时后,发觉有一背囊遗弃在地,里面有仪器地图衣服,亦有罐头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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