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她回来了,脸上红是红,白是白,非常光鲜。
我说:“我已经付了账,我们出去走走。”
因为我看到陆医生把她扶着送出去。
我急随在尾后。
还是那辆黑色的大事,司机认得我,朝我点点头。
司机看到她,连忙下车来扶,一边摇着头。
我说:“又醉了。”
陆医生不疑有他,以为是我亦是她的朋友,喃喃说:“这样下去,我担保你迟早会醉死。”
“没有人同她一起来?”我问。
陆医生冷笑一声,“追了十年才追到手,一下子把她当秋天之扇子。”
我站在行人道上,看看车子开走,不知后地,心中有份难以形容的凄凉。
陆医生朝我说再见,离去。
女伴问:“你们说些什么?”
“没什么。”我说:“他说有空一道吃顿饭。”
我把她送回去。
故事已渐渐有了轮廓。
有人追求美女十年之久,到手之后,也就视为平常,扔在家中,使她不愉快,成为酒徒。
她大约是爱他的吧,否则何不离开他,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人,没有能力找生活也不打紧,很快就会有更好的男人会得把她接收过去。
由此可知是感情累事,弄得这样憔悴。
我很怅惘,而雨还是不停。
我仍然不知道她花落谁家,不过那些人家的公子哥儿也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爱玩爱出锋头,穿得好吃得好,都很风流潇酒。
与他们在一起,不必打天下,不必看老板眉头眼额,没有精神包袱,因此他们是快乐的人,这种志高气昂很快感染与他们接近的人,女孩子爱巴结公子哥儿,倒不是纯为了万恶的金钱,也许只是看腻了小职员的愁眉苦恼,满腹牢骚。追求快乐,有什么不对呢。
于是她嫁了他。之后发生的事,失去控制,又是另外一笔账了。
而我,我又扮演什么角色?贵妃醉酒的时候,不知高力士有否在一旁扶住娇躯。高力士!多窝囊。
我笑起来,看看闹钟,已是清晨四时许,这种时刻很难再度入睡。
这几天我是最早返回公司的,自己用力推开那度虚掩的铁闸,倒茶的阿伯向我投来讶异的目光。在家坐更寂寞,不如早些回来看报纸。
面筋似的大雨倾盘而下,把茫茫大地洗得干干净净,难为了忽忽赶路的学子。
我立在窗口抽烟,房间很静,一颗心也很静,许久没有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一起一伏,跟野兽有什么分别?
就快三十岁的人了,女伴众多,内心寂寞,靠在窗口看雨中的都市,一边吸烟,多么浪漫,可惜不为人知。女孩子们也日渐粗心,看不见男人细致的一面。
已经很久很久没去跳舞了。只渴望与一个知情识趣,有幽默感大方的、豪爽的女子畅谈一个夜晚,不必接吻拥抱,只图心灵交通。
每个人都有阴私的一面,不轻易露出来,但希望有知音人来自动发掘。
我手上戴着一只金色米奇老鼠表已有多年,因不是七彩的,并不那么显眼,跟那么多女伴出去,从来没人发现,整个晚上,她们所关心的,不外是我年薪若干,父母是否同我住,我会不会戒掉抽烟这个恶习等等。
我听见自己呐喊!爱我,爱我本人,请像我母亲般爱我,不计条件。
然而这已是个条件世界。
这件事是没有可能的了。
这雨到中午也不了了之。地上雪青,一切污垢都冲下阴沟。
我独自踱下楼去吃简单的午餐,我不大挑剔,通常选易入口的食物,像沙拉、汉堡包之类的东西。但我计较吃的环境,地方一定要干净,给我铺上台布,给我银的餐具,在没有打仗的时候,我不打算用十只手指抓食物来吃。
隔壁坐着一个时髦的女郎,穿一套价值千金的细麻衣裳,头发在一边斜下来,挡住半边脸,每次吃叉上的食物,都要轻轻拨开头发。
真辛苦。
还是那个醉女可爱,憨态可掬,率性而为,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有牢骚就发牢骚。
吃完我付账,那个女孩子侧着头看着我,我也看她,向她微笑,纯粹是礼貌,不过在大城市里笑得太多也不好,人家会误会。
在门口撞到一个人,对方“啊哟”一声,手袋掉在地上,我帮她拾起来,一抬头,看清楚她的面孔,轮到我“啊呀”地叫起来。
她茫然地看着我,眯着眼,不是患近视那种眯眼,而是像有阳光走进她眼睛去那种眯法。
我温和的笑,“你不记得我?”
她摇摇头。
“我们见过好多次了。”我说。
她可爱的耸耸肩。这是她难得的清醒时刻,我要把握。
“我们还跳过舞。”我又说。
“是不是在我喝醉的时候?”她率直地问。
我没想到她会毫不讳言地提到这一点。
我连忙说:“是。”
她脸颊忽然绯红,傻笑起来。
我轻轻挽起她的手,“来,过来,我陪你吃午餐。”
“我不是来吃饭,我来找人。”她说。
“我等你。”
我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她找的人,原来就是坐在我隔壁的时髦小姐。
开头我以为两个漂亮的女人约在一起是平常事,大抵是谈谈谁家的时装好,哪里的珠宝够劲之类。才五分钟,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约会。
她们在开谈判,她要求那时髦女郎退出三角关系。
“我要你离开他。”
“不行。”
“我是他妻子,没法子,你为什么甘心做他情妇?”
“那是你的想法,我认为他已不爱你。”
“他也不爱你,他根本谁都不爱,只爱他自己。”
“你呢?你除了爱酒瓶,还爱什么?”
我很震惊,没想到两个斯文美貌的女人,说话像比剑,利刃下割痕至深,血肉横飞。
“那是我的事。”
“你如果有志气,就该离开他,把酒戒掉。”
“哈哈哈,你倒为我好。”
“我们不必再谈了,再说下去也是没结果。”
“他迟下也会抛弃你,我就是你的前身。”
“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那时髦女郎站起来离去。
她呆在那里。我为她难过,我静静搬到她对面坐。
“放手。”我轻轻说。
她垂下双眼。
“优雅地结束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我再提醒她。
“说时容易做时难。”她苦笑。
“城里的公子哥儿多着呢。”我说。
“我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她沮丧的说:“十年苦恋,没想到有这种结局。”
“种瓜得瓜,”我取笑她,“种苦瓜得苦瓜。”
她涩笑。
“他恃着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吧?”
她万分诧异地抬起头来,“不,你在什么地方听来的传言?他没有钱,他是个诗人,没有工作,一直很穷,当初我父母反对得激烈,就因为他不能养家。”
我傻掉。有没有听错?那么多标致的女人为诗人争风?我得马上回家看报纸查黄页找诗社加入。
“也许父母是对的……我被他们赶过出来,后来父亲去世,母亲才叫我回去,我们终于结了婚,嫁妆太过丰盛,引起他不快…对不起,我说得一团一团。”
太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事实刚刚相反。
我瞪着眼睛。
“我甚至叫佣人司机叫我太太,不要叫小姐,以便顾全他的自尊心,但是没有用。”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不知说些什么。
她扬手叫侍者过来,吩咐要酒。
才下午两点半,就开始喝。
“你说得对,尽力之后,就该放手。”她喃喃低语。
我打电话回公司告假。
她捧着酒杯,忽然问我:“你是谁?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一个朋友。”
“真的……朋友?”
“你有许多朋友,陆医生也是其中一位。”我说:“事情不会太坏,不必抱牢酒瓶。”
她憨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轻脆稚气的声音故作豪放。
我笑出来,“谁教你背会这些?”
大约念中学就恋爱了,十年也难不倒她,至今不过二十六七。
“我们是中学同学,十多岁便闹恋爱,父亲把我送出去读书好避开他,但是我偷回来好几次,根本没念成大学。”
我说:“这是前世的事,我看过一本叫《寻梦》的小说,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纠缠完全由于前世的因果。”
她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我说:“缘份到尽头,你自然会得忽然醒觉,魔咒解除,你会问你自己:怎么搅的?我会为这个人哭?像一场梦一样。”
她喝干了一杯,再叫酒。
“酒会浸死你。”我气。
“真的?真的会完全忘记?”她问我:“那多可怕,我情愿刻骨铭心一辈子,也胜过空白一片。”
天底下原来真有这种瞎浪漫的人。
“来,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空汤汤什么都没有。”她说。
“家里有他的诗集,”我哄她,“别又醉倒在这里。”
她笑:“胡说!他的诗从来没有结过集。”
我说:“那你为人为到底,为他整理诗篇,编成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