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俞伯都说:“选美虽然老土,但有个美丽的女儿,不炫耀一下,似乎亦对不起列祖列宗。”
俞伯母说:“选完之后,即时出去念大学,不许做明星艺员。”
“又封建了,明星艺员有什么不好?”俞伯故作轻松。
我的看法是:只是明媚喜欢做什么都无所谓,希望她的抉择是正确的。
任何一份职业都是尽责来做,敬业乐业,都是好职业。
十五位准决赛的女孩子作问答比赛,每个人都颤抖声音,大失水准,连明媚也不例外,到底只有十多岁,女人身材,孩子脑袋。
她得到的问题是:“你最希望做哪一类人?”
明媚眨眨眼,答:“最快乐的人。”
司仪愕然,这种俗人,自然不明白明媚的答案。
他反问:“快乐?你不希望做一个有钱人,或是有学问的人,甚至是成功的人?”
“快乐最重要。”明媚坚持着,“做人快乐,容易满足,已达到成功的一半。”
这次连司仪都不禁点头。
我很佩服明媚,老实说,她真是够机智;别出心裁,把一个难度颇高的难题一下子解决掉。
俞伯母正颜的说:“不是她,还有谁?”
宣布名次的时候,我握着双手,一选上,明媚与我有危险了。
第五名、第四名、三名、二名全不是她,只留下个冠军。
司仪宣布:“冠军:吴美萍小姐。”
“什么?”俞伯、俞伯母跳起来
“什么?”我也跳起来
连入围都捞不到?
我马上说:“我立刻去电视台接她!”冲出门去。
连入围的五名都没有,难以置信。
难道真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只得我们看好明媚?
我一路驾驶一路开怀大笑,真是天意,她若中选,我们有得烦的。现在就好了,明媚不必深夜出外应酬,她九月就动身去做大学生,平凡而通达的道路在等待她,还有什么更幸福?
飞车到电视台,没等到一会儿!就看见明媚挽着只旅行袋出来,低着头二时也看不出是悲是喜。
我向她吹口哨。
“大雄!”她笑。
“上来吧,他们不喜欢快乐的人,我喜欢。”
她上了我车子。
我问:“你,不用跟他们去庆功?”
“没有当选,庆什么功?”
“他们没有睬你吗?”我故意问。
“快活还来不及,没有时间映人。”她说:“这样最乾脆,要不什么都没有,要不就冠军。”
“啧啧啧,不是酸葡萄吧?”我偷偷看她一眼。
她并不难过,好明媚,拿得起放得下。
“唏,从明天开始,还我真面目。”她说:“大雄,至少我还有你。”
“‘还?’太委曲了。”
“死相!死相!”
老实说:我并没希望她选上,但我亦未料到她会选不上。
我喃喃说:“那班评判,简直瞎了眼。”
“是吗?大雄,你真认为如此?”
“是。”
“那就够了,大雄,我已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
坏牌气女郎
第一次见到栀子是在表弟的婚礼。
表弟的婚礼气氛很差。
小俩口在美国结的婚,事前并没有征得大人同意,女方倒也罢了,因觉高攀的缘故,颇觉得意,男方家长见到媳妇相貌不起眼,家底又平常,年纪又比表弟大了一岁,便一直不悦。喜酒是要补请的,否则无法对亲友交代,但态度就很冷淡。
我们一家都去了。席间都是熟亲友,没有闲杂人等,依照他们家的阔派作风,如果娶到合意的媳妇,巴不得通宴全香港,如今这样经济,可知是不高兴。
酒家很近姨丈的家,因利乘便,吃完就打道回府,多么没有诚意。
本来我很替表弟的媳妇不值,待见到她,就觉得人物认真普通:四方脸,一面孔的不甘心,瞪大眼,不笑不语,自顾自坐著。
而表弟,真的还小,不知所措,捧看杯茶在喝。
完了,男人这么早结婚,才二十三岁哪,一管就被管住,什么潇洒自由都荡然无存。
本来我算得是半个交际大师,但此刻忙著为可爱的表弟惋惜,作不了声。
客人都有同感,因此大家的话题益发不著边际起来,什么牌章打不出来之类,十分的无聊,而新娘子的眼睛也越瞪越大。
表弟真是的,过十年承受了姨丈的事业,什么好的女孩子娶不到?二十三岁的丈夫……
这段婚姻要维持到老也可以,乾脆留在美国的小镇过一辈子,别让他见到半个旁的女人,不是不行的。
……美国的小镇,我打个寒噤。
有几个女孩子穿得花枝招展的进来签名。
婚礼一向是相亲挑对象的好场合,我连忙睁大眼睛,呵!是七姑女儿及她们的朋友。兴高采烈的美丽事业女性,更就把新娘比下去了。
她们一群人自行坐开一桌,叽叽喳喳开始谈话。
就在这个时候,冷气机忽然轰的一声,停止操作。
众人大哗。
姨丈连忙抓来经理部长理论。
不到一忽儿,冷气机开始不流通,造成闷气、窒息、流汗,客人非常鼓噪。
倒楣的表弟,我想:怎么会在这种倒楣的地方请喜酒,应该选大酒店,即使全区停电,也还有自家的发电机救急,姨丈真是寒酸,请客请得太精刮。
那边一群女孩子个个热得脸上冒油,可是无奈地作其娴静状,我看了暗暗好笑,我早已除下外套、解掉领带,大解脱。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边一个白衣女郎自手袋中取出一把檀香扇,唰地打开,向自己猛 。这女郎身穿白衣,头发束起,香汗淋漓,别有一番姿态,最可喜的就是脾气那么坏、那么直率,没有一点掩饰,你说她可爱也好、过分也好、反正她有性格,不是芸芸众中之一名。
部长来宣布冷气机一整晚都修不好。
大家嗡嗡声抗议,可是仍然赖在麻将桌子上。
我叹口气,预备早退,我没有打算刻薄自己,此刻才八点,几时挨到十点半。
有人比我还快,就是那个白衣女郎,她把扇子重重的一搁,就站起来走。
在电梯口我看著她的侧脸,真不愧是一个美貌的女子,笔直鼻子、大眼睛、高挑身材。
我搭讪:“送你一程如何,小姐?”她愕然看我,随即冷若冰霜的说:“对,你是男方的亲戚。”“可不是。”我笑说。
“我来问你们,”她连珠炮似。“不是说男方是香港新贵,起码有几十幢房子收租?为什么摆喜酒选这种破地方?”我问:“你是女方亲友?”有点意外。
“是的,我是新娘的表姊。”我据实说:“他们的事,旁人哪晓得?”她叹口气。“这不是故意不给好脸色看吗?”“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笑。“何必为事不关己的一顿饭添增那么多牢骚?谁也料不到冷气会崩溃。”她看我一眼,不再言语,大概她也发觉对陌生人说得太多。
我说:“嗳,我不是坏人,看你肚子也该饿了,找个地方吃了饭再说。我猜想你本来就有气,现在不过是藉机而发,是不是?”她仍然不响。
她自然没有跟我去吃饭,也没有让我送她回家。在香港,女孩子通常还是很矜持、拘谨的,社会风气影响,过分随便,会被人视为十三点、滥交、不正经,做女人并不容易。
她接受了我的名片,这已经叫做极大方了。
过了三天,表弟与妻子便回美国去。
这一去无异是姨丈赶跑的,谁在那种情况底下都会发觉自己不受欢迎,乾脆一走了之,说句可怕的话,等多几年,姨丈的一切还不就是他们的,我不相信姨丈会有勇气把财产捐公益金。
小俩口的算盘也很精,与其坐在香港讨些大人手指缝漏出来的利益,不如到小镇去孵著等待将来,少受许多闲气。
他们这一对是走了,我却又邂逅那个坏脾气女郎。
她最近将因公赴美,表弟叫我同她联络,托她带些书籍去,我师出有名,欣然应允。说起来,大家还是远亲。
她姓殷,叫栀子,栀子花的栀子,多美的名字。
我摇电话去。“我是康家宁,记得吗?”“记得,表妹写信告诉我了。”“我们见个面如何?”“你把要带的东西带出来。”一把火似的脾气。
“遵命。”我顺著她。
我们约好喝咖啡。
一熟就好办,话也滔滔不绝,她替她表妹辩护起来。
“到底已经结了婚,看不顺眼也该有些度量,何必处处令人难下台?令弟可只是个小职员,什么底子都没有,他们俩五百美金租了小公寓住,艰难得很。”我不语,姨丈是故意的。
我说:“生了孩子就会谅解的,到时还不是老人家出马来救济。”“老人家花钱要花得其所,花得大方,不待小一辈开口就有照顾才是,哪有像你们的长辈,蚶蚶蝎蝎,没些风度,对孩子像狗,把桌子上的渣滓扫下来给他们。”我吃一惊。
她真是火爆脾气,把姨支那副怪脾气形容得多么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