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为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见?」
「呀,莉莉,那是伤心人才听得见的电台。」
无名女
打五月份就隐隐约约的热起来,最最惊心动魄的夏季便宣告开始,这一热要热到十月中,七月刚开始,杂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难为模特儿,在摄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装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说:总比正月过农历年穿纱衣在寒风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过她们现在也根精明,一听说拍泳装,就问:去巴哈马,抑或嵛里?
本来神话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们去滥了,一点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谁去留学,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来,现在?留学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来三次,毕了业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会繁华富庶进步,以前难能可贵的事,现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贵。
真的,人类已登陆月球,还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说:去,去康城拍泳照。
结果满街碰见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电影工作者都挤在那里看热闹:游客、扒手、小贩、掘金女、太阳油、舞男,整个碧蓝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总是怀旧,以前的欧洲不是那样的,以前可以租一部开篷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一边惊涛拍岸,另一边景色如画……
「喂喂,又做白日梦?」
我惊醒。
女秘书爱玛笑着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梦,记得吗,威利老莎写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冻饮?」
「啤酒,沙示,柠檬茶。」
「有没有绿豆百合汤?」我饥渴的问。
「你来做呀,好不好,大家都爱喝。」爱玛似笑非笑。
我叹一口气,用手捧着头。
「为什么烦恼?」
「江郎才尽。」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热,大脑闭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说。」
「你呢,爱玛,你不觉得吗?」
「我没有大脑。」她笑。
真是聪明人,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
没有脑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谁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
「陈腔滥调。叫小王进来。」
爱玛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埋怨,发牢骚,指我难服侍,吹毛求疵,同时,要求停薪留职。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
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
第二天。
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猪。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搅的,真热晕,对不起,这是私货。」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着我,不准备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个女孩。」废话。
「她是谁?」姓甚名谁,快快报上。
「朋友。」答了等于没答。
「她几岁?」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无兴趣任模特儿,为我们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别假公济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辑照片,「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满意,你另请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过还不够好。」
小王一听,立刻诅咒我,「叫你妈来拍,叫你老婆拍。」
「你这个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编辑取过去划样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着才会显光芒,有些没有才华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领。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丝生机。
「记得从前吗,小王,从前我们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让同行叫好,惊叹。」
小王怔怔地说:「那时,那怎么同。」
「除非我们已老。」
「可是我们体力不比从前了,」我闲闲的说:「同十多岁的少年人倒底没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岁,还是孩子。」
小王蓦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站起来出去。
十六岁。
我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发掘出来才罢休。
大约还在读书吧,小王定是怕影响她的功课。
小王过虑。
也许,她是他十年计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让她亮相。
这小王。
下班时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问。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别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倪匡讲的:我不用好过自己,没人好过我就行了。你用钱,在本市无可能买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噜嗦。」
「谦虚一点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谦虚。」
「你要的价钱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绍给你,十分一价钱已经可以。」
真给小王活活气死。
「来,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难受,真想弄清楚,那个似鲍蒂昔里笔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馆,我追问他,用激将法,「我保证那辑照片是偶然得来的,你并不认识她。」
「错,当然我认识她。」
「你怕失去她还是怎么样?」
「我们换一个题材好不好。」
「这个题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时候还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脸,」小王说:「你讨厌知不知道?」
我摊摊手。
白白付了酒钱。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贴在编辑室内。
行家来看到,没有不问她是谁的。
电影导演,模特儿经理人,电视台监制,都对她有兴趣,纯粹是工作上的兴趣。
小王只是不出声。
一日他女友马利来访,我乘机一动,着爱玛请她进来。
热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请她坐在大照片对面。
她一眼看便说:「咦,你怎么会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毛毛,十六岁。
资料似拼图游戏,一点点聚集,很快我便会得到整幅图画。
当下我闲闲问:「拍得好不好?」
「当然好,」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岁。」小王不知几时溜进来,「马利,来,我们看电影去。」
又是这家伙来故作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