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弟顿足道“真不知道你的要求如何!”
那天回来了,他说:“添美臣问我,你怎么老笑,我只好说你根本是一个嘻嘻哈哈的女学生。”添美臣是那个人的名字。
那么还有一个人,老跟着他学宁波话,叫做非腊露斯,我叫他玫瑰先生。这个人很风趣,我教他,教得很道地,前天他上哈佛读博士去了,给硕士论文我看,上面居然有我的名字“感谢衣莎贝亦舒倪小姐——香港的记者,作者——给我的帮助。”我也笑了。
物以稀为贵,谁都是博士,仿佛博士也不太稀奇了,可怜寒窗十年。我各式各样的补习老师特别多。有机化学揽不清楚,大喝一声“哪个是念化学的?”总有热心人士同情我八十岁学吹打,挺身而出。
博士也是全世界最无聊的人,挤在电视室看旧片“巴巴丽娜太空英雄”,珍芳达一穿了衣服,众人嘘声大起,表示不满。到电影会去看戏,一定有人杷说明书折飞机朝银幕下扔,扔得远,大家便鼓掌拍手,热闹非凡。校方忍无可忍,在说明书下写明“谁折飞机扔便罚谁”,但是他们改擢纸船,照样飞,或是吹肥皂泡,或是用橡皮筋弹人,什么都有。都是顽皮鬼。
然而不久这样的日子也厌了,没有透气的机会。每天上课,从九点到四点、五点回来洗头洗脸,拿出功课,已经该吃饭了,平常英文也不见得壤到哪里去,就是用不上,经济科上的题目问“为何需求线通常自左向右斜伸?”一头雾水,拿了丙减。真是日月变色的没脸。这与咱们家的阿B哥有什么分别?恐怕B哥也有进步吧?
总是不停不定的想回家。回了家说不定怎么还能偶然的看上他一眼吧?不会太差的。但是这张文凭呢?不过这种主意通常是很快打消了。
平常总是计算吃的问题。买了乳腐、酱瓜,虾米、皮蛋,我与弟弟都发觉咱们欠缺营责。于是又买了红萝卜,也不煮,两个人脸对脸就生吃,争取一点维他命C,或者净啃芝士。很想吃腊肠,但是想不出该怎么做,老是蒸,又有点浪费。我对吃是随便的,好的坏的都可以,然而少不免想起鸡毛菜、葱烤鲫鱼。写信给母亲诉几句苦,招了一顿臭骂,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之类的成语,都叫她用上了。以后只好闷声大发财,什么都不说。
偶而看张爱玲的短篇,很是感动,趁机哭一会,也是有的,这是一种傻气,不过因为我也病过一阵子,天天看医生。然而人家书中的女主角总是求仁得仁,没一下子就病死了,我却还在这里撑着。我小说里的女主角也很少有病死的,多数是自杀,我是想穿了,索性好好的活下去!也是一种道理。
奇怪的是,竟没有再看红楼梦。(我二哥说“背也会背的东西,买来作啥?”)那一年我很想买八十回的脂评红楼梦。我倒不晓得为什么不看。只是天天清早八点正起床的人,仿佛不配看石头记。我改看玛丽莲梦露传记。我开始注意一下几时轮到这一区停电停煤气,阿拉伯打成怎么样了。少不免也吊着头等等明报,以及其他杂志,可怜姊妹至今一本也没看到过,只有要稿的时候,编辑很勤力的来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尝有什么冢,香港是兄长的家,台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门,我去开,满以为是铺地毯的来了,却是邮差,因为转了地址,所以他要证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签了名。收了圣诞卡,今年只收到三张圣诞卡。第一张是张彻夫人梁女士寄来的。她总是记得我,也是人结人缘。不是说不寄的就不记得找了,她是比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难得。收到那种逢人必有的小礼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别厌恶。我与我女朋友说要送礼,什么时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时大节的凑热闹?我把这第一张搁在书桌上。第二张是哈佛大学寄出来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后是这第三次,签收了,拆开来看,看到右下角的签名,呆住了。怔着了很久很久,慢慢的进屋子。呀,他总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给我寄卡片来了。一时心里麻木了下,没有太多的感觉,等感觉慢慢回来的时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摊开手来,那张卡片已经团皱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页书本也没翻过,所有的老毛病都出来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个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来钉电插扑刷墙壁,不管有多么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个人,我总是礼貌的向他点点头,如此而已,而且我并不欢迎他这种义务劳动,我只希望他少来一点,他来了,我为他倒一杯茶——有时候还是没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谈得起来,然而总是谈不起来,兴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来。
由此可知这个说“被爱是幸福”的人多么荒谬。被爱有什么莘福?一天到晚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钉着,左右不是;太礼貌,怕他误会,太不礼貌,又好像没人味。
我想爱人是比较好的。爱一个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开心的。不管怎么样,我没有见他最后一面。临走时我只想到一句话: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看到两个月前的文林,里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想到去年,还道能红丝绾呀红丝绾——那个女孩子再也没想到秋天只落单成了她一个人。
我看过很多好的短篇小说,只是近年的少。司马中原的黑河,刘以丰的除夕。还有一篇,不晓得是什么人写的,说一个卖皮货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个老年皮货商的女儿。两个年轻人都同意了,女儿甚至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只待来年,这个男孩子来娶亲。老年人有点糊涂,在客栈碰到了这个未来女婿没把他认出来,只口口声声的跟其他的人说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轻人也糊涂,没听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误会姑娘已经许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开买回来的花布、绒花,一把火烧了,拌着他的眼泪,走了。而那个姑娘,犹自喜孜孜的看着灯芯结花,等着她的情人,等着。
有缘没缘不外如此,这种小说才是真正的好小说,恐怕也是司马中原的吧?我喜欢他与白先勇。但他是一个开头,白先勇只是张爱玲的结尾。
何藩问我有什么故事?可以拍戏的没有,不过他们指的故事都是那种故事。本来我想说找何莉莉,说服何妈妈,让她演黑河里的妓女。终于没说。
不过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归念,没有好处。
至于英国。我能说的很少。我不喜欢这里,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实,我不喜欢这里。
伦敦就像哺士卡里的伦敦,正如每个人所说: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错。衣服号码比较小,很是漂亮。满街是花摊,很热闹。海德公园极干净,颇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园门口摆满了画、首饰、零零碎碎的杂物,每一档的档主都说那是他们的手艺,其实才怪,都是从一家厂里批发出来的,而且公园右角的比左角的档摊买得便宜,真会骗人,然而游客不骗,骗谁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买了一大堆东西,都是有名堂的,什么给谁,什么又给谁。那个时候,原本想兜一个圈子,从欧洲回家的。
没想到学校居然还录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来。
伦敦一点也不好看。很多人从外地回来,总说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说:算了,把钱省下来,买几本书看看还好一点。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这里这些日子,竟然没见过像样的阳光!多么可怕。
通常八点起床,还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来,又舍不得那笔学费,失魂落魄的洗了脸换了衣服出门,总是所谓彤云密布的天气,天空永远不是蓝的,风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约好了准备毫无抵抗的掉下来。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泞,大家的裤管三,四吋都浸着污水,入乡随俗,我也这样,好的皮鞋简直不能穿,于是去买廉价的胶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气,穿久了这种胶底鞋,脚会臭,阿弟就烦,不肯穿。
老实说: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来,到担心一些毛衣会发霉,只好开着电炉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湿气可以蒸发一点,如果想找一个人可以蒸发掉曼彻斯特的湿气,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许多人以为读书就是夹着一叠书,在太阳满地的校园坐着,微笑地拍张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许他们选对了地方,我没选对。反正学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报,我到了,只试了十五分钟,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