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可是那些日子已经过去,现在我们两个人的薪水合起来足够组织一个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买菜,带着倦容回家起油锅煮两菜一汤,生生世世等着老板的青睐驾临到我身上,我真的畏惧清晨按熄闹钟赶公路车那种生活,家栋,我也不会快乐,我已经决定了。”
我失望袭胸,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来。
“家栋——”她动容了。
四年,我们走了四年,却敌不过金钱六个月来的攻势。
我将我的脸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钱,许多的钱,谁能抵抗这样的引诱?何况何氏尊重她,要正式与她结婚。
象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略为打扮一下,穿上华服,坐在劳斯莱斯里,跟千金小姐有什么分别?还不是同样的矜贵?
回到家中,我澈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点起床找水喝,姊姊也没睡,她坐在客厅里。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着冷开水杯子,坐在她对面,杯子握久了,变得暖和。
姊姊问:“媚媚要嫁何鸿锦了?”
“你怎么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闻,谁不知道?”
我不说什么。秋老虎的季节,夜间还澳热得很,我的额角直冒汗。
“败在何某的手中,你也没得怨了,家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换了是我,我也不会放弃。”
我仍然不出声。
“你知道何家的财富,不只是一只钻戒,一间楼宇那么简单……而你,你拖着母亲与姊姊这两个包袱,你还能起飞不成——”
“别说了。”
姊姊苦笑,“我不会说话,本来是要开导你,现在变成讥笑你了。”
“我明白。”
“家栋,家里需要你。”
“我知道,家里一直需要我,”我疲倦的说:“供我念大学,等我毕业,待我升职,要我争气,家里实在需要我,生活的担子逼促我,我真觉得这条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别抱怨了,”姊姊咳嗽一声,“做银行也算是金饭碗。”
我仰起头长叹一声,还叫我说什么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挤公路车到中环,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买了饭盒子回来,不禁将头搁在书桌的玻璃上,落下泪来,是的,媚媚说得对,熬一辈子又如何?一辈子也还是小职员,升到做经理也尚是受薪阶级,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尚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万又如何?出入有辆小车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会做何夫人,她当然要作出明智之举。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弃,姊姊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里已对我作出了最佳的栽培,当然希望我有所回报,现在就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母亲也暗示过不希望我这么早娶媳妇,她怕与外人合不来,又怕我会听了妻子的话,搬出外住,剩下她与姐姐。但是母亲喜欢媚媚,因媚媚没有小家子气,但是我们当时却不知道,媚媚根本没有抱着与我长久之心,一切都不过是朋友关系,她自然乐得大方。
本来在公司里,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职员好,她有一股气质,懂得穿衣服,说话伶俐,专上学院的文凭,平时不大与人来往,却又很和蔼可亲,我努力追求她,也就为了这一点:她与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会中,何鸿锦看见她,据说完全是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谣言立刻满天飞,连总经埋都要侍候她的面色。
媚媚却可以不动声色的做下去,做到上个月底何氏向她正式求婚为止。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强,肯熬,上进,实在不似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
当然,她也曾向我表达过她的倦意,她说:“我最恨侍候各层主子的脸色,工作的压力不要紧,但是老板的脸色真是受不了。”
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象我这样的人,注定要一生骡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们可以有机会一步登天。
记得我与媚媚说过,“都说何某追求你……”
我们同事都见过何某派来接送的那辆白色的劳斯莱斯。
以我与她这样熟络的男女朋友,都没能在她脸上寻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媚媚微笑道:“连你都相信?我简直无法向小报记者否认了。”
我还以为这富商是抱着玩玩的性质,而媚媚是个有思想的女孩子,不见得会听他的话。
事情后来就急转直下,我来不及的的她求婚,她心中不知有否笑我愚不可及,我买了一盆万年青盆栽上她家去,她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却象开了花店似的,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原来何鸿锦已经来过了,我迟了一步,她手指上戴着一颗桂圆核大的钻戒。
媚媚轻轻的告诉我:“我答应他了。以后我与我一家的后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涩的问:“然而你会爱他吗?”
“我很敬爱他,”媚媚肯定的说:“他对我这么好这么体贴,我将永远感激他。”
“你愿意接受不劳而获的金钱?”我失望。
“事情的关键就在‘不劳而获’这四个字,谁辛苦地操作却可以寻得温饱,但这又有什么快乐而言呢,我做得累了,我觉得能够嫁给何鸿锦,是我的荣幸。”
我只觉得她中毒已深,不可药救。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板发脾气,莫名其妙的把我臭骂一顿,临下班时又落大雨,我忘了带伞,在公路上象落汤鸡。
碰巧一辆豪华房车自我身边关过,将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脚,我感慨媚媚的选择是正确的,有钱的确好。这之后同事们不停地开我玩笑,话说得很粗俗。
——“何鸿锦再有钱,不过是穿咱们小郭的旧鞋。”
——“郭家栋比大亨有办法。”
——“钱真好,小郭,赶快赚啊,再把美人儿嬴回来。”
我很天真,受不了这样的讥讽,一怒之下辞了职。
姐姐大大的震惊,“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辩说:“你与母亲两人,就会逼我往上爬,处处拿我跟别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个人,我不是一副机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们失望,你叫雷公来劈死我吧——我令寡母伤心,我不是人。”
母亲是老式女人,当场说;“忤逆子,为了一个女人,与家里反目成仇。”
我只觉无限厌倦,“够了够了,别拿一百年前的五纲伦常来压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坟前去哭祖宗去吧。”
当夜我收拾细软搬到青年会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过得与媚媚差不多,都是穷困,父亲死得早,剩下一点钱,母亲紧紧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牺牲掉,不给她念大学,叫她赚钱来贴补家用,晚饭时每每只煎一只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无限的心理负担,还不如不吃。
其实并没有必要做得这样狼狈,父亲那十多万现款在银行贬值,但是母亲的生活过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时候也是一个美人儿,待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与母亲成为良伴,谁也不觉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后组织小家庭,看见我家的这两个女人,马上知道日子不好过。
现在的女孩子多么精刮聪明,她赚得再多,顶多自己买衣服穿,你让她与丈夫分担家用,那是谈也不要谈。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我得报知遇之恩。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样子,风度不但我们这些后生小子可以比拟,所谓“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范,媚媚嫁于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岗位上,没有人知道我这个秘密,我放心了,自觉已经脱胎换骨。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标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