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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两个人坐下,他叫的并不是咖啡,他叫了拔兰地。

  他说:“你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识地低头头。

  “很漂亮,配你这件衣服。”

  “谢谢你。”

  “在什么地方买的?”他问:“我喜欢这种半右羹的袋饰品。”

  “不是我买的,我曾经一度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买回来给我的。”

  “哦。”他说:“他的欣赏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离开我,跟别人结婚去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这是我收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是一个很礼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别的礼物给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钟,我真不相信可以这么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无缘无故抛弃个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

  “但这却令你痛苦。”他说:“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个人痛苦。”

  “那是我的事。”我笑,“是我活该,我应该早就忘了他,如野火燎原一般的忘了他,寸草不生的忘了他。”

  “多么好的形容词!”他说。

  我又微笑。

  “他忘了你吗?你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我轻哼两声,“谢谢你,陈先生。”

  “是对的,你是很可爱,那种一见使人亲切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是不是因此就请我喝咖啡?”

  “不。”

  “是因为我长得象丹薇?”

  “其实也不是。只是你们的肩膀,都那么微微往后斜斜的略倾一点,非常的象,也不过是这样。她是个……很嚣张的女孩子。”

  我笑,“所有被爱的女孩子都是极之嚣张的。”我说。

  “你没有被爱?”他问。

  “现在没有人爱我。”我说。

  “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天真的问:“是与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到巴黎去玩两个星期。”

  “我知道,你跟我说过。”我说。

  “我到底说了多少?”他十分吃惊,“我把我的秘密泄露太多了,真是可怕。”

  “丹薇与你可志同道合?”

  “其实并不。她不喜欢画,我喜欢。她喜欢衣冠楚楚的去听歌剧,我痛恨。她不穿牛仔裤,其实我们并不志同道合。”他说:“我这么想念她,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没有得到她,或者真娶了她,我们会天天吵架。”他耸耸肩,“吵架也是一种乐趣。”

  “你不过是在找个借口,其实你深爱她,又怕承认了丢脸,是不是?”

  “你太了解了。”他把手按在我手上,他特别喜欢这个动作。

  “我的人生经验丰富。”我说:“我了解每个人。”

  “我可否问你的姓名?可否约会你?”他问。

  “我觉得是可以的。”我答:“你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尤其是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他笑问。

  我不是十分高兴,到底再高兴的事我也经历过了,再高兴也不会高兴过那个时候,但是他约会我,我会出来吗?为什么不?忽然之间我在咖啡店中,大庭广众之间伸了个懒腰,觉得不好意思,笑了一笑。

  不是每年都是七五年的夏天,我懂得。

  他看着我,不解地说:“奇怪,才说你不像丹薇,但是丹薇就常常在猜也猜不到的时间伸懒腰。”

  他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子,我会喜欢他,细心的人才有爱人的力量。他懂得看词,他留意到我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他注意到丹薇的小动作,这种人常常爱别人多过爱自己,这种人是值得做朋友

  “你为什么静下来了?”他问:“对不起,女孩子都不喜欢人家拿她比来比去的,以后不提丹薇就是了。”

  我笑。

  嘴巴里不提那才容易呢。可惜灵魂也需时时飞去。

  “咖啡时间到了。”我说,一边把地址与电话号码写下来给他。“我得回家休息。”

  “你疲倦吗?”

  “我无意抱怨,我们这种超龄职业妇女,每天上作八小时实在已经太多了。”

  “我送你回家。”

  “不,”我笑说:“我送你回家——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两栋洋房。”

  他笑了,非常含蓄的一种微笑,但是此刻在我眼中,谁也比不上家明。因为我爱地,因为我始终没有得到他,因为我再也没有碰见一个比他更好的人。

  车子往落阳道驶去,路边有一个小摊子,卖耳挖的,耳挖插在草堆上,白茸茸的绒毛聚成一堆。那时候看见这种摊子,我老是停下来为家明买,家明喜欢挖耳孔,我总是为他选细的那种。

  他很高兴我记得这些小事情,家明。或者隔十年八年我会把这些忘记,但是像一些梦境似的,这些琐碎的,无谓的,莫名其妙的小事,反而越来越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懂得。

  身边这个男孩子问:“你在想什么?”

  我摇摇头,“没什么。”

  告诉他有什么用?他是不会懂得的,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能够再见到家明,把这一切,从头细说给他听,慢慢的说,可是大概这种机会是永远不会再有的了。

  拍戏

  小方打电话来:“子长,借你的房子拍电影。”

  我说:“拍电影不是可以搭布景?”

  小方说:“你是个生意人,你怎么懂?现在拍电影讲真实感,要借你屋子拍实景,你的屋子漂亮。”

  “真实感?”我笑,“少男少女在草地上打滚接吻,也不考试也不念书,戏接不上了唱个歌,看来倒是我做人没真实感了。”

  “你少揍人,你懂个鬼!你借不借?我们给租的。”

  “我还等你那租金吃饭呢,告诉你,我八点半出门,五点半到家,你一切工作人员要在五点半之前全部走光,我工作忙,需要休息。”

  “是。”小方说:“你奶奶的,有点钱就唬人。”

  我笑。

  然后去上班。

  过没多少天小方那个戏就在我屋子开拍了,下班的时候东西就有点乱,墙上有手印子。俑人与小妹一起发牢骚,说拍戏不好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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