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旧欢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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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薇,我是这样爱你。”他低着头说:“但是你总不给我任何机会,因为我说话太结结巴巴了,因为我没有像他们那样穿流里流气的衣服,因为我不懂得说笑话讨好你,丹薇,真没想到今天会碰到你。”

  我微笑着点头。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后,能够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当作家明,对他诉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不知道,或者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倾吐一下,不要管对象是谁。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说不定,被爱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丽的,丹薇既然这样的被爱,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爱着的时候,其实也还是一张苍白的脸、素色的衣服,但是因为他爱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鲜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骄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爱。

  这个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只扁扁的瓶子,金属镶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开盖子,喝一口。

  他笑起来像个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点,就是因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坏的坏人也不会有一张这么清秀的脸。

  他轻声问:“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们这里过了十二点不卖酒,瓶子里是上好的XO。”

  我摇摇头。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后,还是很清醒,但是说话就迷迷糊糊的,象对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说:“那部莲花可以取出来了,灯应该换好了,哈巴行干事真慢。”老以为身边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后来人家把这些话那学回给我听,我真是惨无容身之地。怎么会这样呢?我不是很镇静吗?我不是很冷淡吗?我不是谈笑如常吗?为什么当这种紧要关头,心里埋了多少的话,一句句的吐出来。有什么用呢?连惆怅也没有时间,第二天还是要上班的,还是要准时到的,还是要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

  这是精神崩溃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别健康活泼的。

  我今儿个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会想起我来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么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窃喜:瞧,这女人没了我就潦倒,终于没活下去。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没事让他一回想就乐半天,能够令人快乐总是好事。

  这男孩子把酒壶搁桌上,还真不简单,登希尔的牌子。我拿起来喝一口。长醉是良策。结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并不是丹薇,他也并不是家明,没有关系,真真假假,没有关系。

  “丹薇,我喜欢你的耳环。”他说。

  “谢谢你。”我说。

  “你常戴钻石耳环,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会中丢了一只,被我捡到了,我没交出来,实在不是不想交出来,而是想留著作为一个纪念,你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厅要这么温暖,使人自然的松弛。他说得对,酒是好酒,一点不刺鼻子喉咙,我又再喝一口,不至于会醉得那么快,不至于。

  “那个时候,我真想娶你,我毕生的希望,就是娶你为妻,然后我们两个人到巴黎去两个礼拜, 只带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我们选一个夏天我们去看画,我们散步,我们流汗,我们浑身发臭的回来。丹薇,多么的美……但是日子过去,你嫁了别人,你们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点也不懂得享受巴黎与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后,他是一个呆子,好笑,美丽聪明的女子永远嫁给这种呆子,你为什么嫁他,丹薇?你快乐吗?你寂寞的吗?丹薇——”

  我突然之间觉得疲倦,不是咖啡厅的暖气就是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这又怎么了?”

  “那么咱们跳舞去吧。”他说。

  “这么晚,上什么地方跳舞去?你别吓唬我,”我说:“我们再在这里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们各人还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说:“这完全是丹薇的口气,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干……”

  “来。”我站起来,打开皮包结账。“我们走吧。”

  “怎么好叫你付账?丹薇,你这脾气老不改。”

  我这脾气老不改。为男人买礼物,为男人打毛线,结果人家一点也不欣赏,碰也并不碰,谁说这天下没有天字第一号的傻蛋。

  我就是。

  “来,”我说:“没关系,咱们走吧。”

  我与他离开咖啡店,我坚持要送他。就象我当年雨夜送一个拖大包小包的孕妇一般,他们都是无助的,痛苦的,虽然我们都还是在微笑,但是这年头,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闭门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现。

  我吩咐计程车往前走。

  他说:“丹薇,我仍住在落阳道。”

  “几号?”我问。

  “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丹薇,你瞧你这记性。”他很难过。

  “对不起,”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谅了我,把头靠在坐垫上,闭着眼隋,清秀的额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车子到了落阳道,他睁开眼睛。好美丽的一条路,两边都是郁葱葱的大树,只有两座洋房。

  他开了门,跟我说:“丹薇,谢谢你,丹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当然可以。”我说。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紧,他说:“我记得你的号码,我一定会。”他又稚气的笑了。

  “再见。”我说,“再见。”

  “再见。”他说。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进二号那间住宅里,门外写着“陈宅”。他姓陈。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挣扎,又得应付新的一天,偏偏这一天又跟昨日与明日没有任何分别,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车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车资,上楼,脱了衣服,还来不及洗澡,便已经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梦见自己是丹薇,有过很多风光的日子,然后嫁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完了还有旧情人在暗恋着她,醒来之后,也不外如此,做人没味道。

  那个男孩子倒是真直乐了半日,他以为他见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个雾夜碰见旧情人,他可乐半日。我呢?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也应当快乐。

  但是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呢?在大风细雨中等车,我的疲倦自骨头里直透出来,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话,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一天,整日与一个陌生的世界挣扎奋斗——一个人应该奋斗,但是我的力气已经没有了。我父母知道吗?我兄弟知道吗?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现在这个世界只知道我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子,强壮有力。

  我实在是累得昏头昏脑了,实在想一头倒在无论什么地方,睡着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印子里出来的,脑子里全是家明,以前与家明所过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脑中。

  我们的快乐,我们之间无谓的争执,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欢笑,我们曾经共度的辰光。

  那时候我是那么瘦,一张脸上没有一点点血色,没有一点化妆。他怜爱的目光,使我觉得我十分的强壮。

  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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