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安琪儿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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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你似猪八戒呢。”记者不置信。

  我笑,“那我就做猪人戒好了。”

  安琪似乎也抱同样的态度。

  新戏开拍,我同导演相当熟,跑出探班,安琪化了浓妆,穿着条攻瑰红妮丽兹的晚装裙子,低胸,裙身似伞一般的自细腰洒开来,美得整个人发亮。

  我趋向前去,她笑着过来。

  脸上的粉细致光滑地贴在她无假的皮肤上,融成一片,无分彼此,油光水滑。

  有没有看过上了年纪的女人搽厚粉?可怕,粉是粉,脸管脸,化妆都浮在半空,人看上去益发憔悴,一笑起来,那些干粉忽然又全部卡在皱纹里,倒不如淡妆的好。

  “像剥壳鸡蛋般。”我称赞她。

  “谢谢。”她说。

  这女孩子没有什么手腕,她并不会拉着人叔伯兄弟阿姨的乱叫。

  我问:“男主角们在哪里?众星伴月哩。”

  她伸手指一指那群英俊小生。

  “工作进行得怎么样?”

  “还算顺利,大家都对我很好。”

  我摸摸她的脸颊,“那自然,还用说。”

  “宣传部都会以我为主。”她补一句。

  导演在那边叫她过去,我们再四处巡一巡,就准备离开片场。

  走到大门口,肴见不远停着辆小小红色跑车,一个年轻人同我们打招呼。

  我一时没想起他是谁,只得礼貌的点点头。

  他却自己提醒我:“我是安琪的朋友。”

  呵对了,那天陪她看戏的人。

  我看着他清纯的脸,“等安琪?”

  “是。”

  “那你这么早来干什么?”

  他无奈的低下头,“反正我在家里,也定不下心来,什么都做不成,不如跑来这里坐着。”

  这才叫恋爱,再明显没有。

  他在恋爱,安琪可没有,其中的分别一望而知。

  我想说“那你好好的等吧”,又觉轻佻,开不了口,心中十分同情这个年轻人。

  “再见。”我说。

  他向我摆摆手,无聊的靠着车子,点起一支烟。十年后他会狠狠责问自己:怎么能把宝贵的时间如此浪费?

  不过在年轻的时候,有这样的机会浪费时间,也是件浪漫的事,当他有朝一日事业成功,每一秒钟都忙得不可开交,每个动作举止轻重时,他会想起少年时期,为一个女孩子,默默等待一夜。

  此刻的安琪,什么都有,然而机会太多太好,成功得太快太顺,使她不经意地对一些人与事粗心,来不及一一珍惜把握。

  她可能连什么人爱她,什么人害她都不知道,时间便如水般流过。

  打开陈年旧书报,里面一页页全是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名字为人传颂一时,每个都有过她光辉的日子,在她灿烂的时候,简直要什么有什么,她所不要的也堆山积海地摆在她面前……

  直到,直到书册合拢,她的辉煌史告一段落,又轮到第二位。

  光辉过总比没光辉过要好?不见得。听她们说来,索性过平淡平凡的一辈子,反而是幸福。不过这番话,泰半是她们在走下坡的时候才说的。

  车子驶返市区,顺利到家。

  用锁匙一开门,便听见电话铃响个不停,我取过听筒,是小杨的声音。

  他兴奋的说:“我发现了新星。”

  “谁?”

  “一个模特儿。”

  “呵,又一个?”

  “是的,拍过化妆品广告,不知你有没有留意,大眼睛,高鼻子,哎哟,美得会叫,而且身量高。”

  “比安琪还好?”

  “安琪?呵,她,不,这是完全不同的,一颗新星,明天我带她上来公司,你一看便晓得了。”

  “她们都长得一样,”我抱怨。

  “不,不一样。”

  “好好好,明天我滴过眼药水仔细来看。”

  “对了。”他挂了电话。

  冒出头来,上升发亮、落山、沉没,这是所有的安琪儿的必经之途。

  没有什么两样。

  我打个呵欠,上床睡觉。

  祝福每一个安琪儿,我爱她们。

  恋人

  我并没有结婚,我只与他同居了五年。

  恐怖是不是?结婚五年已经够可怕,同居五年简直不可思议。

  为着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去注册,像交税问题,房屋津贴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双方父母都已去世,毋须向老人家交待,于是疲下来,一年拖一年,三年过后,更觉一切无所谓。

  我是个内向的人,他也是,没有人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亲友同事皆不知情,我们有两具电话,租两间公寓,打通了一道墙开多一道门,仿佛分开生活,实则息息相关。

  开头也觉得奇趣;十足新派,洋洋自得,好像走在时代尖端,沾沾自喜。

  日子久了,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日久生厌,这四个字真是至理名言,再也错不了,几次三番,我也想把当中那道门封掉,开始新生活。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开始做梦,用土敏土及红砖~块块砌墙,过程像爱伦坡的黑色小说,惊醒一身冷汗。

  证明是很厌倦这种关系了,但白天一到,又忙该忙的事去,没有勇气及时间来结束同居关系。

  五年了。

  大学没毕业已经在一起,那年母亲病逝,随父亲而去,我内心寂寞凄凉,想起母亲生前说的:“淑子,挑个老实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不要追求虚无飘缈的东西。”妈妈不会害我,于是紧紧抓住老实的他。

  尚未毕业,不好意思结婚,于是老实人居然也赞成同居,那年二十岁。

  感觉上似老夫老妻。

  毕业后找到理想工作,大家致力事业。

  他返早班,七点半出门,我比他迟一小时,故分房而睡,简直如宿舍生涯,丝毫不罗曼蒂克。

  有时好几日见不了面,他还时常出差,一去个多月,开头顶想念他,随即乐得清静。

  他有坏习惯,吸烟多,我则怕闻烟味,又尊重人身自由,不去劝他戒,同时心中有数:有几个男人会得为女人戒烟?受过大学教育,当然有这点聪明,一直强忍,他不在,室内空气清新。

  第二,他似老人家,爱积聚废物,至少在我眼中是一无所用的东西:旧报纸与过期的杂志,银行寄来的单子、宣传册子,都一一堆那里,渐渐侵占我的地盘。

  我很反感,趁他不在,可把废物扔掉。

  不满之余,又感到惭愧,一定是爱得不够,否则怎么小小琐事都不耐烦?

  也见过爱河中之男女,暖呀,真的如胶如漆,难分难舍,随时随地可以拥抱接吻,蔚为奇观。

  他还有令人着恼之处,便是喜满屋游走,每早六点半起床,便开始发出噪音,开门关门,沐浴,做早餐,听无线电,足足搅了一个钟头,才施施然出门。

  我在房中睁大眼,朝朝做他上班七步曲的听众,也恳求过无数次,希望他略作牺牲,速速出门。

  无用。

  他说我有神经衰弱。

  也许是,这种生活真使人未老先衰。

  晚上,在梦中,更加努力砌墙。

  大多数女人都不是肉欲信徒。

  我羡慕那种一投手一举足,气质性格都配得十足十的璧人。

  但是他们说,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他们”是外国着名妇女杂志上的心理专家。

  想深一层,世上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东西,一粒全美钻石不过是放大廿倍没有瑕疵而已,试想放大两百倍后的样子。

  真令人气馁。

  好的好的,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许多公认的标准夫妇的男女都分了手,我们还能在一起,已算不错。

  感情生活稳定,便于事业发展,心无旁骛,可以专心做事。

  办公时了无牵挂,另一半永远不会令我心忐忑不安。

  他固然不会打电话来问候,我当然更不方便去关心他。成年人了,有什么大事?就算生病,也可召车返家休息。

  无故次,发寒热,也先回刮公司把案头的重要文件清掉,然后去看医生,自行回府休息。

  不用哼哼卿唧,不会死的。

  这样坚强的性格,也是自幼养成,父亲一早去世,我无兄弟,家中无男丁可靠,无人诉苦,不如不诉。

  出来做事,不久便洞悉世情,倒霉的事说出去,不外了被旁人讥为学艺不精,他们听的时候津津有味,温柔体贴,心中却笑甩大牙,谁让你说给他听呢,活该,白白给人茶余饭后多个题材。

  得意之事更不能说,你有,人家没有,说来无益,俗云,财勿露帛,露帛要赤脚,母亲是常常说的,我亦紧紧记牢在心,行走江湖,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从来不是新派人,不知恁地,竟大胆与人间居。

  那日出去与女同学们吃饭,说起同居这件事,大家都摇头叹息,说是寻女人开心的一种感情关系,我三缄其口,不敢发言。

  他们又说到有一对中年男女,同居已有十年历史,不知怎么维持,听得我汗毛凛凛。

  再过五年,我就是另一个榜样。

  “为什么不结婚呢?”有人问。

  不是过来人不知道,已经没有必要再进一步了。

  “为什么不分开呢?”又有人问。

  唉,积习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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