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志坚笑。
“没屋住没饭吃才哭未迟,动辄淌眼抹泪,哪里算是好汉。”
黎志坚困惑,“听说你不住劝女读者做好汉,这是正确的吗?”
我立刻责问:“不然做什么,做含羞草?”
他的嘴当然不比我厉害,即时噤声。
“令媛几时到温哥华,请她拨电话给我。”我留下电话号码。
人之患,好为人师,给人意见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我决定见这个女孩子一次。
我还记得她叫黎祖儿。
刚把房子布置好,黎祖儿的电话来了。
我同她说:“会开车吗,要不要人接?带一篇近作上来,三点半等你。”
她很准时,驾一辆小小红色跑车,还带着糕点,外型比我想像中秀丽,看上去,活脱似个艺术家。
她穿一套自动打皱旧丝绒衣裤,有浪漫气质。
见了我,语气似熟人,我所有读者都当我是老友,真幸福。
祖儿问:“园子里是你的孩子吗?”
“是。”
“将来,也从事写作吗?”
“不,”我很坦白,“最好做建筑师,在工务局找份工作,有得升就升,没得升拉倒,做人不过是一宿二餐,那么辛苦干什么。”
“专业写作是很辛苦的吧。”
“固然是,可是把作品卖出去换生活更加辛苦。”
黎祖儿笑,“你说话同你文字一样。”
我无限感慨,“可是老了。”怕老怕得不能言喻。
黎祖儿忽然说:“我听了你的忠告,现在写小说,不再抄袭他人风格了。”
“那多好,与其用时间精力摹仿抄袭,不如自立门户。”
“可是有人抄完还得奖。”
“人家幸运,各有前因莫羡人。”
她取出一份原稿,放在桌子上。
“你几时重返校园?”
祖儿摇摇头,“我恐怕注定要令家人失望,我不想升建筑系,我只想成为一个作家。”
我小心翼翼地问:“是我令你伤心?”
“没有,你的评语中肯。”
“你爸说你哭了。”
“我年幼软弱。”
“不会因此自暴自弃吧?”
祖儿笑了,“你同我父母一样,是个大学迷,认为人不念大学简直不配讲话,可是社会上贤达有几个是大学生?”
真的,还有人以没兴趣念大学为标榜。
我惋惜,“可是读大学是一种享受。”
“人各有志啦,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我与她很谈得来,可是我并没有达到目的,我本想劝她返回校园。
送她出门的时候,我说:“祝你成功。”
“成功的作家?”
“无论你想做什么。”
她笑了,驾着红色小跑车离去。
我再次拜读她的作品,有点讶异,她好象真的开了窍,描写主角的心理状况,十分细致,可是因为生活圈子狭窄,题材受到限制,多读几年书,肯定对她的写作事业会有帮助。
得到她的同意,我把她的原稿寄到香港刊登。
她已经廿一岁,如果想做一个作家,就助她一臂之力吧。
我还替她取了笔名。
黎先生与太太知道了,也许要揍我。
黎祖儿的写作生涯持续了大半年,忽然中止。
编辑追了几次,听说黎氏搬了家,好象到瑞士去了,也就不了了之。
很可惜,她没有持续苦干。
一支笔非要练练不可,不然,多大的天才,也会湮没。
我当然还在写,真要命,才疏志高,永远对作品感觉不满意。
一年圣诞,正在百货公司为亲友挑礼物,忽然有人叫我。
我抬起头,是一位年轻的时髦女性,短发,穿灰色凯斯咪大衣,提着公事包。
我一怔,一时间没把她认出来。
“忘了我了,是黎祖儿呀,我们去找个地方喝杯茶好吗?”
变了,她整个变了,精神奕奕,英姿飒飒。
“久违了,”我问:“爸妈好吗?”
祖儿脸上一沉,“家母去年故世了。”
我张大了嘴。
“我们陪她在瑞士住了一年,在那段日子里,我真正长大,我不再做作家梦,自问也没有那种天份,现在我是卑诗大学建筑系一年生,已在父亲办公室打杂,请多多指教。”
我发呆。
我刚想说,她的一支笔会有前途。
由此可知一个人的事业也受命运控制。
祖儿在母亲病重之际内疚地放弃了志向,重返校园去赎罪。
我们找到个雅致的茶座坐下详谈。
“我的成绩不错,”祖儿告诉我,“老师认为我有前途。”
“以后长住温埠吗?”
“是,父亲已结束香港的生意。”
“那我们可以多见面了。”
祖儿点头,“是,我希望可以到你家来喝咖啡,不过,我现在已经不看小说了。”
“不写,也不看?”
祖儿抬起头,“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无论看同写,都会着迷,走了进去,再也不愿出来,然后,作者与读者渐渐脱离现实。”
我笑,“那要写得很好的小说,才有这样的力量。”
“我知道,要作者先入境,读者才会被吸引。”
我竟与祖儿谈论起写作来。
“作者若站在门外,象观光一样,皮笑肉不笑,那是不行的。”
祖儿笑,用手托着腮,“此刻我已知道,我的作家梦已碎,可是,我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建筑师吗?”
“相信我,做建筑师比较容易。”
“可是,”祖儿还在笑,“有谁会来听建筑师的梦呓?还是做作家好。”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呵辛苦了那么多年,原来都是值得的。
我付了帐,结束这一次谈话。
不久,编辑施小姐来信,附着一份剪报与一张便条:“这篇小说由一位新人所写,十分精彩,请过目。”
人写我读,不亦乐乎,我立刻看了起来。
的确是篇好小说,气氛带淡淡的忧郁与凄清,人物突出,对白真实,情节有起有伏,不落俗套,谁,谁有这样的才情?
笔名叫甄念慈。
这一定不是真名字。
是位女性写作人吧。
我立刻请施小姐替我剪存所有关于甄念慈的作品,可是她写得不多,有时一两个月才有一篇三四万字小说。
短篇始终是小品,若要表现写作才华,最好做一个长篇考验一支笔,在编排时间空间及情节上可证明有无能力。
可是人家并没有问我有什么意见,我不过是一个普通读者。
黎祖儿来我家喝咖啡,顺道走进书房,一边打量书架子,一边问:“有新书吗?”
“问得真外行,”我笑,“该打手心,当然有新书,源源不绝,不然吃什么?”
祖儿只是笑。
“不是说不再看小说了吗?”
她握着咖啡杯感慨地说:“家母生前最不喜我提到小说。”
我叹口气,“我母亲也是,口口声声叫我不要再写,其实她对我这一行一无所知,无缘无故反对。”
“也许,她怕我们走的路太过艰辛。”
我抬起头,“可能。”
祖儿黯然,“我真怀念家母,一空,坐下来,便涔然泪下。”
“我明白,母亲故世,对女儿来说,是一个劫数。”
“身体不知哪一部分跟着死了,感情好歹不是因素,以后,再快乐的快乐,也不再完全。”
感情这样敏感的她,不从事写作,真是可惜。
我不敢再说什么,扼杀她写作生命,我是首犯。
“毕业后,是承继父业吗?”
“是,他此刻在公司招牌上已挂上我的名字:黎与黎,第一个黎是黎志坚,第二个黎是黎祖儿。”
“那多好。”
“可是,那是一份枯燥沉闷的工作,成日应付业主及闲杂人等。”
“写作也不是关起门来可以做的事,也得与老板及老总们打交道。”
“业余写作,不计较稿酬,总可以舒服些吧。”
“那只有你这样身份的人,才有资格只为兴趣,不问酬劳。”
“可是,没有逼人的生活来催促一个人写得更好,又怎么会有进步呢?”
“呵,这倒是奇怪的理论。”
“因为生活,怕受淘汰,只得上进,不是吗?”
我笑得绝倒,就是这样,我爱上了这位小友。
一日比一日内疚,我当年那八个字评语使她气馁,让她放弃写作。
写到今天的话,也应该成名了吧。
至少有甄念慈那样的成绩。
据说她的原稿十分抢手,可是不愿多产,她另外有份正职。
我有点纳罕,奇怪,正职是什么,主妇、公务员、医生?
那一个夏天特别明艳,我在露台树阴间搭了一张绳床,躺着看书,十分享受。
一个傍晚,我读着甄念慈的小说,忽然觉得渴睡,便闭目养神,不由自主,睡着了。
正觉无比舒畅,忽然有人叫我。
“谁?”我抬起头来。
是一位面目清丽的中年太太,有点面熟,正看着我笑,“好睡好睡,我来了,也不招呼我。”
这是谁?
“我是朱秀英,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祖儿的母亲。”
我收敛了笑容,凝视她,已经不是这世界的人了,何故入我梦来?
她轻轻叹口气,“打扰你,可是,解铃还需系铃人,只得再麻烦你一次。”
我温和地说:“但说无妨。”
“她的小说还写得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