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她生日那天,我都会惘然的想,她又长大一年,她可有聪慧一点?
然后有一日摊开报纸,妻说:“看!”
我们读到一段结婚启事,衣莎贝结婚了。
隔不多久,我们辗转得到衣莎贝的一张彩色婚照:余氏夫妇笑得合不拢嘴,新郎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年青人,充满书卷气。我呆视照片良久,衣莎贝美丽得像安琪儿一般,白色的婚纱扬起,漆黑的头发,眯起双眼。
妻说:“我放下心中一块大石。”她跌坐在沙发中,“我真为余家高兴。”她叹口气。
我放下照片,我对衣莎贝的魔咒已经消失,她自由了。我问:“她今年几岁?”
“廿二。”妻答。
我失去了她,我的衣莎贝。一度垂手可得的衣莎贝,我的婴儿衣莎贝。
妻抬起头问:“你失望吧,她并没有爱你一辈子。”
“我代她快乐。”我说。
是的,失望。她并没有爱我一辈子。我已习惯她对我的爱。有时最灰色的时候我会冲动的告诉自己:尚有一个非常年轻貌美的女孩子为我倾倒,别太悲观。
现在还剩下什么?
我把那张照片放在当眼的地方,表示我不在乎。早上刮胡子的时候,我发觉自己是个老头子了。
余氏夫妇写了封长信来多谢我:“……家豪,到现在我们深深明白,那时候你的残忍完全是为衣莎贝的益处。”
以后我的日子就开始空虚。我的态度开始疲癞,因为没有人会再对我关心,没有人会热爱我。
我与妻仍维持相敬如宾的关系。
结婚三十周年的时候,陪她去选一件珠宝做为纪念。她看中红宝石戒子。红宝石比钻石贵,我劝她买钻石,妻笑说:“你又来了,不说随我心意吗?”
我苍凉地笑,退开一步。经过三分一世纪的变迁,我们仍然在一起,管她买哪种宝石呢。
珠宝店另一角柜台有一双年轻情侣在选项链,那女孩子一头黑发浓密而鬈曲,耳朵小巧精致,如一只贝壳模样。我的心温柔地牵动一下。她抬起眼,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衣莎贝。她是衣莎贝。
我的双腿完全不听指挥,我趋向前去,我唤她:“衣莎贝。”
我并没有认错人,她诧异地转过头来,她美丽的脸平和温柔,一个亲切但茫然的笑,“您是――”
(她没有把我认出来。)
(她竟然忘记了我。)
我失态地:“我是宋家豪,衣莎贝。”
“呵是,”她平静地笑,还敲敲她自己额角,看看身边的丈夫,“爸爸还叫我打电话给您的。您好。”
其余的一切都太不重要了。妻过来,大家寒暄,交换地址,笑半晌,道别。
(衣莎贝忘记了我。)
离开珠宝店的时候,天开始下雨,车子前面的雨一下一下摆动,我与妻都沉闷。
我百思不得其解:衣莎贝竟忘了我。
到底年轻好,她再回头重新开始,时间上还绰绰有余。
妻说:“……他们两个人这么相配……”
我问:“你知道吗?”
妻错愕地:“什么事?”
我说:“我与她招呼,衣莎贝没把我认出来。”
“啊?”妻也诧异。
无边无涯的寂寞袭上心头。我扭一扭驾驶?盘,车子往家驶去。
呵衣莎贝。你怎么可以忘记我。怎么可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