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到达会所,一茶在手,人忽然松驰下来。地方实在是清静雅致,有这种好去处已经很不容易,难怪一般小妞喜欢同公子哥儿来往,是有些好处。
刚坐没一会儿,便有两个男孩子过来叫爸爸,我大感意外,因为那两个男孩已经超过十岁,而菲立看不出超过三十岁。
孩子很礼貌,我因为同他们初相识,只是随和地应对,没问题没表示。
不过他们一家三口非常融洽,看了令人羡慕,只不知他妻子在何方,千万不要看见我给我一个巴掌才好,于是我又有点略略不安。
他马上看出来,“我妻子已经过身。”他说。
“哦,对不起。”我说。
“已经三年了。”他微笑。
大一点的那个孩子看一看我说:“爸爸,这位阿姨好象妈妈!”
我一呆。
菲立低下头。
我冲口而出,“不会是玛姬吧?”
菲立脚点抬起头来道歉,“对不起,刚才我也是一时忘形,才叫起你来,其实也不是那么象。”他随即顾左右而言他。
总有一点象才使他忘形,妻子死了已经三年,他还在大白天叫她的名字,真叫人害怕,这种深情使旁人啼笑皆非。我觉得他怪,很后悔来吃这杯茶。
我这个人的性格多疑敏感,很小的事也盘算很久,故此忧虑很重,不算是个快乐人。
我的面色一定是怪怪的,故此他也有点尴尬,不不定期又尽说些别的话来支开我的注意力。
但是这一顿茶仍然冷淡收场。他驾车送我回家,我觉得非常地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第二天上班,车子塞得不得了,本来走二十分钟的路走足一小时零十五分。以后还是用地铁吧。我想,别乱贵族的了,这不是有没有车的问题,每天多在路上消耗一百多分钟,不许久我就死翘翘。
到了公司,看见案头上摆着一瓶花。我几乎怀疑自己没睡醒摸错房间。
花?谁送我花?
不可思议,自十七岁的时候收过花,至今已经两百余年,怎么又会有一束花。
我探过头去看,是白色的康乃馨,小小名片上说:“祝快乐。”署名陈菲立。
呵,是他。
多么难得,我微笑,因为无意被错认作他的亡妻,做了一刹那的死人,换来一束香花,多么神秘而浪漫的插曲,可是我不那么乐观,我目前的生活沉闷管沉闷,可幸非常上轨道,瞎了眼也懂得摸到公司来,人呼喝我,我亦呼喝人,出了轨道,我绝对不能担保会出什么错,何必冒这个险。
我取出小镜子照照,孩子不会说谎,我真象他的亡到?
花随之搁瓶中,三天后谢了,女秘书把空瓶取出。
新的花又来了,仍是由陈菲立先生所赠送,太好了,他的歉意仍然持续着。
同事们啧啧称奇,咱们公司象个大杂院,什么货都有,有一两个象小舞女般的青春艳旦最受欢迎,一般二十多岁,她们口口声声说自己小,莺声呖呖,引来不少狂蜂浪蝶,天天中午有人邀出去吃饭,但一贯取笑我的,却不是她们,而是一些老姑婆与老太太,因为她们跟我一样,马马虎虎地叫后生买了饭盒来吃,所以看不起我,现在有人送花来,忽然象是在我们之间划了一条界限,立分高下,她们要对我重新估计,大起骚动。
我很受刺激,那种稍带矜持的欢喜刺着我的心。
谁说送花没有用?真的送起来,那种效果,非同小可。
一直送到第三束,菲立的电话才来。
听到他的声音,我丝毫不觉陌生,仿佛他与我走了已经有一段日子,老拍挡了。
他的语气更增加这个因素:很熟络有礼地
“今天忙吗?有个朋友建议吃蟹,要不要一起来?再不吃要过时了,你明天有空吗?”娓娓道来,仿佛这处约是一早定好的。毫无疑问,他是追求女人的老手。
老手与熟手永远给人安全感,他们永远知道在恰当的时候做些什么事,说些什么话,永不出错。
我顿时答应他的约会。
回家翻翻衣柜,竟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可以穿出去,我苦笑,下点本钱吧,我想买数套大方耐久的,可以常常穿。
那日他到家来接我,开着香港和标准车平治,接我到他友人家。那家人住半山的豪华大宅,千余米,大得离谱,佣人都黑裤白衣,十多个朋友都不显挤,大家对我都很客气。
陈菲立没有把我介绍为“某大律师的小姨”,我很感激,即使别人对我不那么“肃然起敬”,我却维持了自尊。
陈菲立很受他朋友的欢迎,尤其是一两单身的富家女,对他很有好感,有意无意地自头到脚打量我,不是不带着挑错的眼光,但我装作很钝地应付过去。
幸亏我没有穿得太隆重,因为女客中有人穿着名牌牛仔裤与名牌T恤就来了,我身上一套湖水绿长裤衬衫总算得体。
其实他们也不是真正的什么富家嫡系,不过是沾到些姻亲的边,象董某是她们的姨丈,或是霍某是表姑丈之类,不过气焰已经颇为凌人。
直到他们提到菲立令尊的名字,我才略为一怔,没想到会是他,那真是鼎鼎大名的“社会贤达”,不过我也只不过是想了一想,随即搁在一旁,反正是做朋友,管他的爹是谁。
吃完蟹大家纷纷洗手,有人建议玩电子游戏机,我便坐下翻杂志,津津有味地读一篇科学报导来。
菲立前来问我蟹可好吃,我点点头。
他又叫我去玩游戏。
我坦白地说:“我不喜欢分胜负,所以不玩任何游戏,生平最讨厌竞争。”
菲立点点头,没多久便送我回府,他没有多话,我也没有多话,与他在一起很舒服。
约会完了,他还是照旧送花。
由白色的康乃馨转送到黄色的康乃馨,仍然是三天一束,两束花之后,他又约我去舞会。
要我的命,舞会最抛头露脸,做人的舞伴,水洗难清不是我小家子气放不开来,事实上防人之心不可无,弄得城里人人知道我同他走,事后我到什么地方找地洞钻?他有什么关系?他转头又约别人去了,中环一地起码有三十万女人等着他的电话,而我一弄得不好,嘿,吃不到羊肉一身骚。
我佯装很俏皮地推他:“我没有足够的道具应付那种场合,而且也不喜热闹。”
他听后没说什么,挂了电话。我握着话筒颇觉惋惜。以后没有花没有约了吧?
谁知道那日下午就由精品店送来一只庞大的盒子,里面放着全套的道具:一条朗凡的黑色吊带长裙兼披肩,黑色京皮高跟鞋、小手袋,以及一串头花。
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忽然之间我决定走这么一趟。谁关心呢?也许他对每个女人都肯花这种心思,也许被他打动的女人不可枚数,有钱好办事,但我不再介意。
我立刻回电:“你准时来接我。”
去过那个舞会,第二天,连姐姐都听到絮絮的传说了。
她打电话来恭喜我,“不错呀,菲立是个好人,他不是朝三暮四的那种男人,没有什么蜚闻传出来,不过至于你们的前途呢,就很难说 ”
大家都没看好我。
我也不那么看好我自己,不过多个朋友关心,总是好的。
“你自己当心呵,”姐说:“你一向的表现是不错的,你够镇定,喜怒不形于色。”
老姐谬赞我,她没有在办公室内见过我。
我不置可否。
老姐又说:“听说他们家给媳妇的珠宝,是真正属于媳妇的,不比霍家,戴完后要除下来锁进保险箱。”
“关我什么事呢?”我笑出声来。
“那么多女人猴着那些金刚钻及红绿蓝宝石,仿佛你是最有希望的一个。”
有希望?“哈哈哈,”我说:“别笑死我,姐姐,你期望我发财,不如期望你自己好过,不必对这件事存什么希望。”
我把穿过一次的衣物送回,陈菲立又差人送来,打开盒子,发觉多了一套红缎子的套装,配得十全十美的外套兼鞋子,还有一张请帖。
那张请帖是邀请他到一个婚礼去的,他用笔在上面写着:请与我同往。
我笑出来。
这些衣服鞋袜便是我赴宴所得的代价?这种夺目的衣服,穿一次已经人人记得,留着也没用。他选中我是因为我比较能够胜任那种场面端正、斯文,名字不见经传,谈吐不俗,比起小舞星小歌星是好得多。
我同他的秘书说:“告诉陈先生,我会跟他赴下星期六的约会。”
他人很忙,我们第一次的偶遇,他与我说的话最多也不过二十来三十句,此后更加没有废话,约会女朋友如办公事,我倒并不介意,什么年纪了,还十五六岁时,在乎绵绵情话。
他并没有忽略我,从他对我耍的小手段处处可见他是下足心思的。
这次的双双出现在婚礼上,更加引起无限猜测这个神秘女郎是谁呢?各小报及秘闻周刊的好事之徒不断猜测。我并不是名人之后,他们当然无法知道我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