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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识她,在一个舞会。

  每个女人都穿露背装,厚底鞋,拔光了眉毛,搽红了嘴唇,她是不一样的,她穿一条白丝的长袍,一张脸没有一点点化妆,长发自中分开,瀑布般地撒在肩上。

  这么美的头发。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头发。

  她一点化妆都没有。没有穿胸罩。没有做作。

  她看上去象一朵莲花,然而她的眼睛,带点邪气,又不太象一朵莲花了,我该怎么形容她呢?我想不出什么适当的字句。

  我看牢她。

  隔了人群,我看牢她。

  这个舞会里的客人太多,明星,名模特儿,画家,作家,凡是出点名的人都来了。这是纪念一张报纸二十周年的酒会。而我,我自己开了家小小的广告公司,所以我也是座上客之一。

  我注视看她。

  她却没有看任何人,她坐在一张丝绒沙发里,捧着一杯酒喝,喝完了一杯又一杯。事实上她喝了很多,她有点醉意了。

  一个年纪很轻的男人跑过节与她说话,她没理会,那个男人似乎是一个明星。她没有理会他。

  然后我看到她把头靠在沙发背上,当着那么多的人,她哭了。她的眼泪缓缓地流下她白玉似的脸颊,她哭了。

  我忍不住,我掏出了我的手帕,我走过去,我递上我的手帕,她接了过去,擦干了眼泪,放下了酒杯。

  我说:“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来,脚步有点不稳,我扶了她一下,她拂开我的手。我再扶她,她没有反抗。

  我们离开了那个酒会。外边天气有点凉,而且风大。

  她那件白色的丝袍被风吹得贴着她的身体,她不是那种大胸脯的女子,但是我从没有见过比她更性感的女孩子。她是那么美,她那种神态,那种茫然的神态。

  我说:“我的车子在那边。”

  如果她以为我开的是一辆麦塞底斯,或是积架,她就错了,我只有一辆小小的福斯威根。

  她听话地上了车。

  我问她,“住哪里?”

  “落晖道,十号。”她答。

  她还没有喝醉,她的头靠着玻璃窗,没有看我。

  我说:“女孩子不应该喝酒,尤其不该喝烈酒。”

  她笑了,雪白的牙齿,有一颗特别尖的犬齿。

  我看着她。她是这么的美丽。

  我把车开到落晖道十号,那是一间老大的洋房,西班牙式的红顶,几十株冬青树。

  “你的家到了。”我说。

  她推开车门,然后回过头来,她说:“我叫王如璋。明天有空喝咖啡?”她看着我。

  她的酒意完全消除了,眼神清澈如寒星。

  我伸出手,我说:“我是一个结了婚的人,看我的结婚戒子。”

  她一怔。但是她没说什么。

  “我不能与你喝咖啡,我是一个规矩的男人。”我说。

  她转身,回去了。

  她推开黑色的雕花大铁门,风还是很大。今天的风真是很大,她的白色衣服又贴在身上了。

  我甚至已忘记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我到公司去。我知道她的身份。她是王中川的独生女。王中川有一间银行,一间报馆。他不是本地最有钱的人,事实上他也不是本地的大名人,但是他已经有足够的一切了。王如璋是他的独生女。

  她一个人坐在她父亲报馆的酒会上,哭。

  她为什么哭?

  我不明白,一个天之娇女,哭了,在那么多的人面前,然后还叫我去喝咖啡。我不认为这是奇遇。这是绝对不是奇遇,我只是觉得怪异。

  过了没多久,我就把这事情忘了。

  然后我接到了上个电话,我的女秘书接进来的。

  “谁?”我问。

  “她不肯说。”女秘书说。

  “她?”

  “是,一个女子。”女秘书。

  电话接通了,一个低沉而好听的声音问:“丹尼?”

  除了我的妻子之外,没有人叫我丹尼。

  “是。”我说:“哪一位?”

  “我姓王。王如璋。”

  我的记忆完全回来了,雪白的长袍,一头乌发,玉似的一张脸——“王小姐。”

  “你记得我?”她问。

  “记得。”我说;“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是。”她问:“有空喝一杯咖啡吗?”

  我笑了,我看看表,“你只有法律说已婚男人不能与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喝咖啡吧?当然,我警惕自己,千万要控制自己。我结婚七年了,我有两个孩子。”

  我拿了外套,然后我乘电梯下楼,一进那茶厅,我就看到了她,她对着我笑了。

  雪白的衬衫,雪白的粗麻裤,这么热的天气,她身上纤尘不染,滴汗全无。她不是生活中的女人,她是神话故事里的女人。

  我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

  “啤酒?”我问:“你总是喜欢喝酒。”

  她笑笑。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问她。

  “很容易,这个地方是这么小。要找一个人很容易。”

  “你甚至叫我丹尼。”我笑。

  “你真的结了婚?”她问。

  “当然真。”

  她看着我,“你不象个结过婚的男人。”她说得很认真。

  我笑,“结婚又不在额上凿字,当然看不出来。”

  她也笑。

  “你找我,只是为了一杯咖啡?”我问。

  “是,”她说:“谢你那天送我回去。”

  “今天我也可以送你回去。”

  “今天不必要,”她指指茶厅的长窗外,“家里的车在等着我。”她告诉我。

  我看向窗。是的,我看到辆RR的银影型。

  我说:“我只开了一辆福斯威根。”

  “但是你很快乐,是不是?”她问我。

  我点点头。

  “你有妻子,有儿女,有一间赚钱的广告公司,你是健康的人,一个快乐的人,我羡慕你。”她低下了头,她的睫毛闪动着,“你幸福。”

  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说这样的话呢?我不明白。我只不过送她回家而已。但是我觉得与她在一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清新感觉,甚至乎有点邪气,但是我喜欢与她在一起喝咖啡。

  “你只有一个小时。”她说:“四十分钟过去了。告诉我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你今天回家,会不会对你妻子提及我?”她很好奇地问。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不,我不会告诉我妻子,我不会告诉她,我在下午与一个美女喝了杯咖啡。为什么呢?我很低怕烦,所有的男人都怕烦。

  她笑了,眼睛里闪过一丝狡猾,“你不会提,是不是?我猜对了。所以我不要结婚,丈夫们,丈夫们都是一样的,嫁给他们,为他们劳心劳力,然后一个女人打电话上去,那个丈夫就下来了。喝一杯咖啡?”她笑了。

  她笑得这样讽刺,我觉得愤怒,是否因为她说中了我的心事呢?是不是呢?七年的婚姻,没有使我厌倦,却使我觉得有如刻板文章。

  所以我下来喝一杯咖啡?

  或者我的精神需要调剂,但我决不会再与这个太过分聪明,奇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站起来,“我的时间到了。”我说。

  她笑笑,毫不介意我的无礼,她伸出手道:“请。”她手腕上的银镯子发出相撞声。

  我付了账,愤怒地出了茶厅,我走到停车场,开动了我的车子。我觉得我笨,这个女孩子比一只狐狸还要狡猾,今天我让她作弄得这么尴尬,几句话就把我逼得下不了台。

  太厉害的女。

  她能有几岁?二十一?二十二?

  而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是一个听话的女子。我说一,她是一,我说二,她是二。她有点钝,然而不失为一个好妻子,我对她忠实,我想我是爱她的,而她,毫无疑问地爱我。或者她不清楚什么是爱,但是她对我是死心塌地的。

  她与王如璋是完全不一样的女子。

  我应该说什么呢?我根本不应该将她与王如璋比较。

  那一天我回了家,我是沉默的。

  第二天一早,王如璋熟悉的声音又来了。

  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居然有点喜悦。

  “我知道,”她说:“我在勾引你。要不要去兜风?”

  我是这样地吃惊。我真应该顿时当机立断地挂上电话,但是我受不了这样的引诱。

  “为什么选上我?”我问。我问得很低沉。

  “你吸引我,我从来没有追求过有妻子的男人。”

  “你觉得好玩?”

  “是的,好玩。”

  她的坦白使我倒抽一口冷气。

  “怎么样?你可出来?”她挑战似的问我。

  她是这样挑逗,使我沉不下气,我到底是一个男人,她这样公然来惹我,我不相信吃亏的一定是我,但是我毕竟是有理智的人,我不可以跟她去胡作胡为。

  “请你找另外一个人去玩吧。”我断然地说。

  “多么好的丈夫!”她在电话那边格格地笑。

  我说:“王小姐,象你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尊重自己一点,也尊重别人一点。”

  她的声音忽然软了下来,柔得象一片水。“也应该少喝酒,是不是?你为什么吸引我?因为你从不听我指使。因为你存心教训我。”

  “但是我不好玩,人与人之间,不该提到这个‘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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