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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姊说:“……做他的女朋友、倒也够惨的。”

  “康嘉?他没有女朋友。人家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走到客厅打电话回家问,家里说尊并没有找过我。我一肚子的气变了罕纳。我不相信我会低头,不是我的,迟早不是我的。为这点小事借故不理我?随他去好了。

  这时候有人按铃,我顺便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笑容满脸的看着我。

  我只好也看着他。

  我问:“请问找谁?”我并不认识他。

  他说:“真的还是假的?这么快不认得我了?”

  声音是有点熟。

  我问:“那一位呀?”我瞪着他。

  “我的天!”他说:“我是康嘉呀,怎么才剃了头,就不认得了?自然,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喂,你也换了衣服!”

  我既好气又好笑,只好放他进来。

  人真是要衣妆,佛要金妆,他换了普通的白T恤白裤子,剪了头发,不瞒你,看上去还顶英俊,再也不像叫化子了,尤其是一管鼻子,挺得很,双眼有神。

  姊姊也不认得他,直笑。

  姊夫与他拍着肩膀,一直称赞他。

  我虽然是心事重重,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客厅里。

  康嘉说着他船上的趣事,什么一船七八个大男人,忙起来都不穿衣服,把船当裸体营等等。

  他的豪放、快乐、积极,都是他的魅力。

  我忽然有点羡慕他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既有贡献又有意义。姊夫说得对,像我们这样,混混就几十年过去了。在短短数小时中,我对他的印象大变。

  他器量很大,一点不生我的气,也可见他并没有将我放在眼内,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从他的口气听来,他是一个现代鲁宾逊,什么都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不要说是修汽车引擎了,我真看轻了他。

  他说最高兴是无意捕到名贵的贝壳,可以卖钱,可惜不是常常有,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下子吃饭的时间就到了。

  尊还是没打电话来;、

  姊夫说:“便饭便饭,吃完我们去夜总会坐坐,再请客。”

  我说:“康先生不会喜欢夜总会这种地方。”

  姊姊笑着回头问我,“你怎么知道呢?”

  我忽然就涨红了脸。

  康嘉说:“我根本没有机会去,去观光一下也是好的。”

  就这么说妥了。

  我又换了姊姊的旗袍与鞋子,都稍微大一点。我存心不回家,不听尊的电话,他有耐心,应该可以找到姊姊家来。我也存心出去跳舞玩玩。

  到了夜总会,人不多。

  姊夫挑了张好桌子坐下。

  我还笑道:“姊姊,你看姊夫这么熟练,一定是常来的。”

  姊姊也笑,“让他来好了。”那种信任,根本是叫人妒忌的。

  其实姊夫一下班便回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留连?

  我叫了酒,叫了甜点心。才看了一场表演,听了几首歌,我便看见尊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我呆住了。然后心里开始冷。

  那女人的一张脸很熟,不晓得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凭良心说,好看是很好看,脸上自然有一股妖冶之气。我不出声。

  不需要解释了,我明白了。

  这还用说什么呢?

  两年来的精力时间就这么泡了汤。

  我暗暗叹一口气,现在不是他怎么下台,而是我怎么下台。到底今天是个怎么样的日子,我也不大敢说,什么都凑在一起发生。

  我转过了脸不响,没多久姊姊也发觉了。姊姊跟姊夫说:“我们换个地方坐吧。”

  姊夫又不是瞎子,也说:“是的,别的地方也有表演,我们换个地方。”

  康嘉无所谓,我们便走,一桌人站起来,尊也看见我们,他吃一惊,但并不慌张,只是笑着点点头,也不打算解释分辩,我们快快的离开,也没有给他这种机会。

  在车子里姊姊拉住我的手,低声说:“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今亲眼看见,更好。像我们这种人家,难道还上门去跟他争不成?只当算了,你如果听姊姊的话,就忘了这件事。”

  我早就心灰意冷,那里还听得见什么。

  可是又要装个大方样,又兜了一个听歌的地方,才回家。

  我这个人只会发脾气,不大会哭,因此到了家,跟爸妈说了几句话,便上床睡觉。反正爸妈也不喜欢尊。夜间我仿佛听见电话不停的响。可是我自己的电话就在床头,不会听不见。

  到底两年了。

  第二天醒来,我独自呆坐了一会儿,只有姊姊来过电话问我。我一生气,就换了陈年牛仔裤与衬衫,坐在床上看武侠小说。我不是伤心,只是气,伤心是慢慢来的。

  女佣人没多久就进来说有位先生在客厅等我。

  我第一个感觉是尊。可是女佣人认得尊。他不会在客厅等我,他多数是直出直入的。

  我跑到客厅一看,是康嘉,他还是那种一身是太阳,一身是劲的样子。我默默的坐在他对面,看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还生气?”他问我。

  “不不,不生气。”我说:“应该是你生我的气才是。”

  “那里会。”他说。

  他身边放着一盒糖,我笑了,他粗中有细,居然还做这种事。不不,他不是粗,他只是豪放。

  “你来看我?”

  “是呀,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郊外去。”他说。

  “这里郊外没有深海生物。”我笑说。

  他也微笑。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我想去看看蚝。”他说。

  “蚝?”我睁大了眼睛。

  “是呀,这里郊外有个流浮山,出蚝,是不是?”他说:“你姊夫姊姊没空,他们说你知道路,所以我来请你陪我去。”

  “真是好主意,太远了。”我说。

  “你们香港小姐呀,都是这样子,风吹一下就倒了,雨淋一下就坏了,走路累,坐车闷——”

  我既好气又好笑,听他说下去。

  “——最好天天穿件巴黎新装,模特儿似的站着供人欣赏。”他说完了。

  我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变了讽刺我?我反问:“你要我们怎么样?也脱得光光的,到海洋去打捞见壳?”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才想起说错了话,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好干瞪着眼。坦白的说,跟尊在一起,根本是像做一场戏,他穿白,我也穿白,他穿黑,我配红,两个人进进出出,叫人家看,他就满足了,他是一个顶顶虚荣的绣花枕头。而康嘉,他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康嘉问:“你到底去不去?”

  “你那个车子!”我皱眉。

  “车子,是用来代步的,凡是三十分钟内可以走得到的路程,我从来不开车。我那个车有什么不好?”

  我看看他,默默的。他每一句话都理直气壮。

  我说:“我换套衣服,很快的。”

  “不用,”他笑,“这套就很好。”

  我也笑了,只好依他,回房里换平底布鞋,女佣人说:“小姐,这位先生好。”她言下之意,就是说尊不好。每个人都说尊不好,尊偏偏又给他们说中了,我低头穿鞋子,心中默默叹口气。

  走到客厅,我说:“就这样可以走了。”

  康嘉忽然说:“把脚搁在茶几上。”

  我觉得奇怪,只好照做,他替我把鞋带缚好。

  原来鞋带散了。

  我真觉得感动。也说不出话来,跟他出门,上了他的车,我知道康嘉这个人了,他给女人一种大树那样感觉,可靠,可以信任,有干劲。跟着他这种男人,到了天涯海角,也不怕会没饭吃,他的笑容就是他的保障。在车里我除了指点路程,不大说话。

  他说:“我原以为你话很多。谁知一离开姊姊,也不怎么凶。”他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事。”

  “什么事?”他笑,“因为你那个小阿飞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看得出来?还是姊姊姊夫他们告诉你的?”

  “当然是我眼观四方。”他说:“这还用解释?”

  我不作声。

  他说:“女孩子喜欢为恋爱而恋爱。”

  我反问:“你恋爱过?”

  “还没有。”

  “你凭什么说我?”我又问。

  “你自己想想看。”他说:“我觉得恋爱不是这样表面化的。爱是一种默契。”

  “人人都得像梁山伯祝英台?”我又问。、

  “你又凶了,又要跟我吵架了。”他笑说,

  “你不该说我的男朋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小阿飞。”

  “对不起,我太主观了。”他马上道歉。

  “他根本是小阿飞。”我说:“好吃懒做,倚赖父荫,见异思迁,胸无大志,目中无人,标新立异,惨绿少年。两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

  康嘉笑了。“将来你怎么说我?”

  我诧异的问:“我为什么要说你?”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见你这么批评你以前的男朋友,我不免有点心惊肉跳,以后得罪你,你不晓得怎么骂我呢。”他还是笑。

  我失色说,“你这个人,好厚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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