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越来越和治,我伤透了心,却闷在里面不发作,长着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菜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
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像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情一分开便不再是爱情。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节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的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