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爱情自杀的。”我说。
“不会是她!”母亲很肯定,“她冰雪聪明,应当明白人只能活一次,坏的不去,好的不来,她这么年轻貌美,机会多得很,只要静下来想一想,马上会回心转意,到时那个坏男人来求她,她未必答应。”
“我仍然很担心。”我说。
“快睡吧。”
我回房间,坐在窗前做功课。
有人轻轻敲窗子,我打开窗户,女郎站在窗外。
“你怎么来了?”我意外。
她说:“我爬进来坐一会儿,你不介意吗?”
“呵,”我说:“欢迎之至。”
她身手敏捷,一下子就攀过窗子跳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她低声说:“他们俩夫妻找我,在前面敲门,我从后门溜了出来,心很烦,到你这里来定一定神。”
“怎么可以!”我说:“他没有表示?”
“他怕都怕死了,妻子叫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动都不敢动。”
“那么当初他为什么要爱上你?”
她悄声说:“我觉得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根本是。”我说。
她叹口气。“我决定搬走了。”
“到哪里?我们来看你。”我大喜。
“到纽约,那里有人请我跳舞。”
“去纽约?”我问。
“是,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
“你十分爱他,是不是?”我问。
“是,我确是爱他,但是他不爱我。”她说。
“你总会找到爱你的人,你放心。”我安慰她。
她点点头,“谢谢你。”
过一会儿,她侧耳细听说:“他们走了,我得回去了。”
“再见,好好睡。”我说。
她又自窗口跳出去。
这次之后她很快的搬走了。
男人来过几次,他很伤感的徘徊在门外,有一次我碰见他。
他问:“她有没有留下地址?”
我很替她高兴,“没有,听说她搬到纽约去了。”
“你们都不喜欢我,是不是?”他低声问。
“是。”我毫不讳言。
“有很多事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还小。”
“不,”我摇头,“我很明白,你不爱她。”
“我爱她——”
“先生,”我说:“如果这种爱是你的标准,你还是不要爱人的好。”
我让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哀恸。
我们从此以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女郎。妹妹非常想念她,我也是每当有芭蕾舞节目上演的时候,连父亲都会说:“那么多芭蕾舞娘中,以我们从前的邻居最美呢。”
以上是她的故事。
别离
康乃明跟我说:“我决定到加拿大升学读硕士。”
我很惊异。我以为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下了定议,再也不会有更改,没想到他会有这个新花样。
“几时决定的?”我问。
“就是这一两个礼拜,我与爸妈商量过,他们都觉得再读深一层比较好。”
我维持沉默。我是最后知道的一个。
“你放心,茱莉,我两年就回来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么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为什么不放心?”
“你不怕我认识别的女朋友?”乃明诧异,“妈妈说你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
“你妈妈并不见得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我冷冷地说。
乃明有点兴奋,他并没有发觉我声音中的寒意。
“茱莉,为什么你不到加拿大来?我们一起念硕士。”他说:“你说如何?”“我对加拿大这地方没兴趣。旅游倒是不错,去读书冰天雪地的,捱那么几
年,早已人老珠黄。乃明,人各有志,我认为香港大学的文学士已经足够。”
“那么你来探望我。”他笑说。
“偌大的旅费。”我微笑,“我情愿再上一次欧洲。七年前我到过加拿大,只觉得每个城市都差不多。”
“那么我暑假回来探望你。”他说。
“也好。”我说:“先谢谢你。”
“茱莉,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说。
“话怎么反过来说?”我问:“你不放心我?”,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香港并不多,气质好最难得。王老五们不是不肯结婚,而是才貌双全,脾性高贵,家庭背景健康,又没有纠缠不清历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实我心中十二分气苦,根本没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觉得滑稽——与乃明认识四年,自大学开始到现在,他却说走就走,没有一点交待——就这样?
“我一定写信给你。”他说。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写信是最虚伪的事。
“我们可以通电话。”他说。
我点着头。我什么都点头。
我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开头是三天一封信,后来是一星期一对,再后来是一个月一封,再再后来……就没信了。这种事见得太多,听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没有什么埋怨,仿佛已是个现成的过来人,没有大大的惊异。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上”
“不必。”我断然的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选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