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我笑她。
“我就成啤酒桶了。”她说:“或是已经成啤酒桶了。”
“你胖了。”我说:“书读得怎样?”
“很好。谢谢。”她抿抿嘴,“就是苦,也有开心的时候,晃眼就两年了,你看我,现在我的腿是要来跑路的,我的手是用来提包的,我成了大力士了哈哈。”她放肆可爱的笑着。
“你还是一口广东话。”我说。
“嗳,这是我的好处(家明一定想,妈呀,宝贝也有好处,真受不了。)可是我一向说话不中西混杂,中文管中文,英文管英文。”
“我想你。”忽然我说了句电影对白似的话。
她看着我,笑了,那笑是温柔的,动人的,温声的,她说:“家明,我一向爱你,你是知道的。”
“你还爱我吗?”我傻气的问她,“我唯一的骄傲是你爱我。”
“当然我爱你。”她把手放在我手上,“我一直爱你。”
“你现在有男朋友了?”我低声问她。
“男朋友?没有。但是我不寂寞,我常常跟男孩子出去,他们对我很好。我还有一年的书要读呢,毕了业再算。”
“他们说你考第一,真的吗?”我问。
“考第一有什么稀奇?真正奇耻大辱,”她笑,“没别的更好的事可做才考第一的,后来我就考个及格算了。”
“脸色很好。”我说:“我们住香港的人都苍白。”
“香港人懒,以前我也懒,手脚全部要退化的,走几步路都叹辛苦,太享受了,还一天到晚怨这个怨那个,样样都要最好的,如今香港的税还是全世界最便宜,可是如果我说这句话,怕就被乱琨打死。香港人又贪,事事最好快刀切豆腐,两面光,象我被逼到外国去混了一年,这才明白以前根本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香港对我来说,是天堂。”
“英国好吗?”
“好不好跟我没关系,我不过是读书,读饱了就走,应该很好,不然怎么住得了两年。”她笑,这么淡淡的,这么乐观,生活对她来说是挑战,她活得开心。
“学问大进了?”我问。
“比以前当然是懂得多,老先生,一年两百五十镑的学费哪,想想真值得,买几件衣服也就是这个数目了。”
我看看她。而我呢?两年来始终还是一个老样子,我有什么进步没有?她喝完了啤酒,又叫了一品脱,看见蛋糕车子,叫了两块黑森林,向我挤挤眼,面不改容的吃下去,我忍住笑忍著惊奇,我的天,她还是跟小孩儿一样,可是如此吃法,却一点也不影响她身段。
她把支票夺子拿出来对数目,有一只帆布袋,她伸手进去掏了半天摸出来一只小小的计算机,放在桌上按了半日,才把数目做对了,又把所有的东西逐样收好,这人姿态之多,也不用说了,一会儿吐舌头,一会儿皱眉头,一下子摆手,又笑个不停,手腕上去了几只银镯子,撞得叮叮响,整个人像一幅好看的风景。
她在英国,那些傻乎乎的洋小子,看了有什么感觉?
她就是聪明。聪明露在外面,是不错,可是她的聪明太多了,露了七成──看得人晕头转向,可是她心里还有三成。过了两年,她的蛮气不见了,仍然是如此动人,却多了她的温柔。
我越看心里越不是滋味。一个美丽的人怎度可以越来越美呢?而我,我是益发丑了。啊我的天。
我的痛苦,我的痛苦是在我太普通。
她跟我说:“如果算错了数目,妈妈拿刀斩我。这个暑假连吃带玩又加飞机票,一万块的积蓄长翅膀就飞掉了。虽然用自己的钞票,她可紧张肉痛,大概是怕我用光了问她借,嘿!”
“你去了巴黎?”我问。
“没有!去了意大利,与鬼妹同学一道去的,跑得很痛快。啊你知不知道翡冷翠?这名字就好,不知谁想的,这地方之漂亮之有文化,令人心折,我差点儿在米开笺基罗先生的大卫像前跪了下来,叫一声妈呀,我不要离开这里了。”又笑。
“你还是老样子?走到那里都往博物馆里钻。”我说。
“可是这大卫像就是露天的搁在那里风吹雨打,我真受不了这刺激,一气之下,回了香港。”她笑。
“钱都花在衣服首饰上了。”我加一句。
“没有,”她摇头,“我逛地方从来不买衣服,我买衣服就去诗韵。我愿意给他们赚这个钱。你晓得我睥气。”
她的脾气是太好了。
“是呀!我在英国跟一个小男孩走了半年,一次意见也没闹过,什么都笑嘻嘻的,他倒是内疚,所以对我好得不得了,我是怎么想?如今有什么还是一辈子的事呢?一走就见不到他了,大冢开开心心,岂不是好?何苦发脾气,也没有到发脾气那交情。”
“你以前倒是常发火,把我弄得很尴尬。”
她拨了拨头发,笑笑。
我心里叹了一口气。
过了很久,她问我:“你太太好吗?”
我点点头。
“孩子好吗?”
我也点点头。
她忽然又笑了,“你看,大家都很好,大家都活著,大家都得活下去。”
她长大了。我握著她的手,但是却没有犯罪的感觉。她是一个好朋友,每一个男人如果运气好,都应该有她这样的一个女朋友。
“你看上去很快乐。”我说。
“我是很快乐。”她承训,“家明,快乐是可以控制的。我在外边两年,考了两次试,如今回来暑假休息,无忧无虑,还不快乐,等几时?”
“可是你看我──”
“你也很快乐,不是吗?家明,你也一定很快乐。”她说。
我不响。
她缓缓的附过身子来,在我脸上吻了一下,她的嘴唇糯糯的,我一震,抬手就撞翻了她的啤酒,啤酒泼在她的衬衫上,裤子上。
“对不起。”我低声道歉,把手绢递给她。
她摇摇头.微笑著,连连说不要紧。衬衫湿了变得透明,我可以看到她肚脐的影子。
我的鼻子发酸,我想哭。是的,我爱她,但是我已经老了,我没有爱她的勇气,爱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不是一个平常人可以做到的。我却是一个最最平常的人。
“我要走了。”她看看表。
“宝贝,”我按住她的手,“让我们一起吃晚饭。”
“可是我还要见几个人。”
“谢谢你。”我恳求她。
“我是始终要走的。”她温柔的笑。
我说:“然而我不过是一个人,只喜聚不喜散。”
她轻轻的说:“由爱故生布,由爱故生忧,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布。”
我烦躁的问:“谁说的?这人是混球。”
“佛说的。”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
我只好苦笑。
宝贝就是这个样子,不知道哪里看了来这种东西,在恰当时候就用上了。我只好苦笑。
“现在五点,我赶到北角去办点事,推了他们,七点见你好不好?你也准我洗个澡,换件衣服,我出了两身的汗了。”
“谢谢你。”我说:“七点,在哪里?”
“我们去吃大牌档。”她笑,“好不好?你也该把你的西装脱一脱了,在码头等你。”
我点点头,我希望她仍穿这件牛仔裤,但是我没说出口。
我送她去拿车子,她把车子自停车场里开出来,引擎咆吼著停在我面前,我一眼看得啼笑皆非,她竟开著一辆“兰路弗”,这种车子是跑沙漠奔野地的,她开来海运大厦干什么?
她向我摆摆手,大力扭著呔盘就开走了,看上去就是说不出的美丽自由,令人侧目的。
我并没有回家换衣服。
我在路上闲逛。她明天就要走了,走了几时再回来呢?再回来也未必要见我。
我应该买点东西给她带走。什么呢?她是什么都有的一个女孩子,现在连快乐都有了。多年之前,我曾经送给她一只史诺庇枕头她一直保留著。现在我总该送些什么给她,护她记得我。
我一间间的店走看。钻石戒子、金笔、皮裘。我终于到了一家玩具店,隔着玻璃橱窗,我看到了女儿上星期买的洋娃娃。我侧过了头.再逛下去。下班的人快走光了,店也该打烊了。我竟什么也买不到。
终于我走进银器店,选了一只银手镯,叫店员刻字:宝贝。家明,七五年。她有数不清的银手镯,恐怕里面都刻著字,我想。又有一只戒子,是配对的,我也买了,礼物包得很漂亮,一个大蝴蝶结。
我在中环逛著,散步到大会堂,在喝茶的地方坐了很久,又抽姻,手中的卡蒂埃都还是她送的。然后我拨了个电话回家,简单的跟妻子说不回家吃饭。她随口应了,大概挂了电话便回到麻将桌子去。
我七点缺一刻便到码头等宝贝。码头倒有一点凉风习习,香港的美丽也像宝贝,是不可多得的。
我买了一份报纸,翻了翻。
宝贝来了。
她的长发仍然束在顶上,身上的长袖衬衫换了,依然是那种料子,下面是一条长裙子同样米色的,流动的,轻的软的。在黄昏里她给我一种异样的感觉。宝贝决非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她只是脱俗,并没有清秀得拒人千里以外,天知道我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