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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着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着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诚意的。”

  我笑说:“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当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总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样的,总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间空气调节的屋子里,穿一件夹旗袍,一双绣花鞋,抱着一只猫,最多学学德文,画几张蹩脚国画,或是陪他出去应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又何尝不是贤内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时,也不会了。”

  “那只是……我没福气,你记得何太太说的?她说我没有福气。”

  “别这么说,真叫我汗颜。”

  他说:“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至少你有空还学德文,她们……不过是蓬头垢面夹着一根香烂,坐在麻将桌前,穿着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礼貌的说:“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声,笑了,“你年纪大了,也很圆滑了。”他说:“什么火气也没有了,也真是,这么好的归宿,怎么会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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