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我问。
“乔。”她回答:“我母亲想我快乐。”
“好名字。”
“你妻子叫什么名字?”她很有兴趣地。
“珍妮。”
她笑,“她们大多数叫这一类的名字。”
她语气中有一种天真的妒念、与妒忌引起的轻蔑,这使我觉得她很可爱。她是毫不掩饰的,对一个陌生人都如此。
她接着说:“但是她长得真美丽,不骗你。”
“你几岁?”我问。
“甘四。”她说:“第一次开书展是四年前,两年后我给了婚,我没有孩子,我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有钱的父亲。我的画糟透了,但是每次画展总卖得出去,总有报纸捧场,我想你是明白其中原委的,金钱。其实我一直想做个裁缝,或是替人家剪头发。”她格格的笑起来。
她有点醉意了,但是距离醉还有一大段。
我极有兴趣的听着,老天晓得我真是被吸引了。
她齐耳朵的头发是齐剪的,此刻有点乱,我又忍不住替她拨了一下。如果我妻子见到了会怎么样?她是个极妒忌的女子。我从来没对其他女人做过这类似的动作,但是今晚,今晚我甚至没喝过酒。
“很滑稽,是不是?”她仰起脸问。
“不,你很幸运,你父亲富有。”我说。
“你?”
“我没有父亲。我只靠哥哥与奖学金。”
她点点头,“很好。”
有人把音乐扭得更响了,那是一首很普通的歌,歌词是熟悉的,它说:“你不要怨我不要恨我,也不要问我为什么,无奈何无奈何,我要你忘了我。”听了这样的歌词,我笑了。怎么忽然放这样的唱片呢?简直不可思议。
但是她没有笑,她用神的听着。唱片就给换走了,她还是出着神。
我看着她。
她是一个孩子,一滴雨一丝阳光,一个足印,一首毫不动人的歌,都惹她的凝神。
“不错的歌。”她说。
“为什么?”我很不赞成。
“我不知道。那个女的并不想对方忘记她。真的忘记是一回头什么也不理,不会一直这样诉说。很缠绵。”
我笑,“你解释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词都差不多──”
“它们都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般人嫌它们,”她奇怪的说:“我最喜欢时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来,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开人群,向大门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细的。她相当高,她的头发黑得闪亮,她的唇有点濡湿,她在微笑。
我开了大门,外边的新鲜空气马上涌了进来,我一定是疯了。我有种感觉,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与她走到街上,我松了我的手,我点了一枝烟,递过去给她。她只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来也吸了一口。
她看着我。
我只知道她叫乔。一个出名的音乐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闪亮。她看着我,她脸上的神情有一种很原始的孩子气,非常与现实脱节,与她在一起仿佛是与一个梦在一起似的。
我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我的声音有点哑。
“不想去,回家去睡觉。”她说。
“还早。”
她走了几步路,脚步不怎度稳,“我们总得回家的。”
“好,我答应送你回去。”
在路灯下有点光,她在光下显得很瘦,衣服又有点宽,颇有点不禁风的样子。我喜欢她。如果我没有结婚,我一定会追求她。可是怎么她丈夫会放弃这样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舍得?
我不明白。
“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个人住?”我问。
“是的。”她点点头。
我们走了十分钟,便到了。她抬头看我。“下雨了,”她说。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条街上都是静寂。
“进来坐一下子。”她说。
我犹疑了一会儿,进去?时间不太早了,我应该回家了,妻子会在等我。我应该回家的,但是她的话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进去。
她住在楼下。一扇白色的门,开门进去是一条走廊,一盏灯垂下来,很暗,跟着是一面镜子,映着大门,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点阴沉。客厅很凉,她离开时没有关空气调节机,我几乎打了一个冷颤。
沙发都是丝绒的,有点旧,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画,茶几上,地毯上都是书报杂志,相当的乱,一只极好的花瓶上插着一大把谢了的玫瑰,已经是深紫红了,干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着走廊里微弱的光。时光在这所屋子里是停留不动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纪末期来了,这一切都是画画素描的好题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湿了。薄薄的衣料贴在肉上,她的肩膀有这样柔和的线条,不需要更浑圆了。
我随手拣起一张报纸,日期已经过了三天。
“清洁女工每三天来一次。”她说。
她的脸仍旧苍白,但是肤色像象牙一样。她打开了烟盒,抽了一枝烟。
“你一个人住这里?”我不能置信的问。
“是的,我很寂寞。”她说:“但是我也渐渐习惯了。”
“你不该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头上。
“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头。
我笑了,“你很孩子气。”
“我喜欢看你笑。你那两只犬齿,它们尖得很特别。”
“画家总是观察力很强的。”我说。
她把头靠在我膝盖上,“我不是画家,我只是一个寂寞的人。”她说这话,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以上了。
我说:“你没有信心。”
她微笑,“当我不爱人,也不被爱的时候,我是基么信心也没有的。”
“这样想是不应该的。”
“我知道。”她说:“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时候我觉得寂寞也是一种享受,我从来不后悔我做过的事情,反正时间是要过的,怎么都一样──你该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确应该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这里,我像是逃避了什么似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是不会过的。
我低声问:“如果我不走了,又怎么样?”
她惊异的笑,“不走了?哦,你是指一夜不走吧?当然可以,你要一辈子不走,也可以。”
“一辈子?”我喃喃的问。
“一辈子也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她笑,“当然,在你们看来却是不一样的,你有妻子,有儿女,生命可能会拖得很长。”
“我想在这里留一夜。”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的好。”她笑,“一夜算是什么呢?”
“但是我没有可能一辈子留下来。”我说。
“你是一个诚实的男人。”她笑,“我喜欢你。太多的男人总是与我说一辈子的事情,今生今世,永本久久,这些我听得很烦了。我欣赏你的诚实。”
“谢谢。”我惭愧的说。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也许今晚的记忆反而最好。拖下去你会累,我也会累。你留下来是因为你闷,我允许你留下来……是因为我太寂寞了。”
我说:“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闷,我喜欢你,你吸引了我。”
“真的?”她笑了,有点兴奋。
“真的。”
她拿出了一个水晶的红酒瓶子,两只水晶杯子,放在我面前。“喝一杯。”她说。
每样东西都在我面前闪光,我有默昏晕,我拿起酒喝掉了,反而精神有点清醒起来。回去吧,我跟自己讲,还是回去的好。
但是家里日常的生活,公司里正常的工作,都使我觉得厌倦了,我真想在这里躲上一辈子,变成另外一个人,永远不再出现在外边的世界上,我在银行里有足够的钱可以过一阵子,我忽然有了这样的打算。
她坐在对面,含笑的看着我,好像晓得我心里在想什么。我有点羞愧的低下了头。
回去也没有用了,从今夜开始,我的生活有了转变,即使我依旧生活在妻子身边,我的心已经离开了。
我还是索性留下来吧。
还有什么分别呢?
我脱了外套。
她还是在微笑。
我把头靠在沙发背上。也许我一直想要一个像她这样的女朋友,但是我在独身的时候没有碰见她,但这一夜我会记得,我永远会记得今天。
恐怕短暂的快乐比一辈子的盼望来得好。一辈子是太长的事了,大家都拖得又累又辛苦,像我与妻一样,开始为一些芝麻绿豆的事争执。而她,即使隔了好几十年,当我想起她,我仍觉得她是美丽的。
美丽是短暂的。
“乔。”我叫她。
“什么?”她侧一侧头,用心倾听。
“坐在我隔壁。”我说。
她依言坐在我隔壁。
“你要知道我的名字?”
“你愿意告诉我?”她问。
“你会记得我的名字?”我傻气的问她。
“你要我记住?”她看牢我。
“是的,我要你记住。”
“告诉我。”
“我姓方,方家明。”我说:“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