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倦倦的靠在沙发上。
他说:“累了?”
〔想回家。”我说。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为什么?”我笑问。
他坦白的说:“我寂寞。”
“啊?”
“签了合同两个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脱了节,又没追上现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买两瓶啤酒,坐着聊天,去武馆练拳,开着车子到处飞。现在没这些自由了,”他笑笑,“导演不赞成我见以前的朋友。”
“这是牺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吗?”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导演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特别想她。”他说:“导演介绍了几个给我,也是公司里的人,很美,不过我还是想念阿桂。”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肤,扁扁的睑,大眼睛,一脸的纯真,穿套唐装衫裤。当然,这样的阿桂胜过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头,“恐怕以后见不到她了。”
对他来说,我是一个陌生人,他对我说了这么多话,还没有一句假的,真是难得。
他抬起头来,“我没有说得太多吧?你有没有烦?”
“当然没有。”我说。
他放了一张唱片,声线很低。他朝着我笑了。
我看他的举止行动,真的没有一点像是车行出身的,恐怕要归功两个月的严格训练。将来宣传稿子会把他写成怎么样?!
他的电话铃响了,他去接听,听筒一搁在耳边就向我装鬼脸。“是的,导演──你不睬我们,我们只好先走。不,玫瑰在我这里,没做什么,我们听音乐聊天。什么?怎么可能?当然坐在客厅里。她漂亮?当然,从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记者,是编辑?好,我记住。再见,是,我知道。”他挂断了电话。
我瞪他一眼,“你们俩倒是很会吃我豆腐。”
“对不起。”他道歉,“是导演乱讲。”
“而且你的咖啡里加了酒,”我说:“是不是?”
他说:“有一点点白兰地。”
我摇摇头,“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点合,“不会喝醉的,只有一点点。”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导演说什么?”
“他说不反对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么好处?”我用手托着头。
“好处多着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干,对我有帮助。报纸上会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给导演面子,也得给你面子。又能制造一段新闻,让记者渲染一下,对我这个新人来讲,有什么不好?”
他分析得这样明白,真是难得的聪明人啊!
“换句话说:我可以利用?”我问。
“不,我喜欢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与电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这个好处,不管是真是假,他们懂得哄人。方正已经不简单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说。
我点点头,站起来。他在咖啡里搁的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竟有点晕。
他拥着我,我们在灯光下慢慢的跨着舞步。
他问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么样?”
我摇头,“别傻了,你总归是个孩子,不管多聪明,还是个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做好宣传,我跟你导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余的别去听他,你当然很快会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许是吧。”他有点失望。
“你会进入一个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后台,报纸上出现第一张照片,是叫你兴奋的,当每本杂志,每张报纸都有你消息的时候,说不定你还烦呢,将来自有一千个一万个捧你的人。”
“不过你是第一个。”他认真的说。
“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就不适合做戏。”
“我会记得你。将来成了名才捧我的,并不稀奇。”
“这倒是难得,”我笑,“我捧过不少新人,并没有希望他们记得我,他们也确实没有记得我。”
“是吗?”方正怀疑的看我,“有这种人?”
“有,”我笑,还是笑,“怎么没有?一个谁都不认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刚升了男主角,帮了他多少忙,他并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大明星了,好几万块一部片酬,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要找他,却比登天还难,没什么稀奇的,人情本应如此。”
他不响。
曲子没有完,我们还是规规矩矩的跳着舞,他忽然在我额上吻了一下。我放开了他,取过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问。我点点头。“几时再见你?”他渴望的问。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脸,不响。何必见我?他还会有空见我?我也未必有空见他。
照他导演的做法,他不出三个月就平步青云了。
他开门,送我下楼。他说:“你会相信我,我是喜欢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说。
“谢谢你。”
“很高兴认识你,”我说:“祝你前程远大,方正。”
“谢谢。”
我看着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会回家。”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他说。
我点点头。
我想劝他,劝他回头,回去见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车行里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里他会找到应有的快乐,但是我怎么说得出口呢?
雨仍旧下看,他陪我等街车,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温和。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这样,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乐。
车子来了,他代我招手,街车停了下来,他替我拉开车门。
“谢谢。”我说。
“我应该谢你。”他说。
“祝你快乐。”我忍不住说。
他有点不明白,“再见。”他说。
“再见。”我说。
车子开走了。我觉得疲倦。或者我是来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刚开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辜负了导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谁都老老实实,没有做戏,倒是很美。这是值得纪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该倒头大睡了。
又三年
我还记得大热天在威尼斯迷了路。乘的船不是该乘的船,一般陌生面孔,到了站,人家下船我下船,在码头上站了一站,便走入一条条的小路,迷宫一般的,也不需要人带领,便走到了圣马可广场。很自然的讨价还价,买东西,看风景,因为向导不在,特别的高兴,有一种冒险,到最后角子都没有了,把皮夹子给小贩着:“没有了,没有钱了。”小贩就把明信片送给我。
玩了很久,给向导抓住,骂了臭死,她是一个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娘,叫玛莎娜或是类似的名字。因为口袋里没了钱,所以也很乐意被她寻到,借了钱再吃冰淇淋,不知旁人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碰见英国人,也就可以视为自己人。后来有一位伦敦小姐,带我走完了苏伦多,还请我喝咖俳。这样的萍水相逢,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把以前男朋友的故事一古脑儿的说给她听,反正分了手再也没有机会见面的,好就是好在这里。说到老家,她发着誓:“再也不要回英国!”
巴黎那位英国导游小姐也是一样,她摇着头,喝着咖啡,十分冰冷的说:“住惯了巴黎,谁回英国!”
一点留恋也没有的。我看着她浅蓝的眸子,很觉得惭愧,天下问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牵牵绊绊的,八百多年前的事都还忘不掉。
这两个女孩子的面孔,到此刻我还记得的。身为英国人,到了外国,就忘了英国。
我在英国的生活,并不见得愉快到什么地方去,但是却不恼恨英国。住在小镇里,熟悉的小店,熟悉的面孔,至少是个住人的地方,长久住在威尼斯,恐怕是要累死的,大概也不见得,住香港的人更应该奔波至死,玩死,吃死。可是谁也没死,不是我咒人,大家都好好的活着,譬如说住台北也可以到处逛。美芳天天劝我去西门汀,我就是不肯去。在沥青街道上可以煎得热鸡蛋的,还是躲在屋子里好,况且天长地久,留着这些地方慢慢去,一下子去完了,后半辈子做什么好?
只觉得笑起来一脸的皱纹,一脸的雀斑暗疗。玉珊看了我之近照,挤眉弄眼的说:“喂,我们的杂志用得上!作‘美容前’的示范!”这小娘也任地坏,我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好惹的。那么兄弟呢也一样,二哥阴阳怪气的说:“又拍照呀?又卖白花油呀?随稿附送照片呀?”
以后是不能拍了。
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十分有一种青灯古佛人“已”老的感觉。但我还是乐观的,大胆的,半夜春司马中原的鬼故事,一点也不害怕,很希望有鬼附身,最好是曹雪芹的鬼,让我写下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那么即使吐血三升,也还是值得的。做人无聊,只好洒洒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