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羡慕她才真。
母与女
我一直希望母亲可以脱离现在这种生活方式。
她的男人不是我的父亲,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但是此刻供养我的人是她的男友,一个商人,有妻有子。换句话说,母亲是她的外室。
我的地位多么尴尬。
在念中学的时候,我觉得很羞耻。孩子们都要面子,一点点小事都下不了台,很会妒忌,否则怎么会有“我不同你玩”这种事,因此我很看不开。
从来不叫小朋友来家玩,也不叫母亲去任何与学校有关的场合。
在中学我过得非常寂寞,升了大学之后,也许是比较懂得思想,也许是习惯了,与母亲的关系好得多,但我们始终不很接近。
母亲与她男友,现在也很老夫老妻的样子,他始终没有离婚,但也绝对不会跟母亲分手,一星期来五次,在我们这里吃晚饭,聊一下天,到九点多便打道回府。
这种生活真很奇怪,不知他妻子怎么忍耐,照说她不会不知道丈夫在外做什么?近十年来天天晚上有应酬?而且他坐司机开的车子。
不过那位太太对他的行踪不感兴趣,从来没有追上门来,也一直没有出现过,我们压根儿没见过她。
在初中时期,我不肯与他同台吃饭,若果我是他女儿,又还好过些,但我不是,这其中的关系又淡薄一层,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我要敷衍他。
当然,母亲自他手中讨生活,而我又在母亲手中讨生活,但这也不代表我要看他的脸色。
我一直没有朋友,我的生活过得很孤僻,直至认识潘念之。
念之说他在大学注册处办入学手续那日就看到我,我不知道这话是不是真,不过大部份同学在大学一年时都已找到将来的配偶,倒也是事实。
文凭固然重要,理想的对象不可不加留神。
打那时开始,我心境开朗,活动较多,吃得下睡得热,打句笑话,忽然之间开始“发育”,体重激增,足足又长了两公分,面色也红润了。
最重要不是外表,内心缓和下来才令母亲感到安慰。
自此我觉得人与人的沟通是双方面的,要母亲了解我,不如我先看手去了解她。
我偶尔也会陪他们吃一两次饭。
母亲很可怜,这些日子来,她没有消遣,很少出去,她的男朋友绝不会带她看一场电影,或是喝一次喜酒。
但是她都忍耐着过。
她是怎么认识这位先生的,我不知道。怎么演变到这个地步的,我亦不知道。我父亲姓什么,我没问,她不说,为什么与父亲分开,也从来没有人提过。
我学会尊重人,母亲的生活该由她自己作主,我有什么权去影向她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也许她觉得目前这样很开心呢!说真的,我从没见过她哭泣。
我从没把潘念之往家中带。
不知为什么,老是不够勇气。
为着自己的身世神秘,我老是怕有不测的事情发生;怕有一天,到我要同念之结婚的时候,忽然发觉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之类。
这种噩梦在电影中看得太多,渐渐变成一个阴影,我很早要求见潘伯父。
念之很乐意介绍他父母给我认识。
见过他们我放心了,念之的爸妈结婚廿五年,有四个孩子,潘伯人再老实也没有,而潘伯母风韵犹存,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上海妇女,听他们说起,在我出生那一年,他们举家在英国,潘伯父那时在那边进修。
我的丰富想像力从那个时候终止。
失败。根本见都没见过父亲,一片空白。
我不是没有记性的人。两岁生日时母亲买给我的新裙子是什么颜色我都记得。
不过我肯定我没有见过父亲。
姓胡的人,是我十岁那年出现的。
那时我们母女俩生活已经颇为潦倒,住在一间小房问,一日三餐都以面包解决,母亲时时以泪洗面,我也辍学在冢,天天起床也不知做什么好,便到楼下凉茶铺子去坐著者电视。
那时刚有彩色电视。
后来这位胡伯伯就来探访母亲。
才三两个月,我们就搬进一所小小的公寓,我也被送入贵族学校念书,家中有女佣,也有车夫。
早熟的孩子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在今日看来也不足为奇。他是母亲的债主,母亲是一个纤瘦美丽的女人,他在追债的过程中与她发生了感情……总有点感情吧!或许那个时候没有,但现在是一定有的,那么些年了。
我很感慨,此刻有些年轻男女的婚姻三两年就完结了,而母亲与胡氏的雾水关系却一拖十年。
十年对老式中国女人来说,简直不算一回事。
母亲的生命,是她的生命,我是我自己。
我宣布与念之订婚的消息,是在饭桌上,老胡也在。
母亲高兴得很,双眼充满泪水。
她带大我不容易,如今我得到归宿,她心情之复杂是可以预知的。
“是个好男孩吧?”母亲问。
我说:“请相信我的目光。”
老胡很犹豫,他想开口,又觉不便。栽想听听他的意见,故此给他一个鼓励的目光。
他即时说:“带回给妈妈看看也好。”
轮到念之要见我妈妈,我就推他。
我说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一直心情欠佳,时机没有七分光之前最好不要去剌激她。
一直推一直推,推到两年后的今天,实在推不开了。
我打算选一个周末,那是母亲的“朋友”永远不会出现的时候。他姓胡,我从小没有称呼过他,见到他也不笑,很高兴的时候才点点头。
避开他又不是太难的事,躲在房闲里读书不就得了,他又不住在我们这里。
房子,是他买的,装修,也是他付的,这些我都知道,母亲的房间本来是我的,布置豪豪华,粉红色,似小公主住似的,我拼死也不肯搬进去,母女几乎翻了脸,此刻妈妈自己住。
而我则往一间很朴素清新的白色小房间。
我有点怕姓胡的。
这种男人……背妻别恋,色狼本色不知几时露出来,一下子扑到我这里──
我一直担惊受怕。
我知道母亲也知道我怕。是以我们两个人很少坐在一起正式谈这件事。
可以理解我的童年过得非常不愉快。
过了十八岁才开的窍,觉得能够理智地应付一切事宜,所以才处之泰然。晚上休息,我还是维持锁门的习惯,这是很难改得过来的了。
人各有命运,差别只在凄惨与否,成年人都得独立,一切不愉快都成为过去。毕业后我出来工作,脱离母亲的家,我很向往这个日子,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地方,堂堂正正做人。
……我不怨母亲,到底由她养活我这些年。
有时候空闲,坐在房内许久许久,企图归纳我童年的记忆,想追索父亲的印象。
我想一想:“那当然。”
我早已决定在周末带念之来给妈妈过目。这纯是仪式,不可避免传统上的姿势,即使她说不好,我与念之还是要订婚的。
我们很少想到遥远的将来!都市人生活复杂,靠的是双手,不是福气,谁也不再希企得到天老地荒的感情生活,有则有,无则无,断然不会为之生,也不会为之死。
这一分钟,这一刻我爱念之,念之爱我,已经足够。
母亲大概不会明白。
念之来的时候穿得很漂亮。
我手上戴看一只蚊型钻石戒指,还是我与他两个人合资购买。我想咱们还是学生,订婚是两个人的事,买戒指当然也顺理成章成为两个人的事,何必斤斤计较。
我们喜气盈盈的回到家,母亲一早准备好一切,欢迎念之。
她打扮过了,穿得很整齐,看上去更有股楚楚风姿,母亲在十八、九岁那年生下我,说实在的,若不是她作风古老,看上去顶多像我的大姐姐。
念之表情有点愕然,大抵他末曾想到我母亲长得这么漂亮。
他叫她伯母。
妈妈很满意念之,笑道:“快要叫妈妈了。”
我根少看到她笑,她笑起来根美,简直像五十年代电影明星风范,有默吸引力。
我在这当儿想到胡氏被她吸引,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们吃了顿午饭,刚谈得入港,忽然门锁一响,那老胡启门进来。
我顿时呆住,捧住饭碗的手价在那里。
这个老胡也太不识相,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忽然进来?我已经特地不选周日,怕就是怕会撞见他,谁知他还是掏出锁匙,堂堂正正的开门进来了。
真是命中注定,我不怒反笑。
母亲面色却变得灰白,颤抖抖地手足无措。
我只得站起来解围:“念之,这是胡伯伯,我母亲的朋友。”
胡氏也尴尬得很,他非常不好意思,像是巴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似的。
我很不忍,他也是不幸碰上我们,并不是故意的,况且这到底是他的屋子。
我立刻替他拉椅子,“我们正吃饭,喝碗汤好不好?!”
老胡长八面玲珑的生意人,立刻精乖地与念之握手,并且自然大方的招呼起我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