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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什么人生乐趣?整天吃喝玩乐?”我问:“以为莎士比亚是一块蛋糕,将来到外国人的工厂去做工?伸手问你爸爸要钱?”

  她看著我:“你是一个有阶级观念,有种族歧见的小资产阶级份子!”

  “我的妈!”我掩住了眼睛。

  “我自己看书,我只是不喜欢他们看住我叫我做什么什么,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她说。

  我笑著坐起来:“理论上你说得不错,可是你了解要看的书本吗?不明白的时候,有人解释吗?你选的书本准确吗?别忘了,在学校,叫你做这些做那些的人,都是专家,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她看我一眼,闪过一丝惊异,不出声。

  过了很久,她说:“我想你是十分热衷念书的。”

  我笑,“我恨读书,我巴不得去放牛。你知道放牛?我恨剑桥大学,它毁了我的一生。”

  “那么为什么你还乖乖的念到博士?”她问。

  “我不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说:“三千年来他们说:人是要读书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知道,我很迷信,所以读到如今。”

  “你可有后悔?”

  “后悔?功课太多,没有时间后悔。”

  “你可快乐?”她问:“你这胆小鬼!”

  “你可快乐?”我反问:“你这叛徒!”

  “不。”她说:“我非常的不快乐,你呢?”

  “我也不快乐。”

  “为什么?”她吓坏了,“我以为你会快乐的,你看姊姊,她看上去像是已经得到了世界之锁。”

  “她无知。”我简单的说。

  她不说什么。

  “你呢?你不爱考试,就不考,这么随心所欲,为什么又不快乐?”我问她。

  “他们看不起我。”她说。

  我点点头。

  伶俐回来了,她说:“你们两个说些什么?两个人程度差这么远,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抬头看她。我发觉这女人是这么的刻薄。她损害妹妹像英国人喝杯茶一样,这样的女人。这些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她。只不过因为她拿了一张文凭,所有的人都得活在她影子底下,尤其是她妹妹。

  我看玲珑一下。

  她薄薄的嘴唇牵动一下,仿佛是说:你明白了?

  “我们谈得很高兴。”我淡然说:“我正想问令妹今夜可有空,我要请令妹走一走,或者吃饭,或者看戏。”

  伶俐吃惊了,她看著我,又看看她妹妹。

  “我很想去。”玲珑马上说:“我决定去,姊姊,今天我不跟你们了。”她站到我这边来。

  我向伶俐弯弯身:“请代向伯父伯母致意,我们八年同学,相信你明白我的人格,你可以放心,我在今夜十二点之前,将令妹送回。”

  伶俐几乎呆了。她一向看不起她妹妹,她没想到我会叫她妹妹出去,但是我这么做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并不同情可怜玲珑,人各有志,也许我才是可怜虫。但是她吸引我,她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即使不识字,她还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

  我把她拉走了。

  “我们做什么?”她非常兴奋。

  我白她一眼,“不做坏事。”我说:“先把礼服脱了还人,然后告诉我你几岁,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准撒谎。”

  她迟疑著,“一定要说?”

  “当然。”

  “你先说。”她不肯吃亏,也许就是因为在她姐姐手下吃亏太久了。

  “廿六。”

  “我十九。”

  “十九?”我吓坏了。这么小。

  “我看上去像九十岁?”她抢白我。

  我脱了礼服摺好,送回去,然后我跟她走到车子前。我那辆歪七缠八的小车子,我让她坐好了,关上门,再走到驾驶位前去。

  我说:“我肚子饿了,你呢。”

  “我可以吃一匹马。”她说。

  “我没那个钱,吃两只热狗好了,准你喝一罐可乐,晚上跟你去吃中国饭。”

  “我们去跳舞吗?”她问。

  “你喜欢跳?”我问。

  “我希望你会跟我跳舞。”她说。她是这么的坦白。

  “你没有跳舞衣服。”我说。

  “我可以买一件。”

  她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也许很久她没有真正的自由过了,所以她误解自由。我必须要答应她。我说:“好的,我们吃完热狗去买裙子。”

  “你真好。”她说。

  “如果我教你书,叫你读这个读那个,你会不会有反感?”我问她。

  “太迟了。我已经十九岁了,我没有读好高中,现在任何学校都不会收我了。”

  “谁告诉你的?”

  “姊姊。”

  “她是混球, 她不对, 不要听她的,听你爸爸的话,找个学校读。”我说:“她妒忌你,她妒忌是因为她自己也糊涂了,她在剑桥耽太久了,糊涂得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她决定她自己是好的,所以你是坏的。读书……你总要读一点的。”

  她微笑,“你不喜欢伶俐。”

  “是的,现在不喜欢,”我想起小比的话,“女人读太多书是不好的。可是不读也不行的,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吃了热狗再说吧,在这里停车,那边有间小铺子,见到没有?奔过去,买四个热狗,两罐可乐,这里是钱。”我说:“我在车里等你。”

  “我有钱——”

  “快去快去!”我把钱塞在她手中,吆喝著,“小孩子要听话!”

  她笑,拿著钱冲出去,她像一只小鹿一般,快捷得不像话,我喜欢她的长腿窄肩膀,我真的喜欢。如果她是她姊姊,我早就约了她出去了,八年半也不会就此虚渡。

  问题是她姊姊不像她。她们两姊妹完全是两码事。

  我只等了两分钟,她便回来了,抱著一大堆食物。

  我说:“现在别吃,我们赶回康河去坐著吃。”

  我飞车回去。停好了车,我们找了一张长椅,坐了下来,把东西抖出来吃。她默默的吃著,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杨柳就在她头顶。她把面包皮剥下来分给鹅与鸭子。她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今日是我毕业日。

  她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

  “美丽了几百年,美丽得有点疲倦。”我说。

  “我很明白你的看思,但是姊姊,她是不管的,她只要剑桥是剑桥,因为剑桥是剑桥。她使我作呕,每年夏天她回家总是使我作呕。”

  “她没有那么坏。”我温和的说:“你们作对太久了,不应如此。”

  “如果我开始读高中,她一样会笑我的。”

  “你为什么要理她呢?”我懒懒的喝我的可乐。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倒是对的。”

  “我们在这边走走吧。”我说。

  她蹲在河边用水洗了手。我把手绢给她。

  “你肯做我的男朋友吗?”她天真的问。

  我看著她。笑了。我不知道。骗任何人都可以,骗她就显得残忍。而且谁说没有可能呢?我不知道。我要先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是可以的。

  “你吃饱了?”我问。

  她点点头。这个问题儿童,到了我手里,倒是很听话。

  我与她到我宿舍去休息一下。我的宿舍墙壁是空空的。我还没有收拾行李,一切都很整齐,我要暑假之后才回去,不用这么快。我需要一段静默的时间,想想过去未来,然后打造一套盔甲,冲出世界去。

  她在房间里找到一盆小小的铁树。她问我在什么地方买的,我说不是买的,在垃圾箱拣的,因为有人以为它死了,扔了它,结果我拣回来,它又活了。

  然后便是几本书,如此而已。

  书桌上有纸镇,有笔,有裁纸刀,很整齐。直到有女孩子来我房间,我才发觉我有多么整齐。有点难为情的一尘不染。初初几年,他们老是笑我,甚至笑我是同性恋。他们找不到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看见我与女人出去,也没有看见女人进来。他们就笑我。

  如今她来了。一个小女孩子。

  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上。

  我微笑,这房间比起她的房间,差太远了。

  她到处摸著,看著,极感兴趣。然后她说她的一家明天去伦敦,然后再到巴黎,趁这个机会旅行一下。我们谈了一会儿。

  我去冲了两杯牛奶茶,在房间里慢慢喝了起来,还有饼乾。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了两个小时了。我们喝著下午茶。这些都完了,在剑桥这种时间是不长的。

  她要求看我的真文凭。我拿了出来给她,其实她姊姊也有,那一张运气比较好,大概是会被镶起来的,我这一张可能永远卷著。

  我说:“耶稣是个木匠,你知道吗?我有时想做木匠。”

  她点点头。

  她转过身子,“我想我还是要去学校的。”

  “是的。可是别有虚荣感。”我说:“一个人总要事事适可而止。”

  “中庸之道。”她说。

  “我们出去买衣服?”我问。

  “好的,让我再坐一下。我喜欢这房间。很静,很清清白白,像一个读书的地方。”

  我开车送她到女服装店去,在这里的女服店不多,但是也有几间,她挑衣服很高明,一条厚厚的呢裙子,镶著漂亮的边,一件小背心。然后里面是针织线衫。一直问我:“行吗?行吗?”她是这么高兴。我在一角为她付了钱,她又买了一条项链,我也为她付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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