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衍也给我瞧过那位先生的结婚照片,新娘子才貌均不出众,混在人群里便是芸芸众生中一名,但她的运气很好。有情人不一定要成眷属。
老衍对这件事感慨很多,很想吐吐苦水,但每次喝一点酒,想倾吐又不知从何说起,故事太长了,若果简化集中了说出来,又象是改编的,不忠于原著,故此索性不说也罢,以叹息结束。
“总而言之,除了自己,谁也不可靠。”她说。
听听这种话,她在说这种话。
那么我呢?我又该信什么人呢?
我们大家同样的寂寞。
真的没奈何。
老衍有时候问的问题很引人入胜,象:“你十七岁那年在做什么?”
我正在往脸上擦五百元一瓶的防皱面霜,听到问题便说:“那时候人家都说我皮肤好,一点雀斑都没有,现在你看,如果抹掉雀斑,我连脸都没有了。”大笑。
我善于嘲弄自己。
“可是你在做什么呢?”
我想一想。
十七岁:“我在一间报馆做事,受小人排挤,两百六十元一个月。”
“真的吗?”她诧异,“有那么低的薪水?”
“你呢?你在做什么?”
她告诉我,她在英国念寄宿学校,后来转到美国加州念大学。十七岁时她有一把长长的黑发,穿着定制的花绸棉袄,在校园很出风头。
“真想念那段时间。”
我不。
我不止说过一次,我对自己的青春期毫无留恋,要什么没什么,连关怀与了解都得不到。
我的一生,最好是现在。
除非将来比现在更好,反正现在一无是处。
老衍说:“但若非你过去的努力,你不会有今天。”
我苦笑,她说得也很对。
我接受她这个说法。
现在我有一份好工作,又有写作这个嗜好,居有定所,对事情具思考力,对于生活,总算有点把握,刚刚开始享受,经济完全独立,要买什么有什么,要去哪里去得到,自由自在,我不要恢复到一无所有的青春期。
唯一遗憾,许是一脸的雀斑。
一日下班,很有种精疲力尽的味道,一推开门就听到老衍那套四声的唱机在悠然地播:
“······抓紧你的梦——”
“谁?谁要抓紧一个梦?”我边脱鞋子边问。
“勃朗蒂合唱团。”
我不认识这么时髦的歌星,听过也就忘了。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听卜狄伦与钟拜亚斯这些人。现在只觉得卜狄伦还······可以,而后者简直太过做作。
我喜欢洛史超活。
老衍说史超活的歌会走坏唱针。
洛史超活的歌使我想起伦敦。
我喜欢伦敦,有点脏,有点破,有点文化,有点冷,一切恰到好处,叫人舒服,象一件凯丝咪羊毛衫穿旧了,从前是好货,但现在可以毫无禁忌地穿着睡中觉,搁洗衣机里洗得缩短三寸,但仍旧保暧轻便。多么妙。
难怪一些人喜欢追求半老徐娘,大约也有这个好处。一种令人悲哀的喜悦。
后来住在香港也似住外国,与众友人老死不相往来。每隔两个月通三分钟电话:汝们赞我,亦是两个月一次电话,汝们臭骂我,我亦是两个月一次电话,完全无动于衷。除了老板的意见,其他人的意见算是什么意见。
女人们喜欢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的道是非,题材老土得要命,没结婚的咒人家嫁不掉,嫁得好又望人家早分手,漂亮又说是整容,不好看又评头论足,中学毕业是不够学问,大学生又说那科容易读,总而言之,千疮百孔的尽是别人,不是她自己。
真叫人难过,越是信心不足与自卑的人越是要踩低别人——非看到比她们更不幸的人,她们是不会快乐的。
真会骗自己。
一班人在一起吃饭,若是政治饭又还好些,至少有个目的,牺牲了时间也还值得。
可是一班女人就是为了诋毁人,就经常开大会,未免有失斯文,人家要攻击我,我没有办法。可是你让我也参加一份子去攻击人,我不干,我有是非,跟才能衍一个人诉。
人人有本难念的经,这年头做人实在不好做,我相信每个人都实在已经尽了力,做得不好有时候非战之罪,而且不关我事,我是个天性冷淡的人,对任何事无动于衷,终于练成机械身,金刚不坏。
要打发时间,我情愿看书看电视写信,我与任何人没来往,我是一个没朋友的人。
有什么损失呢?
象老衍,我这样欣赏她是一回事,可是你让我为她做什么抛头颅洒热血的事,我可办不到。借钱嘛,一千几百无所谓,大都市中的人与人之间感情止于此。
我们都不是做作的人,免了免了。
小时候大家都是飞女,视死如归,因为家中人多嘈杂,毫无温暖,巴不得滞留在外头不回去。现在?下了班归心似箭,若果什么不得意的公务缠身,恨得要放一把火。
一到家立刻卸妆(面具),换上拖鞋,不知有多写意,扭开电视,享受一下,泡一杯人参茶,哗!一天的积劳立刻得到申诉。
我认识一个男人叫简而清,他对我的评论是:“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布乔亚。”是呀!太中肯了,你叫我流浪,我是不肯的。我怕辛苦,一把老骨头,我不志在出这种风头。
我的潇洒留予冷暖气设备,我与老衍都坦白承认我们连差一点的巧克力都不吃,药可救,各人对生活的要求不一样,我们要舒服至上。
公寓里不但有弊端,上次老衍与上个中生出去“羽厅”吃饭,那中生才坐下,叫了饮料,便跟老衍说:“上次来这里,与邓丽君在一起。”
是不是一桌人或是单独相处,不得而知。你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这就是名气累人的地方。
老衍说她非常倒胃口,不是因为邓丽君,当然,而是因那种人把女人当货色的口气。这种男人也还是很多的。
谈到嫁人的问题。老衍便大伤脑筋,自然要嫁个有家底的,不是不能吃苦,而是不想吃苦。又要他有学问,人品好,相貌不能太丑,气质很重要,年龄不能小于女方。最好没有前科,名誉要上等,否则婚后尽看着那些妖娆的女人对牢自己的丈夫作莞尔状,未免太煞风景。
选择范围其实窄得不堪。但是又何必担心呢?嫁,一定要嫁得好,女人最大的事便是拥有一个人所共知的好丈夫,成则为王,败则为寇,这件事太重要。
嫁掉之后,可以工作或出风头,这些都是最佳陪衬,并不是女人生活的全部,数千年来的五纲伦常错不了,女人没有家庭生活,事业再成功也有凄凉的格局,一介女人是一个女人。
而且一定要正式结婚,婚礼越铺张越好——花提起,为什么不呢,这是个反璞归真的年代,同居已成过去,与其随便抓一个男人,然后酸溜溜地妒忌别人嫁得好,不如好好的等待,挑一个人选。
公司里有一个女同事,四十岁了,三个女儿都不同父亲,拖拖拉拉的赚一份月薪养活这些孩子们,现任丈夫比她小十岁,吃完软饭还受他气,她搁下孩子带了小丈夫到处跑,出丑得不得了,四处托人替他找工作,苦不堪言。
她吃了三次亏也没学乖,如此不自爱的人焉能找得到爱她的人。小丈夫是最可怕的一件事,四十多的男人睡熟时象个孩子,不用说是年纪更轻的。
老衍说:“一个丈夫若是不尽他的责任,我实在不能够条件,男人喜欢我也是因为我具备条件,甚至父母爱我,也何尝不是因为我有条件做一个好女儿。”
想穿了格外是此。
女人单身是很漂亮的,有种潇洒的美,我与老衍都不鬼混,因不喜欢。
我们也不反对女人的男朋友多,有什么关系呢?男女平等呀,但是有种女人泡完男人之后还炫耀:“我现在玩的这个洋小子······”声音直透着下流。
女人穿得名贵也是应该的,可是直告诉友人:“我的大衣一万,我的裙子七千······”那多老土。
风流不为人知,公众场所,不谈隐私。
日子其实也不那么无聊,工作的时间太长,月薪上了一万,老板便希望伙计睡在办公室里。
往往只有洗个澡吃碗饭的时候,便得上床,醒了又出发到办公室,与女佣人都见不了面,专门写字条通消息,对我们来说,最大惨事是女佣告假,只得一边呜咽一边洗碗熨衣服。
老衍发誓说:“结婚有了孩子,我立刻辞职,什么也不做,天天与小毛头玩耍,我做够了。”
小毛头。啊。
我非常扫兴的告诉她:“小毛头大了还不是变成你我这样。”
她悲哀了。
我们沉迷于糜烂的生活,乐此不疲。
书,我们也看,止于红楼梦,永远是同类型中最好的。
这就是我们的乐趣。
“明年五月初,我要去巴黎。”衍衍说。我很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