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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了阿媚吃茶,阿媚迟到。

  隔壁坐着两个中年妇女,正在大肆谈论家事,她们是上海人。

  一个很气愤地说,“……我同伊讲,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缠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体统,为什么不检点一些,况且伊身材面貌都还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没有前途的事,误自己的青春。”

  我向她瞄一眼,只见她两道眉毛画得关公似的,面孔搽得红是红白是白,一脸一身的肉,年纪并不十分大,约三十七八岁模样,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显然是个阔太太,因此具备一切阔太太的缺点。

  另一个也打扮入时,因是做听众来的,所以唯唯诺诺,不慎出声。

  “可是伊不听我劝,伊冷笑说,我丈夫是很爱她的,我没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问他当初做小职员的时候,可记得岳父怎样帮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样活下去?”

  阿媚来到,静静的在我对面坐下,叫一杯矿泉水,跟我一样,被隔壁的对白吸引住,我们听下去。

  “我只好联合亲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

  “伙计!”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两打蛋糕!”

  她还记得吃蛋糕,毫无疑问,她们会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壮健。

  媚看看我会心微笑。

  那两位太太结账走了。

  我吁出一口气。“人们就是为这个烦。”

  “你仿佛很戚戚然。”媚说,“富有同情心。其实丈夫对这些女人来说,同一只玉坠有什么两样呢,也不过是为她们添增面子的一件东西。”

  “或者,一张丝绒沙发。”我说,“客厅少了一张丝绒沙发,到底难看相。”

  “你呢?”媚问,“你的同居生活如何?”

  “很糟。”我说,“不过你放心,我不打算诉苦。”

  “有人说看见张家俊跟一个混血女郎吃茶。”媚说。

  “也不稀奇,我与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说,“这次试验很失败。他是个爱新鲜的人,一部车子都三日两头的换。”

  “你不生气?”她问。

  我笑:“生什么气?我照照镜子,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损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么好气。”

  “可是他住在你家里。”媚说。

  “他可以搬出去。”我说。

  “你不伤心?”媚问。

  我想很久。“早三个月有,可是那种伤心,自怜居大多数。我不介意。”

  媚说:“他怎么可以在你家中与人家鬼混?”

  “待我问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说,“像我,虽不至于像隔壁那两位太太那么窝囊,但是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整个人瘦得落形,到现在午夜梦回,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我,而且那女人的条件比我差那么多。”

  “媚,他受你七年气,他也受够了。”

  “我否认这一点,我什么时候让他受气?”媚愤然说。

  “你自然不觉得。”我说。

  “哪对夫妻没有争吵?”她说。

  “七年来,他受的气逐年升级的,他的忍耐力总有个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里的小职员,你对他青睐有加,欣赏他的才华,提拔他,下嫁于他,可是你始终不能忘记你有恩于他——媚,我们是小学与中学的同窗,你的脾气,我岂有不知道的,你简直把他当家中的一名长工,连侄女儿与同学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机,日子久了,自然不开心。”

  “可是那个女人是——”

  “她听他的,那还不够吗?”我说,“上半辈子他听女人的指使,侍候一个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辈子也该换换口味,风水轮流转。”

  “我始终不能明白,我们黄家对他是在不错。”

  我摇头:“他娶你是错。一个男人,切切要记得‘齐大非偶’这四个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铮铮的大丈夫,他们赚三百,老婆跟着喝粥;赚三千,老婆跟着吃饭;赚三万,老婆尝鱼翅,决不会在女人身上贪小便宜。像你们黄家,左右不过开家钟表店,你们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过是做些上不了台盘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气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几成?你老爹也不过做在平治里,又不舍得给女婿买劳斯跑车,他干吗留在你家里?等分遗产?他又不耐烦。老实说,你这丈夫是挺有志气的,当初他娶你,不是为你的钱,而是为感情,我觉得他很有勇气很好。”

  媚冷笑:“有你这样的女人,不帮同性去帮异性。”

  “我是据理而言,”我笑,“你黄大小姐害怕听不到奉承的话?我又不想你送金劳力士给我,我干吗要对你虚伪?你不爱听这些话,下次就不用出来见我。”

  媚叹一口气。“我也只剩你这一个朋友。”

  我们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儿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们便是这样没志气没出息的人。

  我们正要付账,媚忽然惊说:“唉呀,才说曹操,曹操就到,那边不是张家俊吗?”

  我忍不住看过去。是他,错不了,他与那混血女郎正走进来,香港就是这么小。

  “嗳,”我低声跟媚说,“我们快溜吧。”

  “溜?溜哪儿去?他们坐在门口隔壁。”

  “我们打边门走。”我说。

  “奇怪,奸妇淫妇倒不慌忙,你却心虚起来,真没出息!”

  “别开玩笑,我们赶快溜吧。”我说,“难道我还过去上演六国大封相不成?”

  “没种!”媚暗暗骂我。

  “这类‘种’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从后门就走了。

  回到家中,丢下手袋,不知怎地,吓得一身是汗。从来我最怕遇见这种场面。

  回想刚才那个混血女郎,只记得她有头半黄不黑的头发,黄眼珠,皮肤白得十分不健康,并不漂亮。

  混血儿非得深色头发浅色眼睛才会好看,张家俊挑到个特别丑的。

  我定下神来,把他的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整理好之后,到街上买一把锁,顺便带锁匠回来把锁换过,再写信到电话公司申请改电话号码。

  一切做完之后,张家俊回来了,拼命按铃,我去给他开门,他一来便看到一套箱子搁在地下。

  “什么事?”他大惊失色。

  “你该搬走了,家俊。”我说。

  “完全是误会。”他气急败坏地。“我知道你看见我们——”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说,“但是你不能叫我马上走,我总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计其数。”我说,“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么一点情义都没有?”他责问我。

  我说:“你使我想起一个笑话。”我仰头笑。

  “什么笑话这么好笑?”他踢开一只箱子。

  “有一对夫妇分居后,丈夫与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离开香港去念书。这男的忽然对前妻说:‘人家说,我可以告你遗弃。’于是他前妻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这个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

  “你是讽刺我?”家俊跳起来,“我觉得我对你不错!”

  “我再说一个笑话。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说:‘我一向对你很好,你想想,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出去玩女人。’你又说这滑不滑稽,仿佛他吃亏了,有的玩没去玩。”

  “很好笑,”他说,“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结婚——”

  “你没有条件结婚!”我截断他,“你不能负担家庭。”

  “你太虚荣。”他说。

  “太多无能的丈夫都用这种借口来替他们自己开脱,我不怪你。”

  “你听我说:我与那个女人其实什么也没有——”

  “我没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这里。”

  “好的,”他说,“我搬,你不必再讽刺我。”

  “请。”我说。

  “好。”他站起来。

  “你忘记车匙门匙。”我说。

  他无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锁匙掏出来搁桌上。

  我替他开大门,他看到门上的新匙,呆住,他问:“你连锁都换过了!”

  我笑笑。

  “你这歹毒的女人!”他咒骂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扬一番,我不会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着‘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的心理。再见。”

  “谢谢你!”他怨毒地说。

  我关上大门。

  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书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么搬进来的,我也忘了。开头好像是因回家远,他说累,便在我这里睡一个晚上。再后来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与替换的衣裳在我这里,然后干脆不走了。

  我觉得怪闷的,怎么会变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对同居,因为对女方太不公平——尽了所有做妻子的责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权利。而那时因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肠一软,便让他呆下来。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诚意,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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