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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班,我总到浅水湾去游泳,风雨不改。我有一辆小小的六九年的福士,别看轻它,九年来一手车,到如今性能良好。我在浅水湾道遇见这个飞车手。
或是正确地,遇见他的车。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样子开车的人。他非常熟悉这条路,毫无疑问,弯角没到他已经转钛,否则以他那速度,看到弯角才转弯,车子早已摔下万丈深渊。
他开得这么快,这么熟练。这么咄咄逼人,这么威风,这么亡命,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技术一流。
当他那部式样古怪的跑车逼近我老爷车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一个亡命之徒。
他戴着一个黑色的头盔,远看像“星球大战”的大奸臣坏蛋DARTH
VADER,令人透不过气来。我不明白怎么有人开跑车也戴头盔——准备随时失事?抑或车子速度太高,怕那阵强风迎面扑来?
还是让我说明当时的情形吧。他的车子要超我的车,我不是不想让他,只是我前面也有一辆跑车挡着路,那辆跑车不肯让,两个霸王夹得我无法动弹,只得叫苦连天。
然后最可怕的事发生了,就在双黄线的转角,他忽然连绵不绝的接着喇叭,不顾对面的来车,以闪电的速度连过两辆车,只差一、两秒的时间,就会撞上对面的大货车,大货车努力煞车,大声响号,他的车在那一刹那冲过,胜利地奔腾飞驰咆吼而去,留下我们一大堆车在那里捏汗叫骂。
我形容得不好。他表演的简直是死亡游戏。
是以后面的交通警察立刻追上去,两部白色的机器脚踏车呼啸而过。
其他的司机喃喃咒骂:“他奶奶的,自己以为会飞!”
—一“迟早撞死,求仁得仁。”
“妈的,害其他的人,为什么不盖条私家路满足一番?去他妈的!”
我很沉默。
这人是一个好车手,计算时间无懈可击,只是总有一次会出错吧。总有一次。而这种事,一次已经太多。
在我眼中看来,逞一时之威风是不值得的。年龄、生活经验、脾性,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当我的车子经过浅水湾十七号那座漂亮的别墅时,我看到那辆古怪的跑车被交通警察截停在路边。我原来不是一个多事的人,但我车子经过的时候,事主刚巧把头盔摘下来,我只看到一头漆黑的秀发瀑布般洒下。一个女人!
我的心莫明其妙的一跳。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司机是个“她”。
一个女人把车开成这样!我慢慢把车停下来,想看看她的脸——她美丽吗?只有美人才有资格这么放肆。交通警察正在询问她,我偷偷的一看。噢是,她的确是一个美女,最夺目的是她的皮肤,雪雪白白的皮肤,一张略为扁平但稚气的脸,她很年轻,嘴唇翘翘.有种倔强。
警察在抄她的牌,她并不见得在乎,反而很平静,我把车子再驶近数尺,看到她的跑车牌子:“狄杜玛苏’。因是黑色的,显得额外邪气。
警察办完事把摩托车驶开,我鬼鬼祟祟的想跟着走,她忽然转过头来,似笑非笑的瞪着我。我也看着她。她真的有一张秀丽的脸,我简直不相信刚才那亡命之徒就是她。
我缓缓的转动驾驶盘。
“喂,你!”她沉着的叫我:“把车停下来。”
我吓一跳,只好把车停下。
我硬着头皮问:“我?什么事?”
她很冷静的问:“刚才你为什么不让我?”
我心中有气:“小姐,双黄线,超车犯规,而且我前面又有车挡住。”
“你们这些人,活该搭公路车。”她说。
“小姐,这条路并不是为你一个人盖的。”
她盯着我半晌,然后说:“你可以走了。”
“是,陛下。”我讽刺她。
她又转过头来,睁大眼睛,倒是一双碧清的妙目,“你敢与我赛车?”
我失笑,“小姐,多大的碗,吃多少的饭,你看看我这辆车,是否像可以跟人比赛的格局?”
“是歌者,不是歌。”她说。
“那么我们换车试试。”我微笑,我不想与一个坏脾气的女孩子斗嘴。
“为什么不?驶到南湾,看是谁快。”她说。
与她拚命,不,我不干。
“怎么?”她嘲讽地问:“不敢?”
“是,”我还是微笑。“我是不敢。再见,小姐。”我还打算年年来浅水湾游泳呢。
她把黑色的头盔戴上,钻进矮矮的跑车,发动引擎。
我大声说:“开车小心,小姐。生命是最最宝贵的!”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反正我把车子先开出去,不到几码,她的车像UFO似的超过我,一下子转几个弯,把我抛得影踪全无。
被宠坏的富家千金,我想。
以后每天下班,我还是进浅水湾游泳,她的车总是遇见我,鬼魂似的随在我后面,紧紧的钉着,我慢她也慢,我快她也快,反正就是跟我开玩笑,在一段路后她腻了,就呼啸我而过。
简直是侮辱,仗势欺人。
这路又不是她的。
为此我曾经想避开她到石澳去游泳,后来又心有不甘。干吗要怕她,一部de TOMASO欺压一辆福士,什么好议。
当然,她只是个廿二三岁的女子,她不是好议。好男不与女斗,日子久了,她自然会疲倦的,我自顾我行规步矩地开车,看着好了,最后吃亏的还是她们自己。哼。
过两日,她自我身后赶上,开的竟是开蓬的PANTHER,好小子,换了车啦,她与我并排地竞驰,把我直挤往山边。我实气了,大声叫嚷。
“别以为开篷车神气!”我叫;“伊沙多拉邓肯便是丝巾卷入开篷车轮绞死的!”
这是事实,我并不是咒诅她。
她除脱头盔,向我装鬼脸。我被她气得——
然后她逼停我的车,大家在避车处对死。
“小姐!”我说:“你太过份!”
她伏在驾驶盘上,看着我笑。“这些日子来,你是我唯一的乐趣。”
“我并不是耍猴戏的!”我严厉地,“当心我把你告到宫里去。”
“告我什么?”她调皮的问。
“亡命开车,危及他人生命。”
“啧啧啧。”她摇摇头。
“你到底干吗存心与我过不去?”我问。
“我喜欢你,”她挤挤眼,“你这个四方人,每个角是九十度的直角,这样做人不会闷死?”
“总比开车撞死好。”我臭骂她,“你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快让开。我有正经事办。”
“哟!发小孩脾气了,生起气来真可爱的呢!”她笑盈盈地调戏我。
光天白日之下—一“你胆敢对政府高官无礼!”我说。
“你在政府任职,我知道,新闻官是不是?”她还是笑,“你有什么正经事,去浅水湾游泳罢了。喂,人家说白天压抑过度,晚上会变熊,是不是真的?做政府工,一直得作道貌岸然状—一”
我气炸了肺。“闭嘴!”我咆吼声。
她住了嘴,瞪着我。
“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女孩子!”我厉声责备她,“一点教养都没有!不知耻!快让开,我没有空与你胡混,要找,找你的同类去!”
相信我,我一辈子没有这么凶的骂过人,我实在被她惹火了才下此策。她照单全收的听在耳里,然后一声不响的开动车子,走了。
我被山风一吹,醒觉一半。如此飞来艳福,别人羡慕还来不及,乘机搭讪,说不定晚间就可以跳舞宵夜去,但我却如此硬着心肠推掉她。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这么露骨。女人要有女人的含蓄。女人要有一种暧昧的姿态——明明知道男人说谎也不会拆穿,而男人也知道她知道男人在说谎,如此一种疑幻疑真的感觉,是女人最大的魁力。
而这个女孩子却不懂这一套,天真得可耻,讨厌得很。我不吃她那一套。目前的女孩子太大胆大大胆。
我开车到浅水湾,浸到清凉的海水里,不知为什么,今天却没有往日开心,心中恍然若失。为什么?
是为了那种叫菲菲叫淇淇叫莉莉的女孩子?不可能。像我这么洁身自爱的男人。嘿。
当夜我辗转反侧。一个君子人应在任何压力之下都不会对一个女人无礼。我不是君
子人。
第二日我没有看到她的跑车。
我来回兜了两次都看不见奇奇怪怪的跑车,只好索然无味的游一会儿泳,越游越乏味,只觉得自己有点十三点,独个儿一游便游三年。以前倒是不觉得,现在生活中闯入涟漪,又不同了。
第三日我开车进浅水湾道,再出来,不见她。
第四天,进去出来.又不见她。两日我都没有游泳。
我只想向她道歉。没有其他的事,我只想向她道歉。
但是如果她避开我,不再到这条路上来,我往哪儿去找她?人海茫茫哪。
她知道我在政府任职—一这也不是稀罕的事,我的车子前窗贴着政府停车场的许可证。她是聪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