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开到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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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穿白T恤还是毛衣时遇见滕?一定是这两个时节的打扮勾牢他的注意力。

  他当时,是父亲的新合伙人。

  他已近四十,然而一双会笑的眼睛,比一切大学一年生还要灵活。

  以前想起他,胸口会得一阵闷痛,像被只无形的手扯住似的。现在不会了,现在只是麻木。麻木与害怕,怕的是自己,怕自己再糟踏自己。

  火车到站,我跟着其他乘客鱼贯下车。

  摇摇晃晃到家,母亲急煞。

  “文思找你不下十次。”她代为焦急。

  哗。我想:热烈追求,可见有点晚运,有些女人,男人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让她打过去,就要喜极而泣。依此类推,我要不要放声大哭来报他知遇之恩?

  电话铃又响,母亲给我一个会心眼色。

  我去接听,果然又是文思。“热情如火?”我取笑他,“成年人很少靠电话传情。”

  他笑,但不答话。

  “干什么贼秃兮兮的,”我也笑,“好不肉麻。”

  “我已把你那次拍的照片制成目录册。”他说。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哦”一声。平日的活泼机灵俏皮轻嘴薄舌全用不上。

  两人持话筒静十分钟,像致哀似的。

  过很久,他问:“要不要出来散步?”

  我迟疑,刚回来,又空着肚子,精力是不可比十多岁的时候了,我说:“明天吧。”

  他说:“啊。”便挂断电话。

  吃完饭,洗个热水浴,把皮肤都炙红,才钻迸电毯子底下。

  我在看小说,没有听见门铃。

  是爸爸来敲门,“韵娜,左文思找你。”他神色嗳昧。

  什么?我掀起被子。

  “他在客厅,你去招待他,我同妈妈要睡了。”爸打哈欠。

  我一怔,并不觉浪漫,这个人荒谬极点,半夜三更跑了来,将来若要我报答他,我可吃不消。年纪大了,想法不一样,小时候专令男生吃苦以增强自信,现在晓得无论什么都得付出代价,没有免费的事,也没有偶然的事。

  我抓过架子上大衣披上,走到客厅,看见左文思坐在灯下等我。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这是做啥?”

  “我恋爱了。”他傻气地说。

  “就为说这句话,明天说来不及吗?”

  “明天?”他吃惊,“明天也许永远不至——汽车失事,警匪驳火的流弹,心脏病,太阳黑子爆炸……这一切都足以致命,使我来不及告诉你,我爱上你,明天?不不不。”

  我低下头笑。

  我找到球鞋,赤脚套上,取过锁匙。

  “来,我与你到楼下平台上散步,那里较为安全,”我补一句,“又没有人偷听我们说什么。”

  我拉着他下楼,深夜空气冷得不得了,我紧紧拉上外套,我自己也够疯的。

  “为什么避着我?”文思冷静下来。

  “我没有!”我惊异,“我已经给你这样热烈的反应,噫!你期望什么?由我主动在你车子里做爱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顶去报告全人类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别告诉我你需要的是花痴女。”

  他说:“你瞒不过我,这些巧言令色瞒不过我。”

  我踱到树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躯交出灵魂?”我迟疑说,“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保管这三样东西的好。”

  他背着我,“是为了一个男人吧。”

  我说:“每个女人背后都有男人,每个男人背后都有女人,这有什么稀奇。”

  他仍然背着我,“这是个比较特别的男人吧,你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样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头。适才匆忙间忘记了戴护腕。

  冷风钻进我的外衣,我打个寒颤。“够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转头要上楼。

  他拉住我,“慢着。”

  “看,”我冷静地说,“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灵魂,更不用说是交出历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过来,那道疤痕足有整个手腕那么宽,两层粉红色的肉厚厚地翻开来,粗糙的缝针痕清晰可见,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断离我的手腕,随后由笨拙的缝工驳回,骤眼看,的确恐怖不堪。

  我冷笑问:“看清楚没有?满意没有?”

  他惨痛地看着我,“是谁?是什么人?他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创伤?”他声音嘶哑。

  我收起手,把手插进袋中取暖,我很镇静地说:“是我,是我自己。一个人若不杀伤自己,外人休想动弹。”

  “你痊愈了?”

  “如果没有痊愈,就不会回来。”

  “那人在香港?”

  我没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弃,举起双手投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倔强的女人。”

  我笑,“站在这里像置身西伯利亚,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楼。

  “我不认为今天晚上我还睡得着。”告别时他说。

  我也没睡着,整夜看小说,思潮起伏。

  因为“苍蝇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看“麦田捕手”。第一千次读,仍然感动得落泪,一直觉得“麦”比“苍”好看,纯粹私人意见。

  每当心情波动,最好寄情于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说,不用费许多神而可以将心思暂寄。到六点钟,眼皮支持不住,搭下来,睡熟。

  闹钟像哗鬼似的响起来,我大声呻吟跳起来,迟到,我要迟到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才发觉自己穿着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过去照镜子,眼睛红丝满布。

  父母已经起床,母亲声音细细。

  “没多久就回来了……约大半个小时。我瞧得没错,文思是规矩人。”说的明明是我。

  父亲说:“唉,这些年,看她也受够了,无论如何总得支持她。”

  “他俩看情形也快了。”

  父亲在喉咙里发出一阵声音作为回答。

  我趁这机会推门出去,“可有粳米饭油条?”

  “神经。”是妈妈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麦片鸡蛋再往床上躺,翻来覆去。红光满室,可怎么睡呢?”

  起身出门去找文思,缓缓踱到他寓所楼下,那种三层楼的旧房子,因救火车上不了狭而斜的小路,因此逃过拆卸的命运。我站在他楼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时,气喘,一身汗,但又犹疑着不好上去。

  也许他有朋友在,碰见就自讨没趣了。

  我坐在低石栏上搓着手。

  即使结为夫妻,也不等于我属于他,他属于我,骨血相连。他还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应当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这么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门。

  露台上挂了许多攀藤植物,显然有数十年历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鲜艳欲滴。

  这时候下起微雨来,我口中尽呵白气,印象中这亚热带城市从来未曾这么寒冷过。

  我还穿着昨夜的衣服。

  我决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个电话把他叫醒。

  刚站起来,听见文思叫我,“韵娜?”完全不相信,他见到的确是我。

  我抬起头,见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挥手,他揉眼睛。

  我大声嚷:“说呀!说‘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他说:“我马上下来。”

  我也奔上楼梯,两人在梯角撞个满怀,但我们没有拥抱,只是笑弯了腰。

  “上来上来,我那里暖和得很。”

  我抱着双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马上觉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时。

  我看看身上,实在不像样,都快发臭了。真该洗好澡才来,呜呼。

  文思问我:“你这样痴心跑来看我,是不是爱的表示?”

  “我来看你,是因为我闷得慌。左文思,为什么任何话自你嘴中说出来,就变得这样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这样也是恋爱。

  他给我看小册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杨的摄影机比整容术还厉害,经他技术的美化,我恍惚回复当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说。

  “那简直不在话下。”文思说到他的事业是绝不谦虚的。

  “你在哪一家大学学的设计?”我随口问。

  “大学?我可没有念过大学,只有半工读地在工专夜校念过纺织科,”他不悦,“拉嘉菲圣罗兰姬斯亚米索尼是大学生吗?”

  为了刺激他的自负,我造作地深深吸进口气,“什么,不是大学生?只恐怕家母不肯让我嫁你。”说得煞有介事。

  文思一怔,随即笑。

  过一会儿他问:“你肯嫁我吗?什么时候?”

  我又后悔把话说造次了。连忙躲进他浴间好好洗把热水脸,好若无其事地出来。

  时间过得似特别快,嘻嘻哈哈一个中午过去,黄昏来临,我累得几次憩熟,脑袋摇来摆去,结果由文思把我送回去。

  星期一,我变了一个新人,穿全套云之裳设计,面孔上略加化妆,又用母亲的皮包,虽然还足踏球鞋,到底非同凡响。

  同事看到我推门进去,投来的目光犹如看到一个陌生女人,半晌才惊叫:“韵娜!”

  小老板出来看热闹,也说:“韵娜!”上上下下打量,“错不了,还会愁没衣服穿?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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