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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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闲闲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当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里达沙滩捡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一个捡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于花瓣,传出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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