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比父亲,倘若你要留下来,不必为我浪费时间,我回去继续读书,陪着爸过日子。”
我说:“我不要听这种话,我不要听。”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说吧。”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妈妈安排早餐出来,只我一人吃。
我告诉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爱太初,并不会见怪。
但是太初坚决要回美国。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种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可怕。
之后黄家约我们的一连串宴会,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个来港度假的女学生。她对于升官发财这一些事,丝毫不感兴趣,真是正牌艺术家。
太初对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黄太太并不是黄振华的说客。
她只是简洁地说:“香港的人,不论男女,都想往上爬,难得你们两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说:“往上爬?爬到什么地方去?人们并不见得那么上进,他们的向上不外是弄钱。舅母,原谅我的口气。”
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伎,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到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你们结婚时要回来。”舅母说。
“知道。”
“几时结婚?”
“明年,”我说,“我打算这时回去找工作,半年后略有积蓄,便可以结婚,起码要找一间公寓,买套西装,跑一次欧洲。”我向太初挤挤眼。
黄太太微微点着头。
“我穷,”我耸耸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将来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画画。”
太初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逼你回香港来谋生。”
“怕怕,”我立刻举手投降,“千万不要呀。”
我与太初最爱混日子过。
“你们决定回去了?”她舅母问。
太初说:“是,棠哥哥也赞成。”
黄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会失望呢。”
黄振华诚然失望了。他发了许多牢骚,说我在浪费时间——年轻的时候不为事业打好基础,老了就后悔。
“你以为你是专业人士又如何?”他说,“什么人都分九等。到美国去做工,十年也积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叹气。
黄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华。”
我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当年溥家敏何尝不以为可以往加拿大隐姓埋名的过活?三年之后,闷出鸟来,还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诉你,香港这地方,往住是要上瘾的,自然有它的好处,否则这么多人挤在这里干吗?”
“去去就回来。”黄太太说。
黄振华说:“棠华,我不会亏侍你,你说服太初回来,我给你准备一张合同,起薪三十万一年,借钱给你买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们还是登上了飞机。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黄振华给我的条件。
如果不是为了太初,他可不会待我这么好——刚毕业,什么功夫都没有把握,人才不见得出众,说话也不怎么玲珑,值三十万?
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新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她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地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大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地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简。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了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我一语不发,与她赶到医院去。
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时刻。
她父亲于当天下午心脏病逝世,享年四十九岁。
太初哭得双眼红肿,伤心欲绝。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地来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太初整个人消瘦下来,晚上睡得坏,白天吃得少。
她内疚在她父亲有生之年没有抽更多的时间出来陪他。
四十九岁。无论如何,谁都得承认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时候不论外表与内心,都已像一个五十九岁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