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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吕芳契开着她那辆小小日本车往飞机场接关永实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车顶有一格小小天窗,芳契按钮把它打开,抬头一看,有意外的惊喜,秋高气爽,她看到一天的星光,有些距离地球肯定有数千光年。

  芳契感喟,什么都没做,已经是新中年了。

  从前听见女长辈们抱怨腰酸背痛记性坏睡不稳的诸般毛病,总觉得她们闲得慌,故意创造些无关痛痒的症候出来消暑解闷,这一两年,芳契渐渐怀疑她们或许有值得同情之处,

  低头伏案久了,芳契只觉得脖子酸软,她不敢诉苦,怕只怕比她年轻的一辈怪她无病呻吟。

  一认输,更加兵败如山倒,非死撑着不可。

  大概一小时后,便可看到关永实,想到这里,有点儿高兴,有一年多不见了。

  芳契把时间算得很准,停好车走进候机室,站了不到十分钟,关永实便缓步出关,他对芳契挥挥手微笑。

  看着就叫人舒服,高挑身段,穿套深色的皱皱西装,不徐不疾走近,与芳契紧紧握手。

  他说:“你的气色好极了。”

  芳契知道这是他的客气,她已经卸了妆,脸黄黄,并不在状态中,所以只笑笑。

  他拥着她肩膀走向电梯,相当认真地再一次问:“芳契,我们几时私奔?”

  太迟了,已经变成姐弟了。

  他比她小五岁,自十二年前第一次见面起芳契就缺乏勇气与他更进一步。男人,要多少有多少,好朋友好拍档却不是那么容易找得到。

  “你那多伦多生涯如何?”

  “快。”

  芳契笑,二十小时飞行难不倒他,他俩还能喝一杯咖啡。

  “到我房间来。”

  “人们会怎么想?”

  “人们早十年都已经想过他们要想的情节了,我同你,跳进圣罗伦斯河洗不清。”

  芳契白他一眼,“看见你真好,谢谢你,关永实。”

  没有人会相信她同他没有关系,芳契与上一届异性伴侣就是这么闹翻的:关永实经香港往汉城开会,遗失行李,芳契花一整天去替他添置衣物,自内衣裤鞋袜一买买到皮带领带,尺寸全部了如指掌,王世忠觉得瞄头不对,质问她:“这关永实是你什么人?”

  芳契听见他诲气冲天,已不自在,因而反问:“你说呢?”

  王世忠炸起来,“如果他是你兄弟,我说你心理变态,如果他是你朋友,我退位让贤。”

  芳契直看到他眼睛里去,“他是我好友。”结局可想而知。

  永实问:“咖啡?”

  芳契点点头,坐在安乐椅上。

  “芳契,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私奔。”

  “不行,没有可能,私奔之前,我们至少应该握手。拥抱。接吻、同床。”

  “我俩好象已经握过手了。”

  “那是不够的。”

  “或许我们需要较长的时间。”

  “不不不,”芳契摇头,“我不会为你解下衣裳。”

  永实的面孔逼近芳契的脸,“为什么?”

  “太多伤痕。”

  “我会治好它们。”他以为心灵上的瘢痕。

  “才怪,总共动过两次手术,一次割除粉瘤,另一次切除盲肠。伤痕累累,根本见不得人。”

  永实说:“我永远只看到你美丽的一面。”

  “奈何我自惭形秽。”

  “完全没有必要。”

  芳契喝一口咖啡,“我现在明白为何人类要恒久寻找长春不老的秘方。”

  “看得出你仍为那五年烦恼。”她老是不肯原谅他比她小五年。

  芳契看着他笑,“现在不止那五年了,十年前我愿与你同年,十年后巴不得比你小十年。”

  “真的?你愿意重做一个二十五岁出头的女孩子。”

  芳契向往他说:“十六岁,十七岁最好,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

  “你会不会把青春期想像得太美妙了?我对我的十六岁就没有太大的好感:脸上长满疤,头细脚大脖子长,声音像鸭子叫,丑得惊人。”

  “我向往做一个十七岁的少女。”

  永实捧着咖啡过来,和衣倒在床上。“慢着慢着。他说,“这里边有很大的秘诀,假如你可以回到十七岁,尚有多种选择,第一:做回你真实的十七岁,时光倒流若干年,你一觉醒来,发觉你仍然是个小女孩,一切从头开始。”

  “不不不,”芳契嚷,“我才不干,我已经受够那段痛苦的成长期,也许我说得不够清楚,我只想得回十七岁的躯壳。”

  永实看着她,“你太重视皮相了。”

  “是吗,一位前辈说得好,有几个女人,是因为她们的内在被爱?”

  “选择二:年轻的身体怀着成熟的思想,回到过去生活,从头开始,也许你根本不会再走你走过的道路。”

  “非常可能,过去我犯过许多愚蠢的错误,但不,往者已矣,老路不必重复。”

  “选择三,以你目前的智慧,再配一具新躯壳,继续生活下去,比我们多活十来年。”

  “对,”芳契说,“这个好,青春的身躯,老练的思想,无限活力,充满智慧,一定百战百胜,所向无敌。”

  “贪婪。”

  “谁不是?”芳契反间。

  “我就想都没想过这种事。”永实坦白他说。

  “男人要到五十岁,过后才会为这个问题烦恼。”

  芳契走到露台,十分巧,抬头刚刚看到一颗流星自半空坠下,滑落到西方去了。

  “许个愿。”永实说。

  芳契转一转腰头的鳄鱼皮带,“愿我俩友谊永固,身体健康,升官发财。”

  永实失望跌脚,“是什么话,你应当说:愿宇宙至尊赐我一具青春玉女金身。”

  芳契慨叹,“我一直不是一个懂得把握机会的聪明人。”

  永实搭着她双肩说:“我就喜欢你这样。”

  芳契牵一牵嘴角。

  永实说:“这些话题多无聊,我们应该利用良辰美景拥抱接吻才是。”

  芳契看看表,“我要走了,睡不足,第二天整张脸都肿。”

  永实替她取过外套手袋,送她下楼,看她上了车,朝她挥挥手。

  公司里升得最快是吕芳契,关永实当年到华光企业做暑期工时,芳契已是营业部主任的得力助手,此后,几乎每年定期升一级,潜力无限,又有机会发挥,真正锐不可当。

  永实对她印象深刻。

  吕芳契喜欢穿男式上衣,尤其是在冬季,一件小码凯斯咪西装上身衬得她英姿飒飒,配及膝直裙,或西裤平跟鞋,天气再冷时罩件男式长大衣,更显得一张脸细致玲珑。

  时款女服与她无夫,吕芳契的至理名言:“女装设计没有理性可言。”

  关永实没有见过性格那么刚强的女子,他立刻一头栽下去,爱上这位大姐姐。

  整个大学四年爱得差不多死掉。

  他并不是那种乖乖老实小男孩,他已经有女朋友,对她们也不规矩,她们追他,他放肆地伤害她们,大学三年时已经有好几颗心为他碎掉,恃着剑眉星目,成绩优异,关永实不是易相与的少男。

  但是一物降一物,他爱吕芳契爱得极苦。

  开头她把他当学徒,教他,也不饶他,一点点错便讽刺责备,令他起码三个晚上睡不着,一边脸麻辣不褪。

  暑假过去,他没有超生,整个冬天脑子里都是吕芳契的影子,他跑到华光门口去看她,等她下班,她却跳上他人的红色跑车;那人还当众轻吻她的粉颊,关永实在归家途中才发觉自己泪流满面。

  半年后,芳契与那人订婚,那人叫路国华。

  完全不是时候,五年犹如咫尺天涯。

  要是他们在今日才认识,永实自问应有七分希望,他根本毋需告诉芳契他有多大。

  但是那个时候不同,他是黄毛小子,一眼就看出来,她已经是位事业有成的成熟女性。

  年龄地位一般悬殊,没有办法忽视这个事实。

  他为什么爱她?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恋爱这件事不能问,也不会有答案。

  关永实却坚持他有爱上吕芳契的一切理由。

  像那双不涂寇丹的手,像那白皙的后颈,像她心情开扬时笑起来露出尖尖的犬齿,像她工作时忘我的投入,像她任何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世上没有女子比得上她。

  十年后关永实仍然坚持这一点。

  他的感情生活变得非常神秘,毕业后他正式加入华光,同事们相信他是在等吕芳契。

  芳契的美籍大班曾同她说:“五年算什么?根本不应造成篱笆。”

  但是芳契己是路国华的女郎。

  若干女孩子为关永实倾倒,因为关永实可望不可及,他眼中只有吕芳契,对心态稚嫩的少年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想像中最普通的情节都幻化成蔷蔽色浪漫的梦。

  芳契在两年后与路国华分手。

  今日,路某已是一个头顶四分秃,腰围如套着橡皮救生圈的中年人,脸上围满了肉,挤着五官,不大有表情了。

  没有人能说他难看,因为中年男性应该就是这个长相,但芳契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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