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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离开苏格兰了。”我说道。

  “你到什么地方去?巴哈马斯?百慕达?太阳能满足你?如果那些地方不能满足聪慧,更不能满足你。巴黎?罗马?日内瓦?你还能到什么地方去?”

  我吞下一口唾沫。

  我知道我想去哪里。到那间茅屋房子去,睡一觉,鼻子里嗅真烟斗香,巴哈的协奏曲,一个人的蓝眼珠内充满信心……我想回那里睡一觉,只是睡一觉,然后起床做苏芙喱。

  “曾经一度,我请你与我一起离开勖家,你没答应,现在我自己决定离开了。”

  我讽刺地笑,“你离开勖家?不可能。”

  他并不再分辩。“你走吧,我留下来照顾勖先生最后一次。”

  “我当然会走的。”我冷笑。笑得自己背脊骨冷了起来。走?走到哪里去。我并没家。剑桥不再与我有任何关系。

  我走到哪里去?世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提着华丽的行李箱,箱子里载满皮裘,捏着一大把珠宝,然而我走到什么地方去?

  我认得的只剩下勖存姿以及勖家的人,我早已成为他们家的寄生草,为他们活,为他们恨,离开他们,我再也找不到自己,这两年多我已完全失去自己,我只是勖存姿买下来的一个女人。

  走。

  我踏出医院,口袋里只有几外便士铜板,勖存姿的司机见到我,早已把丹姆拉驶过来。自从我在伦敦第一次踏上这部车子,我已经注定要被驯养熟,像人家养了八哥,先把翅膀上的羽毛剪过,以后再也飞不掉。

  走到什么地方去?

  “回剑桥。”我说。

  司机很为难,“姜小姐,从这里回剑桥要七八小时的车程呢。”

  “我该怎么办?”我问。

  “旁人多数是搭火车或飞机——姜小姐,不如我叫辛普森太太来接你,你略等一些时间。”

  “不,借些钱给我,我搭火车下去。”

  “但姜小姐,我恐怕勖先生会怪我。”

  “他不会的,他还在医院里。给我五十镑,我搭火车回剑桥。”我伸出手。

  “姜小姐——”

  “我恳求你。”

  他自口袋里拿出一叠镑纸,我抢过来——“加倍还你。把我驶到火车站去。”

  司机驶我到车站。

  我下车,买车票。“到剑桥。”我说。

  “没有火车到剑桥,只到伦敦。”

  “好的,就到伦敦。”我付车资。

  火车刚缓缓驶进车站,我买的是头等票,三十六磅。我发觉五十镑根本不够到剑桥。

  我拉拉大衣,上车,只觉得肚饿,走到车头去买三文治与咖啡,我贪婪地吃着,把食物塞进嘴里,脑海里一片空白,我吃了很多,那种简陋粗糙的食物,是原始的要求。

  吃完我回到车厢去睡,一歪头就困着了。

  看见母亲的手拍打着玻璃窗:“喜宝、喜宝,你让我进来,你让我进来。”

  我大叫,挣扎。

  母亲看上去又美丽又恐怖又年轻,我开了窗,风呜呜地吹,忽然我看到的不是母亲,而是我自己。

  她在说:“让我进来。”抓住我的手,一边喘息,“喜宝,让我进来。”

  我挣脱她,冷冷地说,“我不认得你。”

  “不,喜宝,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喜宝,让我进来。”

  “小姐。”

  我睁开眼睛。

  “查票,小姐。”

  我抹掉额上的汗,自口袋里掏出票子递过去,稽查员剪完票还我。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老太太与一个小女孩子。女孩子十六七岁,正是洋妞最美丽的时候,一头苏格兰红发,嘴角一颗蓝痔,碧绿限珠,脸上都是雀斑,一双眼睛似开似闭,像是盹着了,又不似,嘴角带着笑,胸脯随火车的节奏微微震荡,看得人一阵一阵酥麻。我知道这是什么,这是青春。若是我是个已经老去的男人,我也会把她这样的青春买下来。

  我惊惶地想:这是我。三年前初见勖存姿,我就是这个样子,如今我已是残花败柳。

  残花。

  败柳。

  我低下了头。

  那位老太太一路微笑一路说:“……美丽的项链……”

  我一身是汗,火车中的暖气著名过分。火车隆隆开出,开到永恒,而我没有一处地方可去。

  如果我去香港,用勖存姿的钱买座房子,安顿下来,或者可以有个家。可是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工作?我并没有文凭,我只懂得寄生在男人身上。反正是干这一行,还没哪个老板比勖存姿更胜一筹?

  算来算去,我并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第八章

  火车到站了。是伦敦。

  我落车,走向匹克狄利,走很久,肚子又饿了。终于走到苏豪。

  站在路中央,是清晨,一地的废纸,天濛濛亮。我一直踱过去,踯躅着。一个水兵走过我身边,犹疑一下,又转头问我:“多少?”

  我一惊,随即笑。“五十镑。”我说。

  “十镑。”他说。

  “十镑?”我撑起腰,“十镑去你老母。”

  他退后一步,大笑,倒是没动粗,走开了。

  根本上有什么分别?价钱不同而已。

  那一夜勖存姿的手放到我身上,再放松,肉体还是起了鸡皮疙瘩。我并不是这块材料,勖存姿走眼,可怜的老人,他不知道我与流莺没有分别。

  一辆计程车驶过来,我截停。“去剑桥。”

  “小姐。你开玩笑。”他把车驶走。

  “喂。”我叫他。

  但是司机已经把车子开走。

  我索性坐在路边。想抽烟又没烟,想睡觉又不能躺路边,没奈何,只好用手支着头,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懒洋洋地打个呵欠,就差没们虱子。

  我悲苦地笑起来。

  一个警察远远看见我,好奇地站停在那里注视我。

  皮裘与珠宝,何尝能够增加我的快乐,脖子上红宝石鲜艳如血,照不亮我的面色。

  警察走过来向我说,“小姐,你有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我说。

  “小姐,这种时间最好别在路上游荡。”

  “到处游荡?我并没有流荡,我正想回家。”我说。

  “家?家在什么地方?”

  “剑桥,牛津路三号。”我说。

  “跟我来,小姐,你永远走不到牛津路去。”他不肯放我,“到警署来坐一下。”

  “好好,”我说,“我跟你去。”

  “你家里的电话号码,小姐。”

  我报上去。“我姓姜。”我再补上姓名。

  “我们很快就知道你是否在说谎了。”他向我眨眨眼。

  “请。”我说。

  电话拨通,来听电话的显然是辛普森太太,问清楚首尾之后,她在那边大嚷,我用手掩住脸,我很疲倦,想喝酒,想洗澡。

  那警察放下电话说:“小姐,你家里人说马上来接你,”他声音里透着惊异,“叫你坐着别动。”

  我说:“我有别的事要做,从剑桥到这里,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习惯坐在这里等,你不能拘留我。”

  “可是你家人——”

  “我家人与我会有交代。”我站起来。

  他只好眼巴巴地看我走出去。

  我一直走到火车站,摸口袋里的钱买车票,上车。在火车的洗手间看到镜子,自己都吓一跳。十镑,我的确只值十镑,多一个便土也没有:半褪的脂粉,苍白的面孔,蓬松的头发……我不忍再看下去,眼泪簌簌地流下来,没有人能伤我的心,可是我自己能够。三年短短的一千日,我竟能老成这个样子,我是完了。

  我用手掩住脸,在火车上一直再没有把手放下来。

  到站的时候肚子饿得发疯,跑进火车的饭堂就吃:黑啤酒,猪肉饼。把我们都放在孤岛上,王侯与佣人没有什么分别。

  吃完之后我叫一部计程车回家。

  口袋已经没有钱付车费,我大声按门铃,对司机说:“等一会儿。”

  女佣来开门,我说:“给他车费。”我径自往屋里走,一边打着饱嗝。

  女佣追上来,“小姐,辛普森太太与司机赶到伦敦去了。”

  “我知道。”

  “我去与你放水——”

  “你先去付了车费再说。”

  “我转头马上来。”

  我到房间脱去衣裳,一面大镜子对牢我。我端详自己。再这样子自暴自弃,无限度地吃下去,很快变成一个胖女人,一脸油腻,动作迟钝。

  我长叹一声。

  女佣奔上来,“小姐——”

  “请你到医生那里,说我要安眠药,拿一瓶回来。”

  “你——”

  “我洗澡与休息。”我说。

  “小姐,我马上回来,你自己当心。”女佣犹疑着,不敢离开我。

  “得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

  她咚咚地跑下楼去。

  我放一大缸水洗澡洗头,倒下半瓶浴盐,泡上良久,女佣人很快就回来。

  我问:“药取来了没有?”

  “护士听说是你要,不敢不给,”她一副得意洋洋,“他那诊所根本就是勖先生出钱开的。”

  “小姐,”女佣趁辛普森不在,话顿时多起来,“你这条红宝石项链——”她眼睛闪得迷惑。

  “是假的。”我说,“你出去吧。我想睡一觉。”

  “是。”她一路上替我收拾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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